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的宗教政策
2012年 浅谈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 最新
浅谈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因此,抓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提升思想高度,强化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
**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有回、满、蒙等34个少数民族39000多人;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268处宗教场所,信徒群众10余万人。
当前,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总体形势良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地位不断提升,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工作合力日益增强,形成了和谐稳定发展的局面。
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宗教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
由于受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影响,民族宗教工作也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面临复杂形势的考验。
我们在看到改革开放带来繁荣成果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当今世界局势的复杂,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把民族宗教问题作为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突破口,千方百计进行渗透,使民族宗教问题更加复杂和敏感。
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宗教问题与政治经济问题交织在一起。
控制与反控制、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更加尖锐。
因此,当前的民族宗教问题比以往更复杂,所面临的形势更严峻,民族宗教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我们去重视、去加强。
我们必须站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从振兴中华民族的高度,从巩固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坚定工作态度,努力维护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一是要坚持把维护稳定、增进和谐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核心任务。
“稳定压倒一切”。
团结稳定是民族宗教工作的永恒主题。
要把民族宗教工作的维护稳定、增进和谐,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
教师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篇一: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1)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张忠全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
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
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
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
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
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
这是一项长期政策。
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
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
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
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一些处理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方法。
我想县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要让我们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浅谈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各民族的共同的努力,各民族又有着不同的宗教的信仰,我国有着各种宗教信仰的群众非常的广泛,他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的一部分,也是党的群众基础,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必须确保各民族的宗教信仰的自由,积极发掘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因素,使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正能量。
关键词:宗教与和谐社会宗教政策相互适应积极作用AbstractContent : China is a multi-ethnic country, the national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nation's common efforts, each of the nationalities have different religious beliefs, there are a variety of religious masses is very extensive, they also constructs the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the important composition part, is also the party mass foundation in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religion plays an important and irreplaceable role, must ensure that each nation 's freedom of religion, religion to explore actively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positive factors, make the relig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play a positive energy.Keywords: religion and harmonious society religious policy mutual adaptation positive role一.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宗教从自身的实际出发,能够在发挥积极的作用 (1)1.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2.开展慈善活动,为弘扬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发挥助力作用 (1)3.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服务社会的作用 (1)4.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发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2)5.自我约束,发挥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作用 (2)二、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2)三、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努力发掘宗教的积极因素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的正能量 (3)四、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五、总结 (4)参考文献 (5)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基础、实现党执政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在理论上的又一重大创新。
宗教心得体会
宗教心得体会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宗教是源于人类对于自然规律不解与自身恐惧的依托体。
宗教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产物。
在人的恐惧无法寻找精神依托时,宗教给予了他们一个虚空的慰藉。
当然在一段时间里,宗教在这段时间内传递了一种非物质的精神依托,使人得到精神上的解脱。
但这种解脱只是暂时的,长久下去,反而会出现“异化”的幻像。
传统文化中其实也渗透着宗教的思想。
当有至亲之人逝世,亲人难以接受,而实施的超度灵魂的佛教道场形式,其实更多的显现的是人的悲痛与不舍,与难以接受死亡的变相宗教行为,经过时间的轮回,这种形式反而变为了一种为众人接受的传统。
有时宗教意识也只是对于自身的一种满足。
而人仅仅是依赖于精神而生存的吗?这是一个物质的世界,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即为精神类。
如果仅仅依赖于精神世界,人类世界至今是不会出现现在这样的社会体系的,实践证明宗教也只是一段时间的产物,而真正的目的在于精神达到一定高度时,通过实践与双手去进行物质创造,实现自身在此世界的价值。
而宗教是完全的精神依托,是一种寄生体而已。
但为何如今还是有这样的人群去选择寺庙超度自身?寺庙就是他们最后生命的归宿吗?从短时间来看,这些人是从宗教中得到了苦难的解脱,不问世事。
但这种“异化”只是对于现实的规避。
在长期的时间来看是不可取的,同时也是一种“害己”的行为。
在这种对于现实规避情况下,人的价值观会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实现个人价值的价值观也会随着宗教的温床慢慢消失,与之取代的是真正的精神服从,一切听从于命运的安排,这就是所谓的宿命观。
一时的精神依托也只会真正变为精神的寄生体。
为虚无的“精神体”服务,沉沦。
当然人是拥有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的,人不仅仅是为繁衍而结束一生的动物。
他是通过物质而创造自身价值的特殊动物。
这其中的社会属性是拥有精神传递的,教师的价值是鉴于自身的经历经验与毕生所学的扎实知识通过自己的口述进行知识传递,这种精神传递是与盲目藏于寺庙的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
浅谈我国的宗教政策
浅谈我国的宗教政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也是一个有多种宗教信仰的国家。
在我国,佛教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道教有1700多年的历史,伊斯兰教也有1300多年的历史,天主教和基督教则主要是鸦片战争后才在我国较快发展起来的。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信教群众已超过1亿人,有十多个少数民族几乎都是信教的。
如何正确处理宗教问题,调动各种宗教徒的积极性,保持社会的稳定团结,以进一步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步伐,仍是摆在我们前面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中国宗教的主要特征在50年代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宗教情况作了科学分析,提出了中国宗教具有“五性”的基本特点,即: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长期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科学概括,是中国共产党正确处理问题、制定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
一是群众性:中国有多种宗教并存,每种宗教都拥有相当多的信教群众。
周恩来说过:“中国的宗教徒有几千万,如果加上在家里信教而不到寺庙去的就更多,差不多有1亿了。
”可见,在中国总人口中,尽管信仰宗教的人所占比重不大,但绝对数字不小,具有一定的群众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如何正确对待宗教信仰问题,就是正确对待信教群众的问题。
二是民族性:主要是指佛教、伊斯兰教在许多民族中有着广泛的信仰。
全国有16个少数民族中的大部分或一部分信仰藏语系佛教或巴利语系佛教,有10个少数民族大多数群众信仰伊斯兰教。
宗教对这些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有着深刻的影响。
三是国际性:中国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是由外国传入的,这些宗教都是世界性宗教,在国际上占有重要地位,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有着众多的信徒,其中有的宗教在一些国家中被奉为国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不断发展,特别是中国实行对外开放后,宗教方面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这有利于团结世界上爱好和平进步的力量,有利于开展经济、科技和文化交流,加快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浅谈中国法律与宗教
浅述中国宗教与法律引言宗教和法律代表了人类生活中两个基本的方面,法律意味着秩序,宗教意味着信仰。
宗教和法律彼此制约,又互相渗透。
宗教因法律而具有社会性,法律因宗教而获得神圣性。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引自《法律与宗教》伯尔曼)一、宗教与法律的联系宗教是一部分人的精神需要,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世界范围内现实意义上的宗教都是劝人向善的,从历史上看,流传在东方的宗教主要是道德宗教。
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也是社会的一种控制系统,它具有法律所没有的调整道德范围的规范,也是一种稳定社会的力量。
在历史上,宗教曾对原始社会的习惯(如崇拜与禁忌等)产生过巨大影响。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原始社会的习惯逐步上升为奴隶社会的法。
因此,宗教曾经对法的产生和发展有过重大影响。
在古巴比伦和古印度,立法的指导思想往往表现为宗教观念。
也有甚至把法律与宗教的教规、戒律等融和在一起的现象。
欧洲中世纪时,宗教渗透到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教会法实质上成了一些封建国家的根本法。
在当前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中,宗教对其法律仍然有一定的影响,宗教的观念在法律中仍然有所表现。
二、宗教与法律的区别1、二者的作用不同。
法律着重于支配和约束人们外在行为;宗教则侧重支配和约束人们的内心观念。
2、适用的范围不同。
法律规定了世俗社会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国家、公民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宗教则规定了教徒对教主、经典和宗教教职人员虔诚信仰、崇拜皈依和供养的关系。
3、实施的方法不同。
法律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实施的普遍的行为规范;宗教则是依靠信教群众对宗教的崇拜、信仰和全身心的皈依来自觉贯彻执行其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三、宗教与法律的比较中国是实行政教分离的国家,宗教在我国目前影响力并不十分广泛,虽然当政者必须考虑宗教的影响和作用,但是其作用还是主要体现在对教徒的约束和控制上,而法律则是对全体公民都有作用的规范体系,所以,两者作用的范围有很大差别,法律大于宗教。
教学随笔--以“我国的宗教和宗教政策”为例 浅谈我的课堂教学
以“我国的宗教和宗教政策”为例浅谈我的课堂教学商贸系马驰最近,刚刚带领学生学完了德育课《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的“我国的宗教和宗教政策”这一节内容,回过头来看这节内容的教学过程很值得我思考。
恰好本月的教育随笔的主题又是怎样进行课堂教学,因此得以借机发挥。
这节内容主要由以下几大块内容构成:一是什么是宗教,宗教产生和发展的根源有哪些;二是目前世界上存在的几大宗教,如何正确认识宗教的社会历史作用;三是我国的宗教概况及宗教政策;四是怎样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邪教,区分宗教活动同封建迷信活动。
内容量特别大,需要理解记忆的东西很多,但是要在两课时完成课堂教学难度还是不小。
我认为要想组织好课堂教学,把教材上好上活,首先必须要读透教材体系,梳理好教材结构。
在课堂上我是这样处理的:不管课前有无预习,先花3-5分钟时间让学生自己把教材内容从头到尾浏览两遍,并尝试着将教材内容按构成成分进行分层,找出每层结构的中心。
对于本节“我国的宗教和宗教政策”的处理也是相同的,上面所说的几大块内容也都是学生在看书学习的过程中分析出来的,我觉得这样做有利于学生能力的提高。
其次,要想组织好课堂教学,上好教材,还必须注意教材前后内容的贯通、联系,知识的迁移。
教材可能先前在某个地方讲到某一内容,今天你又遇到了,看起来似曾相识,怎么处理?如果再重新再讲的话一则浪费时间,二来不能引起学生注意,三则起不到好效果。
我觉得在这一问题上只需要帮助学生做好回忆也就可以了。
比如这节当中的“世界三大宗教”的内容,这是学生在初中的时候就已经学过的掌握的,如果重新拿过来详细讲的话学生可能嫌烦:这老师讲的我们都懂,还讲,烦死了!所以在这一内容的处理中我采取了找同学就自己的了解主动起来说的方法,对于其中如果出现问题的时候再作强调纠正。
我感觉效果是不错的,一方面学生得到锻炼机会,另一方面又能随时纠正了错误。
再次,还要注意针对性。
不同专业的学生的需要是不同的,比如,在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课堂中,他们在专业课的学习中已经知道世界三大宗教的相关内容,因此“我国的宗教和宗教政策”在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中,我就顺便引导学生回顾三大宗教的产生发展的历史,以及在我国的传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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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民族宗教知识学习心得体会篇一: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心得体会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提高了我们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大家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并畅谈党的民族政策好,学习上我都每堂课认真听讲、做笔记,积极发言。
在短短的培训时间里,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我的理论水平、知识素养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
在学习内容安排上,此次培训可谓是精心谋划、精益求精。
不仅有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更有提高工作能力的《犯罪心理学》,还有与我们工作密切相关的《人权法》等等,可以说教以致学,学以致用。
在教学过程中,各位教授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从不同领域、不同视角给我们做了深入分析和讲解,让我们听到了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对民族宗教知识有了更详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应用,我们的工作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方式更加多样,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些都对监狱民警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这次培训就是帮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学习的大门,不仅在理论知识上获得了一笔财富,更强化了我们不断学习的意识,增强了我们学习的兴趣,同时也教会了我们学习的方法。
学习让人的思想更加活跃、眼界更加开阔、思维更加敏捷。
作为一名年轻民警,不断获取知识、拓宽视野、积累经验是不可或缺的,对我今后的工作来说,无疑将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今后,我要在本职工作中不断磨练、自我加压,勤练、苦练,将组织的信任、领导的关心转化为工作和学习的动力,争取达到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要求,为推进监狱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浅谈农村宗教问题
浅谈农村宗教问题农村宗教问题是指农村地区存在的一系列与宗教相关的问题。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多为相对传统的社会,宗教信仰在农村地区具有较为广泛和深入的影响。
农村宗教问题的出现,既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也与农村地区的特殊历史和地理环境紧密相关。
本文将从农村宗教信仰的现状、宗教对农村社会的影响以及如何合理管理农村宗教问题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农村宗教信仰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宗教信仰比较多元化。
在我国农村地区,同时存在着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不同宗教信仰,各种宗教流派也相对繁多。
农村是宗教信仰的重要地方,很多村子里都有宗教场所和寺庙,农民会经常前往参拜或者进行祭祀活动。
农村宗教信仰存在较多的陋习和迷信现象。
由于一些农村地区教育程度较低,科学知识普及不足,加之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些农民容易相信一些迷信的说法,如拜神求福、信仰门神等。
这些陋习和迷信现象严重制约了农民的文明素养和精神追求。
宗教对农村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宗教信仰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民提供了心灵寄托和安慰。
在农村地区,农民长期从事繁重的农活,生活比较辛苦。
在这种情况下,宗教信仰可以成为他们寻求心理慰籍和思想情感的重要途径。
宗教信仰对农村社会的道德教育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宗教信仰强调对他人的关爱和宽容,提倡诚信、善良等美德。
农村地区由于人际关系比较密切,宗教信仰的道德教育对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宗教信仰还为农村地区的文化传承和继承提供了支持。
宗教信仰通常与某种文化传统紧密结合,农村宗教信仰有助于保持和传承当地的传统文化。
针对农村宗教问题,应该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
应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宗教知识普及和科学教育。
只有提高农村地区的宗教知识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才能消除迷信现象,引导农民形成科学合理的宗教信仰观。
应加强对农村宗教场所的管理。
要建立健全农村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监管和规范,以防止一些非法的宗教活动或者利用宗教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浅谈宗教在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浅谈宗教在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作者:张史展来源:《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11年第06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教育。
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不同国家的宗教也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往人们认为宗教只是让人们相信神的存在或者让人们按神的旨意办事,但这只是宗教的一个方面,如果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来看,宗教在各国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宗教思想政治教育作用一、宗教概述1.宗教的定义宗教,从本质上来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上层建筑。
自宗教产生之日起,就成为世界上的许多国家统治阶级用来作为思想统治的工具而大加推崇。
2.宗教的构成宗教之所以会有教育性,首先就在于宗教的教义具有含义明确、深刻的哲理。
教义指一种宗教所信奉和宣扬的神学思想观念及感情体验,是宗教的核心和灵魂。
宗教会被众多教徒虔诚的信奉,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人们认为其教义可以满足自己在精神上的需求,继而认可、承认。
其次是宗教的创始人以及膜拜对象,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教主。
就像佛教的释迦牟尼,基督教的耶稣一样,这些人物就像一个精神支柱一样存在于每一个宗教中,受到教徒的膜拜。
作为一个灵魂人物,他们所提出的教义会更加具有教育性,使教徒产生巨大的践行能力,自愿做到并追求更好。
最后是宗教的教职制度及社会组织,即教团。
每个宗教都有自己的严格的教职制度,例如很多宗教都有终身传教人员,并且划分清晰,如佛教的和尚、喇嘛,基督教的牧师、主教等;宗教的社会组织对教徒产生强制性和约束性,而且,宗教往往也通过这些组织来统一传授教义,增强凝聚力便于组织和管理。
3.宗教的功能宗教和思想政治教育都是做人们思想工作的,其功能也有一些相似之处。
第一,宗教的政治教化功能。
第二,宗教的精神舒缓作用。
这个作用也是导致宗教拥有越来越多信奉者的重要原因,在社会中,被统治者总会试图反抗压迫,但事与愿违者占据多数,人们需要找到一种思想精神上的依靠和慰藉,基于此,宗教便成为了人们的“精神避难所”,马克思曾经说过宗教是“对现实苦难的抗议”。
2019年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word范文模板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篇一: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7月3日,在教育局党委的安排下,教育系统再次掀起了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在这次的学教活动中,我们和广大教职工一起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民族宗教政策工作的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再一次认识到,作为民族地区民族学校的校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做好学校整体工作的首要任务。
下面就这次学教活动的一些认识理解和今后工作的一些启发进行一下浅谈:一、对民族宗教政策地认识与理解我国宗教坚持的是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国际宗教势力进行干涉。
我们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公民不论信仰或不信仰宗教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
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对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要求。
任何人,不管是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的安全。
有些人不能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却错误的认为宗教信仰自由就是“宗教自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宗教自由”为借口,反对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是不允许的。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里,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都是自由的,而不是说信仰宗教的人可以打着宗教旗号为所欲为。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法治国家,宗教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离开法律讲“宗教自由”,是违反人民利益的,也是与历史发展规律相悖的。
发生在我县的7.15事件,就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
他们披着宗教的外衣,践踏共和国的法律,实施暴力恐怖。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学习体会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重申了这一基本方针,要求全面做好党的宗教工作。
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发布了《宗教事务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这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05年3月1日《条例》已经实施,至今一年多,我浅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一、制定《条例》的法律依据。
宪法是制定本《条例》的基本依据。
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二、《条例》有着很明确的立法主旨,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和建立和谐社会的立法理念。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围绕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等治国方略。
这些治国方略在《条例》的立法理念中表现也非常充分。
三、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依据《条例》明确法律责任。
《条例》第六章中除第三十八条明确专指国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之外,其余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等七条,不仅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约束力很强,而且对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行为的约束力也很强。
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7月3日,在教育局党委的安排下,教育系统再次掀起了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在这次的学教活动中,我们和广大教职工一起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民族宗教政策工作的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再一次认识到,作为民族地区民族学校的校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做好学校整体工作的首要任务。
下面就这次学教活动的一些认识理解和今后工作的一些启发进行一下浅谈:一、对民族宗教政策地认识与理解法治国家,宗教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离开法律讲“宗教自由”,是违反人民利益的,也是与历史发展规律相悖的。
发生在我县的7.15事件,就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
他们披着宗教的外衣,践踏共和国的法律,实施暴力恐怖。
这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绝不答应的事,尤其令人更加痛心的是实施暴力者居然是未成年人。
这更加警醒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所肩负的责任和今后工作要把握的重点。
二、今后工作要把握的重点1、做好党的民族宗教的宣传工作:职业高中现有教职工60余名,学生一千九百多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有很多学生甚至是我们的教职工忙于学习专研业务,未必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能够有用心的认识和理解,往往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政策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
这种思想上含含糊糊的现象,是非常危险的。
因此,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工作中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
我校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早读课,做到每天为学生宣传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另外班会课、板报宣传、校园广播等也绝不放松。
真正的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入脑入心,不能有任何含糊。
2、帮助教职工和学生解释和理解重难点问题,帮助教职工和学生反复思考几个问题,如:国家干部和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人民教师和青少年学生为什么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和风俗的区别;正常宗教与非法宗教的具体界定等等,把这一系列容易踩的雷区让教职工和学生在思想深处想通,想明白,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做到不参加宗教活动。
浅谈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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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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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出 的 先进分 子 予 以 表 彰 从 而激 发 了广
大 信教 群 众 为两 个 文 明 建 设 争做 贡献 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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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助 学 义 务 修桥 补 路 1 0 多 公里 在 广 大群 众中起 到 了 良 好 的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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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性 历 年来信教 群 众没 有 一 人 违法违 纪 更没 有被抓
同 时 在 信息 技 术 资 金融 通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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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 于 宗 教 工作 的 理 论 和 政策 体 系 完全
符合我 国 国情 民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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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臣 口 遂
方 面提 供服 务 协调 解决在供 销等方 面 遇
到 的困 难 和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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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关键 间题 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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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导 谈 浅 如 引
现 在全市 6 0 % 的信 教 群
矛 盾 为他们提供 技 术信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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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条 件 下 宗教 工 作 的 重 大课题 也 是 新时期 宗 教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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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重 要 任务 我们基 层 做 宗 教工作 的 同志 如何做好
这 项工作 呢 ? 一 要 全 面正 确地贯彻 党 的 宗教信仰 自由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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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我 们 新 密 市 坚 持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宗 教 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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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 献 活 动 开 展 评选 五好 信徒 和 五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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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以 来 全 市信 教群 众捐 钱 捐 物 折款 元用 于 救 灾 扶 贫 捐 资
民宗培训心得体会
民宗培训心得体会【篇一: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民族宗教心得体会一、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一)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促进民族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服务科学发展;在宗教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把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结合起来,把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结合起来。
(二)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根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发挥宗教界在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
(三)牢牢把握履行职责、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服务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
(四)牢牢把握“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这一关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在民族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及*以来党的民族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为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同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宗教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会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宗教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宗教工作。
(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
“两个共同”主题的实践要求,就是民族工作必须是发展和团结两手抓。
浅谈中国宗教与国家的关系(3141字)
浅谈中国宗教与国家的关系(3141字)引言: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
主要特点为,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对该一神秘产生敬畏及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
从抽象的角度,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
国家政权是国家的具体化身,也是通常意义上对国家的理解。
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宗教与国家的关系,在中国古代看来,就是皇权与神权的关系。
我国自夏朝至清朝,一直被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统治者推崇君权至上为核心,使政治、伦理与宗教三者构成了一体化的国家体制。
从这个观点出发,系统地、历史地分析了中国古代传统宗教、外来宗教与皇权之间的种种复杂关系。
中国传统宗教中的天帝崇拜、三统的说教和谶语符命等等无不是为了证明君权神授和国运昌盛或转移的神话;道教在魏晋以后开始与统治阶级相妥协,臣服于皇权,道教自身的内容也相应地有了变化;佛教传入中国后一直依附于统治阶级,所谓“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从南北朝开始,统治者一方面大力扶持、奖掖和利用佛教,另一方面对佛教进行严密的防范和管制;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唐宋时期统治者一般采取怀柔、保护和扶持为主,限制为辅的政策,但这种政策到清朝时有了彻底的改变,这些改变也是为了巩固皇权的需要;对唐以后传入的景教、摩尼教、犹太教、天主教等一直采取宽容、保护、限制和同化的政策,但这都是为了加强皇权的需要,因之,中国历史上很少出现像西方那样的“权杖与皇冠”相斗争的事件。
引言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汉族,以天命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民族宗教观念的主要传统,因而佛道的信仰从来未占据过统治地位。
夏商周三代,华夏民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中国的宗教观念从一开始就把上天的风调雨顺和下民的勤苦耕耘置于同等的重要地位,把天或神的意志和人的意见放在同一地位上。
浅谈正确处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问题
浅谈正确处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问题民族宗教问题是民族地区工作的干部所经常遇到的、必须认真处理的一个重大问题。
民族宗教无小事。
民族宗教问题涉及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重大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因此,如何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问题,对民族地区保持稳定、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对民族地区工作的干部来讲,既是一项重要的职责,又是一项需要认真修炼的基本功。
本文就这一问题谈点认识。
一、新形势下民族地区民族宗教问题的新特点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一方面给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也给民族地区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从而使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问题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群体性。
这是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问题的一个突出特点。
由于民族宗教领域发生的各种利益纠纷、矛盾冲突,它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个人,而往往牵涉到一些具体的利益团体,甚至涉及到某一个民族的现实利益和宗教情感。
所以,一旦民族宗教方面发生较大问题和矛盾,它的群体性特征就表现的尤为突出。
如果处理不当,或被坏人利用,就可能会发生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就会严重地干扰当地各项事业的正常发展,造成难以挽回的不良影响。
二是复杂性。
这主要体现在民族宗教问题的矛盾属性上。
现阶段,我国民族宗教领域发生的问题,主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种矛盾虽主要表现为非对抗性质,但也不排除有时带有对抗性质。
在一定条件下,非对抗性矛盾也可能’会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国内和敌对势力往往会利用民族宗教问题作掩护,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从事颠覆破坏分裂祖国的犯罪活动。
所以,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交织在一起的情况,有时候会很难一下子就分辨和区别得很清楚。
浅谈中国宗教文化发展
《文化地理学》期末论文:浅谈中国宗教文化研究学生姓名:学院:专业:班级:学号:辽东学院Eastern Liaoning University浅谈中国宗教文化研究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特殊的文化现象,是人类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到人们的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等方面。
中国宗教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且有自身的特点,从古至今一直影响着人们的精神生活。
一、宗教文化的概况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构成我国宗教文化的有佛教文化、道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基督教文化(含天主教文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原始宗教文化,如萨满教文化等等,诸多的宗教文化多姿多彩,林林总总,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我们重温中华文明的创造历程,包括宗教文化的创造历程,从中吸取智慧,经验和教训,可以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以利于创造更加光辉灿烂的中华新文明。
中国宗教的多样性和包容性,中华民族是多民族融合、共存的共同体,中国传统文化也是在多样性文化不断碰撞和交融中发展的,形成多源汇聚的过程和多元一体的结构。
(一)宗教文化的传入在先秦,有邹鲁文化、燕齐文化、三晋文化、荆楚文化、巴秦文化、吴越文化等地方性文化之间的对立与互渗;在秦汉则由百家争鸣演变为儒道两家的互绌相摄,汉末以后有儒佛道三家的鼎立和互补,其后又有四家五家(伊斯兰教、基督教等)以及更多的亚文化体系之间的融汇与共存。
这就是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品格。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周易大传》说:“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这种多元开放的理念极大地影响了中国文化,形成兼收并蓄的传统。
中国社会对各种不同的宗教信仰,包括外来宗教,都相当宽容;各种宗教及其分支教派都能够在这片土地上正常存在和发展,相互和平共处,人们可以兼信两教或三教,这种事情在西方是不可想象的。
许多外国宗教以和平方式,通过正常的文化交流途径传入中国,其中以印度佛教的传入与中国化最为成功。
佛教之进入中国,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人主动请进来的,取经、译经活动绵延了数百年。
浅谈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宗教问题
浅谈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宗教问题--xxx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
恩格斯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一、宗教问题的重要性信仰宗教的人在增加,影响也在增加,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们要实现现代化,会遇到宗教问题;要对外开放,也会遇到宗教问题;要面对国际事务,一走出国门就会遇到宗教问题。
2007年12月18日,胡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号各大报都有报道。
胡总书记说,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胡总书记在这个讲话里还提到在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是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胡总书记还有一个提法,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
我想胡总书记的讲话我们要好好学习。
中央说民族、宗教无小事,我觉得非常地深刻,多年来我体会,不出事不觉得有多重要,一发生大事就很显示出宗教的重要性。
比如说从近来发生的事情看,确实如此。
3?14事件一发生,全国震动,产生了很大的国际影响,连奥运会也离不开宗教,这说明宗教问题确实重要,再加上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就显得更加明显。
我们有56个民族,而且它们在边境上,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团结。
二、我国宗教的现状宗教的特点是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特殊的复杂性。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终究是要消亡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人们对自然界规律和自身命运的认识与把握,宗教观念会减少并最终消失。
但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需要经济文化发展到相当的水平。
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宗教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浅谈农村宗教问题
浅谈农村宗教问题农村宗教问题是指在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的与宗教相关的一系列问题。
由于中国农村相对于城市地区来说发展较为滞后,教育水平较低,传统文化影响较大等原因,农村宗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与城市地区不同的特点和问题。
农村宗教问题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多元化。
由于其地域广阔,地区性的宗教信仰在农村地区相对较为普遍。
在西南地区,藏传佛教、道教等民间信仰相对流行;在东北地区,土地神、祖先神等尊奉的是原始宗教;在华北地区,家谱神、门神等信仰多一些。
这种多元化的宗教信仰使农村宗教问题更加复杂和多样化。
第二,农村宗教问题的另一个特点是宗教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
在农村地区,宗教信仰通常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农民会根据宗教信仰选择合适的耕作时机、选择好的农具等。
农民在农事生产的过程中往往会举办各种宗教仪式和祭祀活动,以求得丰收和家庭幸福。
农村地区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也使得宗教信仰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了更大的作用。
农村宗教问题还涉及到宗教组织的管理问题。
农村地区的宗教组织往往是传统的社区组织,由一些地方父老乡贤组成,缺乏专业化管理和组织规范。
这种组织形式容易导致宗教活动的滥发滥散和乱象的产生。
农村宗教组织也面临着缺乏专业人才、资金和物质资源等问题,使得其发展和运作受到限制。
农村宗教问题的存在对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方面,农村宗教信仰的多元化使得一些民间宗教团体和教派之间存在着竞争和冲突。
而这些竞争和冲突,很容易引发当地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
农村宗教问题的存在也容易导致农村居民盲目迷信,影响了他们的科学思维和理性判断能力。
这种盲目迷信会使得居民在面临一些社会问题时缺乏正确的判断和应对能力。
对农村宗教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宗教界、学界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宗教问题的管理和监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规范农村宗教组织的管理和运作。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并推动农民素质的提高,以增强他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理性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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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的宗教政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也是一个有多种宗教信仰的国家。
在我国,佛教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道教有1700多年的历史,伊斯兰教也有1300多年的历史,天主教和基督教则主要是鸦片战争后才在我国较快发展起来的。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信教群众已超过1亿人,有十多个少数民族几乎都是信教的。
如何正确处理宗教问题,调动各种宗教徒的积极性,保持社会的稳定团结,以进一步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步伐,仍是摆在我们前面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中国宗教的主要特征在50年代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宗教情况作了科学分析,提出了中国宗教具有“五性”的基本特点,即: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长期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科学概括,是中国共产党正确处理问题、制定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
一是群众性:中国有多种宗教并存,每种宗教都拥有相当多的信教群众。
周恩来说过:“中国的宗教徒有几千万,如果加上在家里信教而不到寺庙去的就更多,差不多有1亿了。
”可见,在中国总人口中,尽管信仰宗教的人所占比重不大,但绝对数字不小,具有一定的群众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如何正确对待宗教信仰问题,就是正确对待信教群众的问题。
二是民族性:主要是指佛教、伊斯兰教在许多民族中有着广泛的信仰。
全国有16个少数民族中的大部分或一部分信仰藏语系佛教或巴利语系佛教,有10个少数民族大多数群众信仰伊斯兰教。
宗教对这些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有着深刻的影响。
三是国际性:中国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是由外国传入的,这些宗教都是世界性宗教,在国际上占有重要地位,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有着众多的信徒,其中有的宗教在一些国家中被奉为国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不断发展,特别是中国实行对外开放后,宗教方面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这有利于团结世界上爱好和平进步的力量,有利于开展经济、科技和文化交流,加快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同时,国外敌对势力也会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作为对我国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的一个重要手段。
这是时刻要警惕的。
四是复杂性:宗教是由共同的信仰、宗教感情、宗教道德、宗教仪式、宗教组织等诸多要素构成的,它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
宗教在人们之间起着一种纽带作用,把他们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势力,同时宗教又与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有着密切联系,互相影响、呈现出复杂的状况。
宗教的复杂性,还在于国内仍然存在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和复杂的国际环境,必然要影响到宗教。
因此,宗教不仅是一种思想信仰,还涉及到社会政治问题、群众关系、民族关系和国际关系。
无是长期性:中国共产党人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它的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
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中,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
但是宗教还有得以存在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
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有着较强的适应性。
同时,当今世界是一个日益开放的国际社会,中国宗教的存在不可能不受到外国宗教的影响,因此,中国的宗教不仅会长期存在,而且还将按照自身的规律和恃点,继续对社会发生一定的影响。
二、我国的主要宗教政策积累60年之实践,回顾100年之历程,展望新世纪之发展,要讲中国的宗教政策,最基本的就是两条: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坚持独立自主办教。
――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是基于对广大信教群众信仰选择的真诚的尊重,基于宗教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
――坚持独立自主办教,也是基于对全中国人民意愿的真诚的尊重,基于中国曾经长期受过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历史事实。
新中国成立已60余年,60年来中国宗教政策一直在演变与发展,但长期稳定的政策主要有两条――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坚持独立自主办教。
有人问,主张无神论的共产党执政,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是真实的吗?在扩大对外开放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办教还有必要吗?对此问题,就不能不涉及作为这60年的“历史文化背景”或“准备阶段”的前60年;不能不研究在中华民族积贫积弱、备受欺凌,奋起抗争、翻身解放,改革发展、争取复兴的百年历史进程中,中国宗教(这里指内地的宗教,不涉及港、澳、台)如何走过它的百年行程,如何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完成其自身的变革。
在这个背景下考量宗教政策的根据、得失,较为客观和公证。
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在指导思想上坚持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包括无神论),与一切唯心论(包括有神论)相对立。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如何对待宗教,宗教又如何适应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如何做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宗教工作,争取和团结信教群众;如何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的渗透、颠覆和破坏,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重要课题,也是难题。
为破解这个难题,我们党进行了艰辛的探索,积累了重要的经验,但也有过深刻的教训。
邓小平同志说,“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
”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话言简意赅。
讲“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就是要求我们尊重客观规律,对待宗教问题要采取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考虑的态度,不能简单化。
但我们如何在充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又防止“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防止“宗教方面搞狂热”?对这个问题,我们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
1991年中央第一次提出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宗教工作的“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并且明确指出,“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
”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探索“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关系”这个难题,在我国的宗教政策理论和法制建设两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
在宗教政策理论上的重大建树,就是在以往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实践,经过进一步提炼、完善和发展,在“三句话”及其有关阐述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形成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四句话”,并将之确定为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在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进展,就是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在制定、实施宗教方面的两个单项法规和若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
在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了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意义,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
把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与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相提并重,说明我们党对宗教问题既重视政策指导,又重视依法管理。
中央十分重视并推动宗教事务条例的出台,把“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我们党依法执政和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从而使我们党在管理宗教事务方面从以往较多以政策调整为主,全面过渡到以政策调整和依法管理并行并重。
三、新世纪新阶段,如何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宗教问题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更加清醒、更加深入地认识宗教问题的“三性”——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
要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即宗教存在的长期性。
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常常容易犯的“短视症”。
宗教既然将长期存在,我们就要正视它、引导它,按宗教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办事,促使我国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朝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方向前进。
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多作贡献,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增进信教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理解,支持他们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与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使信教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
要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即宗教问题的群众性。
正确对待宗教的问题,就是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
广大信教群众是构成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的基本群众。
真正深刻理解了“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就必然会真心实意地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把广大信教群众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共同目标上来的必然要求。
要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即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
要善于从“交织”中条分缕析,从特殊中理出一般,从“复杂”中找准症结,把握其趋向和规律,因势利导,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抑制宗教的消极因素,保持我国宗教领域来之不易的团结和谐的局面。
宗教活动是在社会中进行的,必然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求我们指导和支持宗教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要求我们处理宗教问题必须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
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不仅继承了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思想智慧,继续强调认识宗教问题的“三性”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的基本方针,而且强调要通过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
这就使以处理好“宗教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宗教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紧密地结合了起来。
因此,“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现阶段,就具体化、深化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和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
宗教问题也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归根到底是为了正确处理好当代中国的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解决我国宗教问题的基本途径就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和政府要积极引导宗教人士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宪法、法律和和政策的范围内活动。
积极投入到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伟大事业中。
为祖国建设、民族繁荣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