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方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方法
1.旁站监理
监理人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旁站是监理人员的一种主要现场检查形式。

对容易产生缺陷的部位,以及隐蔽工程,尤其应该加强旁站。

在旁站检查中,监理人员采用现场监督质量控制方法对施工人员情况、材料、工艺与操作、施工环境条件等实施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和纠正,以便使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旁站监理应对监督内容及过程进行记录,并编写日报、周报。

2.巡视检验
巡视检验是监理人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通过这种检验方式,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发现质量事故苗头和影响质量的不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3.平行检测
监理人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规定,平行检测的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

4.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人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规定,跟踪检测的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

5.现场记录和发布文件
监理人员应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作为处理施工过程中合同问题的依据之一。

通过发布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发布文件是指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发出指示和要求的书面文件,以向施工单位提出或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要求和指示施工单位应做什么或如何做等。

例如施工准备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下达开工指令,施工单位才能施工。

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经监理人员指出后,施工单位仍未采取措施加以改正或采取的措施不利时,监理工程师为保证施工质量,可以下达停工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等。

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各项指令都必须是书面的,并作为技术文件存档保存,如确因时间紧迫来不及作出书面指令,可先以口头指令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但随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正式书面指令予以确认。

6.规定质量控制制度或工作程序
规定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双方都必须遵守的质量控制制度或工作程序。

监理人员根据这一制度或工作程序来进行质量控制。

例如施工单位在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才能进行采购订货;工序完工后,未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单,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等。

7.利用支付手段
支付手段是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一种支付控制权,也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控制权。

所谓支付控制权,是指对施工单位支付各项工程款时,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明书,项目法人才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否则项目法人不得支付。

监理工程师可以利用赋予他的这一控制权进行施工质量的控制,即只有施工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才签发支付证明书,否则可拒绝签发支付证明书例如分项工程完工,未经验收签证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可暂不支付工程款;分项工程完工后,经检查质量未达合格标准,在返工修理达到合格标准之前,监理工程师也可暂不签发支付证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