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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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作者:秦玉文,王艺淋
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5年第1期
秦玉文1,王艺淋2
(1沈阳化工大学,辽宁沈阳 110000;2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辽宁沈阳 110000)
摘要:本文主要从固定资产概念、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披露等七个方面阐述了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
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
关键词:会计;固定资产;处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1-0151-03
固定资产是各个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推动的作用,因此,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必须要引起每个企业的高度重视。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期间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在2001年颁布的旧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相关内容作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很多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时常出现对新旧准则不清的现象,从而导致固定资产的
核算、报告等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严重阻碍了企业的良好发展。因此,加强对固定资产
的处理方式在新旧会计准则下的不同进行分析,对每个企业而言,具有十分现实且深远的意义。
一、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概念的不同
我国在2001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概念进行了以下的规范,首先,固定资产必须是企业或单位为产品生产、劳务提供、出租需要以及经营管理而所拥有的;其次,固定资
产的使用年限需要超过一年及其以上;最后,固定资产具有比较高的价值。而在我国2006颁布的会计准则中不仅取消了旧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价值限制,而且更加体现了实质性的会计原则,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中,将固定资产的概念重新了做了以下的规范,首先,固定资产必须是企业
或单位为产品生产、劳务提供、经营管理以及出租需要而所拥有的;其次,固定资产的使用寿
命必须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二、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不同
(一)对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规定的不同
对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规定,在新会计准则中也作了很大的变化,它不仅新增了一个固定
资产的购买方式——赊购方式,而且当购买的价格超过了正常信用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延期处理
的措施。这种变化使得固定资产在购买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融资功能,使得固定资产的成本确
定可以以购买价格为基础。当购买价款的现值与企业实际支付的价钱出现差额的时候,会计人
员应该按照新会计准则中的借款费用规定应予资本化,并且还应该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中。当
实际的价格与购买价格的现值见出现差额的时候,不仅应该做出资本化的处理,而且还需要作
为利息费用而进行处理。这种规定的变化,不仅提高了计量固定资产成本的真实性,而且更加
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从而使得原则的逻辑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二)对投资者固定资产成本的投入方式,也有相应的变化。
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投资者应该按照协议或者合同上的约定价值确定固定资产成本,当
固定资产与企业的后续支出满足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条件后,应该作固定资产成本处理。在固
定资产成本的确定中,相关的会计人员应该考虑到弃置费用,增加固定资产中的“预计弃置费用”的明细科目,从而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的核算。同时,会计人员还应当全面考虑到
预计弃置费用的因素,故而还需要重新增设一个“预计负债—预计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的明
细账户。
(三)对固定资产成本的债务重组取得的变化
对固定资产成本的债务重组取得的规定,在新会计准则中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债务
重组而取得的固定资产在进行初始计量的时候,不仅应该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而且
还需要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只要通过债务重组而取得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重组债
权的账面价值不符的情况,都会对债权人的损益产生重要的影响。
此外,对以一笔价款购买多个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对总成本进行分配的时候,首先就需要根据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分配比例,从而确
定各个固定资产的成本。
(四)对特定行业的固定资产成本的变化
在新会计准则中,对特定行业的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时,在考虑预计弃置费用的前提条件下,会计人员应该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和预计的弃置费用折现的方式进行入账处理,但是
大多数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的时都没有设置预计弃置费用来明细账户。在处理固定资产报
废清理费的时候,应该以实际发生作为固定资产的清理费用进行处理。新准会计中的这一规定,不仅可以提高固定资产成本计量的准确性,而且还可以更加准确的反应各个企业的经营成果,
从而为相关的会计人员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企业业绩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的不同
在新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减值作了明确地规定,当资产减值损失经过确认后,在以后的会计
期间都不能回转,而在旧会计准则中则没有明确规定。此规定的新增明确地说明了,当出现过
去的数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原因而发生改变的现象时,将固定资产的回收价值大于固
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也不能将前面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回转。这样不仅提高了企业财务工
作的健康稳定性,而且还可以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加可靠,从而促进企业良好的发展。同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第18条规定,当某项固定资产有可能会发生减值现象的时候,企业不仅应该以单独资产作为基础对回收金额进行预测,而且还应该以该项
资产的所属资产组作为基础确定它们可以回收的金额。所属资产组的确立,企业应该以这些资
产组所产生的主要现金是够与其他资产或其它所属的资产组的主要现金是否相互独立而作为依据。除此之外,企业在确定资产组的过程中,应该对企业管理层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方法、固
定资产的反复和持续使用、固定资产的处置方案和据测方式等进行充分的考虑。
四、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的不同
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对资产折旧规定的相比而言,新会计准则中的折旧范围变更加广泛。在旧会计准则中,对需要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作了以下的概括,正在使用的机器设备、建
筑物和房屋、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大修停用或者是季节性的固定资产、工具器具、融资租入
的固定资产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而对于不计提折旧范围的固定资产包括有,
建筑物和房屋以外不需要使用的或者是没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已经折旧但是仍然在使用的固定
资产、经营租入租出的固定资产以及根据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土地。而在新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