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移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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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医院移动介质(如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的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病毒传播等安全隐患,确保医院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移动介质的使用、存储、传输和销毁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
1. 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移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移动介质的安全管理负责。
3. 所有使用移动介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四、移动介质使用规范
1. 移动介质的使用应遵循最小化原则,即仅限于必要的数据传输和备份。
2. 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移动介质,如需使用,需经过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批准。
3. 使用移动介质传输数据时,应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如加密、压缩等。
4. 严禁在移动介质上存储敏感、重要信息,如患者隐私信息、财务数据等。
5. 使用移动介质前,应检查其是否存在病毒、恶意软件等安全隐患。
五、移动介质存储规范
1. 移动介质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尘、防静电的环境中。
2. 移动介质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防止病毒、细菌滋生。
3. 严禁将移动介质与其他物品混放,以免损坏或丢失。
六、移动介质传输规范
1. 移动介质传输数据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传输方式,如加密文件传输、云存储等。
2. 传输过程中,应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如使用安全的传输协议、加密传输等。
3. 传输完成后,应及时断开移动介质与计算机的连接。
七、移动介质销毁规范
1. 未经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批准,严禁随意销毁移动介质。
2. 销毁移动介质前,应确保其上的数据已备份或删除。
3. 销毁移动介质时,可采用物理损坏、磁化等方法,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八、监督检查
1. 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定期对移动介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鼓励员工对违反移动介质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
九、附则
1. 本制度由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移动介质的使用,确保医院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