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病流行病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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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卡病毒病流行病学概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殷文武
2016年4月11日
寨卡病毒(Zika Virus)
•是一种蚊媒病毒,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
–有包膜的单股正链RNA病毒
–分为非洲型和亚洲型两个亚型;目前在美洲地区流行的为亚洲型•1947 年,首次在乌干达Zika森林恒河猴体内分离出•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到
•同属的病毒:登革病毒、乙脑病毒、黄热病毒等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

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线照射均可灭活。

寨卡病毒病(Zika Virus Disease)
•由寨卡病毒引起的一种自限性急性传染病
•无症状感染很常见,感染者约20%发病,临床症状温和,一般持续2-7天,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罕见
•临床症状主要包括皮疹、发热、关节痛或结膜炎等
•婴幼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听力等改变
•目前尚无疫苗和特异性抗病毒药物
寨卡病毒感染致神经系统疾病
•WHO(2016年4月7日):
✓基于现有观察性研究、队列研究和病例对照研究结果,寨卡病毒
感染可导致小头畸形、格林-巴利综合征和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已达
成强烈科学共识
✓6个国家或地区报告发生寨卡病毒感染致小头畸形
✓13个国家或地区报告寨卡病毒感染导致格林-巴利综合征
•已发表文献研究表明:
–法属波利尼西亚的研究估算结果,孕妇妊娠头三个月感染寨卡病
毒,其胎儿小头畸形患病率最高,约为1%
•巴西初步研究结果提示,孕妇头三个月感染寨卡病毒并出现寨
卡病毒病症状,胎儿小头畸形患病率为22%
–法属波利尼西亚:寨卡病毒感染者并发GBS概率为2.4/万
传染源•患者
•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
传播途径
•蚊媒传播:
–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

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人与人之间传播
–母婴传播
•包括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或孕妇分娩过程中传播给新生儿
•乳汁中可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性传播
•可通过性传播,目前报道的少量病例均为男性患者感染女性性伴,
尚无证据表明感染寨卡病毒的女性可将病毒传播给其性伴–血液传播
•可能通过输血传播,目前已有可能经输血传播的病例报告
传播途径研究进展-体

•患者的唾液和尿液检出寨卡病毒核酸阳性
–2月5日,巴西卫生部下属研究机构发现
•精液
–由男性向其女性性伴传播(报告2例,其中1例是在
男性患者出现症状前几天感染了其性伴)
–精液中存活时间:27至62天
•患者为一名68岁英国男性,其从库克群岛归国一
周后检出寨卡病毒阳性,并发现出现发热症状
–2月11日EID通信稿
Detection of Zika virus in semen. Emerg Infect
Dis. 2016 22.
中国实验室检测研究提示
●寨卡病毒病病毒血症持续时间可能在10天以内●发病10天以后血清中不易检测到病毒核酸
●患者尿液中存在病毒核酸,且持续时间长于血清
●患者唾液中存在病毒核酸,可能持续时间长于血清,病毒载量可能高于血清
传播媒介—伊蚊
•蚊媒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
•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蚊种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
–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沿海市县及火山岩地区,广东雷州半岛,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及临沧市,以及台湾嘉义县以南及澎湖县部分地区
–白纹伊蚊广泛分布于辽宁、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四川、西藏一线及以南广大区域
潜伏期和传染期
•潜伏期
–目前该病的潜伏期尚不清楚,有限资料提示可能为3-12天。

•传染期
–患者的确切传染期尚不清楚,有研究表明患者发病早期可产生病毒血症,具备传染性。

–病毒血症期多为5-7天,一般从发病前2-3天到发病后3-5天,部分病例可持续至发病后11天。

–患者尿液可检出病毒,检出持续时间长于血液标本。

–患者唾液也可检出病毒,病毒载量可高于同期血液标本。

–病毒在患者精液中持续检出时间长,个别病例发病后62天仍可检出病毒核酸。

–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染性及期限尚不明确。

人群易感性
•包括孕妇在内的各类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
•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患者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发病季节特点
•寨卡病毒病发病季节与当地的媒介伊蚊季节消长有关。

•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寨卡病毒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国际疫情概述
•主要在全球热带及亚热带地区流行。

•1947年发现病毒至2007年以前,寨卡病毒主要表现为散发(全球14例)
•2007年,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暴发(185例)
•之后数年,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新喀里多尼亚旅行者中有散发病例报告
•2013年~2014年,太平洋岛国法属波利尼西亚发生暴发,报告病例约10,000例
•2014年2月,智利的复活节岛发现1例本地感染病例•2015年开始蔓延至拉丁美洲及加勒比、非洲、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

国际疫情进展
•2007年1月1日-2016年4月7日,全球报告有寨卡病毒传播或相关证据的国家或地区63个
•其中既往发生暴发但现在疫情已结束的国家或地区5个(库克群岛、法属玻里尼西亚、智利复活节岛、雅浦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和新喀里多尼亚);
•出现本地病例、但尚无传播蚊媒、可能通过性传播而感染的国家或地区6个(阿根廷、新西兰、法国、意大利、美国和智利)。

国际疫情进展
•2016年以来,WHO西太区有9个国家和地区报告经蚊媒传播:美属萨摩亚、斐济、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萨摩亚、汤加和越南,WHO 东南亚区则有1个国家:泰国。

•近期,美洲国家或地区通过IHR通报机制向WHO报告的寨卡病毒病病例数呈下降趋势
2015年以前报告国家仅限于
非洲和东南亚
来源:WHO ZIKA Stratigic Response framework&joint
2015年有病例报告国家蔓延至
南美和中美
来源:WHO ZIKA Stratigic Response framework&joint
中美及南美国家病例时间表
来源:WHO ZIKA Stratigic Response framework&joint operations plan
2015-2016年美洲出现蚊媒所致的本地传播的国家和地区(截至2016-4-7)
2015~2016年美洲地区向WHO通报的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数周分布(PAHO,截至2016年3月31日)
2015~2016年巴西Pernambuco州每周报告的寨卡病毒病、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与小头畸形病例数变化(PAHO)
小头畸形
巴西小头畸形病例报告数地区分布•2015年10月22日-2016年4月2日,新生儿中共报告6906例小头畸形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的疑似病例
–1046例确诊为小头畸形和/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1814例排除
–4046例正在调查中
•病例主要发生在东北和东南部
–东北:75%的疑似,93%的确诊
–东南:14%的疑似,2.5%的确诊
东南亚疫情概况
•2007-2015: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新喀里多尼亚曾有旅行者中发生病例的零星报告
•2016:
–越南(4月5日)报告2例病例(未通报旅行史)
–我国台湾报告1例从泰国旅行归国的病例
–美国报告1例从菲律宾旅行归国的病例
–芬兰报告1例从马尔代夫旅行归国的病例
–马来西亚、老挝等国家和地区从既往登革热疑似病例标本检出寨卡病毒感染证据
寨卡病毒病性传播预防指南(CDC)•男性患者发病后至少间隔6个月
•女性患者发病后至少间隔8周
•有寨卡病毒流行区旅行史的成年男女,在离开疫区后至少8周以上才可准备生育
Petersen EE, et al. MMWR : 25 March 2016.
2016年我国输入性寨卡病毒病周分布0
2
46
8
12345678910111213病
例数

(按报告日期)
我国内地输入性病例
•2月3日-4月10日,我国内地报告输入性寨卡病毒病16例
–报告省份:广东11例,浙江4例,江西1例
–输入国:委内瑞拉12例,萨摩亚3例,苏里南1例
–入境口岸:广州8例,深圳7例,上海1例
–病例均为轻症
–年龄中位数19.5岁,范围6-47岁
–男性10例,女性6例
病例发现途径
•入境检疫发现3例
–继而通过指示病例的追访再发现4例
•入境后就医后发现4例
–继而通过指示病例的追访再发现1例
•当地主动健康随访发现3例
•3例病例入境后首次就医时,首诊医生均考虑为皮肤过敏进行诊治,未考虑寨卡病毒病
谢谢!
2016年4月输入风险评估•预计4月份我国将继续发生输入性病例•输入风险可能较前期有所下降
•输入病例主要来源仍将是美洲和太平洋岛国•东南亚国家不会成为输入病例的主要来源国
2016年4月本地传播风险评估
•广东、云南、海南、福建、广西和浙江等重点省份存在发生本地传播可能
•发生本地传播风险较低
风险管理建议
•有本地传播风险的省份需加强蚊媒监测,在没有病例发生时,要将BI控制在20以下
•做好输入性病例的监测,有本地传播风险的省份发现输入病例后要将疫点周边地区的BI控制在5以下
•做好赴疫区旅游人员和在疫区的留学、务工和商务人员的健康提示,提高个人防蚊能力
•孕妇及准备怀孕的女性应尽量避免前往疫区旅行•跟踪国际寨卡病毒病疫情进展,尤其是东南亚地区的疫情进展,动态开展风险评估
病例报告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中的寨卡病毒病”,如为输入性病例须在备注栏注明来源地区,统一格式为“境外输入/X国家或地区”或“境内输入/X省X市X县”。

病例报告要求
•各县(区)内出现首例病例,暂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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