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20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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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能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 恒) (云武俊) (杨志勇)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