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业务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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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业务应怎样进⾏会计处理

由于税法和会计在会计事项的处理上有⼀些不同之处,因此经常会出现视同销售业务,在不同的会计事项下,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下⾯⼩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视同销售包括的内容

⽬前企业视同销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中的以物抵债;⾃产⾃⽤产品、商品等;⾃有资产对外投资。

⼆、不同情况下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1.⾮货币性资产交换⽅式下的会计处理

(1)满⾜⾮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即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价值的差额计⼊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为:按换出商品公允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有关资产科⽬,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按换出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借记该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科⽬,按换出资产的账⾯余额,贷记有关资产科⽬,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按⽀付的相关费⽤,贷记“银⾏存款”等科⽬。以上分录借⽅与贷⽅的差额,应贷记“营业外收⼊—⾮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或借计“营业外⽀出—⾮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科⽬。如果换出资产应缴消费税,则应按销售业务将税⾦记⼊“营业税⾦及附加”科⽬。交换发⽣补价的,⽀付补价的⼀⽅,应将补价记⼊换⼊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应将补价记⼊当期损益。

(2)未能满⾜⾮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的,按换出资产的账⾯价值和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资产成本,不确认损益。发⽣补价的,⽀付补价的⼀⽅,应将补价记⼊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应将补价冲减换⼊资产的成本,双⽅均不确认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为:按换出资产的账⾯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付的补价,借记有关资产科⽬,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存款”等科⽬,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按换出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借记该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科⽬,按换出资产的账⾯余额,贷记有关资产科⽬,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按⽀付的补价和相关费⽤,贷记“银⾏存款”等科⽬。

2.债务重组中的以物抵债⽅式下的会计处理

(1)如果将重组收益⼀次性记⼊应纳税所得额,则应按重组债务的账⾯余额,借记有关债务科⽬,按抵债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借记该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科⽬,按抵债资产的账⾯余额,贷记有关资产科⽬,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按⽀付的其他税费,贷记“银⾏存款”等科⽬,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债务重组收益”或借计“营业外⽀出—债务重组损失”科⽬。

(2)如果经批准将重组收益分次计⼊应纳税所得额,①重组当年,除按上述确认债务重组业务外,在计算所得税时,还应按计⼊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重组收益和当年适⽤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②以后年度在计算所得税时,再按当年应计⼊应纳税所得额的重组收益和当年使⽤的所得税税率计算所得税,将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年转⼊“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直到将重组收益全部计⼊应纳税所得额为⽌。这期间如果发⽣所得税税率变动等,按新会计准则规定应采⽤债务法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产⽣的损益计⼊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

3.⾃产⾃⽤产品、商品⽅式下的会计处理

⾃产⾃⽤主要包括:⽤于在建⼯程、管理部门、⾮⽣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于馈赠、赞助、集资、⼴告、样品、职⼯福利、奖励等⽅⾯。⾃产⾃⽤的产品、商品等在会计上应按成本结转,不作为销售处理。企业将资产移交使⽤时,应将产品的成本按⽤途转⼊相应的科⽬,借记“在建⼯程”、“管理费⽤”、“营业外⽀出”等科⽬,贷记“产成品”、“库存商品”等科⽬。因将产品⽤于上述⽤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也应按⽤途记⼊相应科⽬,借记“在建⼯程”、“管理费⽤”、“营业外⽀出”等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科⽬。

4.⾃有资产对外投资⽅式下的会计处理

将⾃有资产作为投资,表⾯上看未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现⾦流⼊,但实际上该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体现的是企业实物资产与外部的交换关系:企业将投出的资产在社会上出售,取得相当于公允价值的现⾦,然后再将获得的现⾦作为投资投出。持有该投资可能带来未来投资收益,双⽅在交易时是按公允价值来认定投出(投⼊)的资产价值的,并且按税法规定的公允价值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作为投出⽅其初始投资额应按“公允价值+相关税⾦等”计算。会计过程可分解如下:转出资产换回货币,按公允价值+相关税⾦等借记“银⾏存款”,按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按应交纳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将换回的货币投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银⾏存款”。期末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贷记“产成品”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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