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8071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98071元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统计局
•【公布日期】2022.06.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福建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8071元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8071元,比上年增加9922元,名义增长[1]11.3%,增幅比2020年提高3.6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101516元,比上年增加10444元,名义增长11.5%。

扣除价格因素,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0.5%,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0.7%。

详见表1、表2。

从行业门类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3350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42942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39416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46倍、1.46倍和1.42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50328元,采矿业67457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9001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1.3%、68.8%和70.3%。

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85,比去年缩小0.07。

从增长速度来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19.0%,采矿业增长18.6%,农、林、牧、渔业增长
16.5%。

增幅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长3.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4.1%,建筑业增长6.7%。

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10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表1 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表2 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12427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7倍;最低的是集体单位75505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7.0%。

详见表3。

表3 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分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4。

表4 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设区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分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详见表5。

表5 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设区市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
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⑴ 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⑵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

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分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