隐患排查预留资金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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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预留资金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019年机构改革,在原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州应急管理部,其职能在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上增加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方面面,职能大大增加,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执法任务日益繁重,州级财政在2018年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基础上增加了应急工作经费和救灾工作经费预算。2019年州级财政预算批复州应急局综合应急救援和非煤矿山专项治理工作项目、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救灾工作项目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制,着力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其中拨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排查经费30万元,支出20.73万元,结余9.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
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1.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工作。年初科室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州财政局按照项目申报情况于2019年4月4日批复部门预算,下达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科室按照2019年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实施。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布置、审查核实、总结评价本部门所有项目的自评工作。
3.制度建设。怒江州应急管理部先后制定了《怒江州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怒江州应急管理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怒江州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度中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评价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全面衡量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检验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对策建议等,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今后如何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如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基础依据。
通过绩效评价,能更具体了解州应急管理部整体部门支出资金投入、分配和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效果和资金项目目标实现情况。有利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进一步加强州应急管理部整体部门支出资金管理,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进行绩效评价,能更好地提升项目优化实施,严谨实施。评价范围:怒财预〔2019〕50号安全隐患排查经费收支实务操作过程。评价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