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依职权

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公布日期】2021.02.08

•【字号】合交政法〔2021〕33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依职权类权责

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局属执法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合政秘〔2021〕11号)要求,现将《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目录清单。要把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动同一事项相同情形下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

二、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部门职责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确保清单与时俱进、合法合规和管用有效。

三、依法公开接受监督,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制度,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推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更加透明。

要及时总结统一规范过程中的相关经验做法,加强清单在规范和压减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本目录公布后,《关于公布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合交政法〔2019〕321号)中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内容即行废止。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