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批产品质
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3.10.19
•【字号】湖市监检〔2023〕207号
•【施行日期】2023.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区分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燃气相关产品、油品、冬令用品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百姓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监督抽查计划安排船用燃料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羽绒服装、自动电饭锅、非医用口罩等共计16种产品,详见附件。
二、抽查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计划共安排256批次,其中生产环节127批次,流通环节129批次。流通环节以近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单位、校园周边商超、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为重点,严禁集中抽样,各产品总批次数平均分至各区县。
三、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
四、承检机构
抽样及检验工作委托市局中标检验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
五、检验依据及判定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检验依据产品对应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进行抽样、检验和判定,细则见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公告。
六、其他事项
本次监督抽查计划具体抽检产品、抽样环节、企业名单、检验依据等通过浙江省产品质量智慧监管平台下发。承检机构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湖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本次监督抽查抽样使用word版抽样单,现场填写打印后按照规定签章。各机构于11月30日前报送抽检结果汇总表、抽检经费明细等资料,抽检过程中重大信息即时上报。
联系人:宋艳,电话:************。
附件:2023年第三批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