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造假上市公司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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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造假上市公司大盘点(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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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造假上市公司大盘点(图)
2013年03月15日04:18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肖年红)今日是“3•15”打假日,A股造假问题引发关注。从过去广为人知的银广夏、蓝田股份以及东方电子的造假案,到今天的万福生科、绿大地和胜景山河的造假案,A股包装上市、造假上市层出不穷。
万福生科:虚增营收亿元
2012年11月22日,万福生科(300268)因造假情况而被公开谴责,成为创业板市场第二单公开谴责案例。
去年10月25日晚间,万福生科公告称,2012年半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亿元、虚增营业成本亿元、虚增净利润万元。
今年3月1日,万福生科自查公告称,2008年至2011年虚增亿元营业收入,虚增营业利润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亿元,并且2011年盈利从万元下调至万元,大幅下调约98%。
粗略核算,最近4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高达亿元,虚增净利润逾2亿元,其造假金额之大、影响范围之广,刷新了创业板财务造假的新纪录。
绿大地:虚增营收3亿元
2013年2月8日绿大地被法院判处公司1040万罚金,主要责任人何学葵10年有期徒刑等。证监会没收保荐人联合证券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撤销黎海祥、李迅冬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对黎海祥、李迅冬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04年至2007年6月,*ST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及原财务总监蒋凯西共同策划让被告单位绿大地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并安排本案另两名被告人赵海丽、赵海艳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公司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人民币万元、虚增收入约3亿元。
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在深交所上市,非法募资亿元。2005年至2009年期间,绿大地公司为达到虚增销售收入和规避现金交易、客户过于集中的目的,伪造了各类银行票证共计74张。
胜景山河:涉嫌造假IPO被叫停
2010年10月27日,胜景山河IPO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通过,但在12月17日胜景山河即将登陆深交所的前夜,有媒体发文称其招股书披露不实,涉嫌虚增销售收入等情况,监管紧急叫停,公司申请暂缓上市。2011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会议再次表决,胜景山河首发申请未获通过。
此前,据媒体刊发《胜景山河IPO涉嫌“酿造”弥天大谎》报道,对胜景山河黄酒产品难觅踪迹、销售渠道空空如也、招股书披露不实、销售收入涉嫌虚增等一系列问题提出质疑。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向相关中介机构下发相关罚单: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示警示函,并撤销平安证券胜景山河项目两名签字保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立立电子:撤发吐回本息亿元
2008年3月5日,立立电子首发申请过会;预计7月8日挂牌上市。然而,在上市前一天,媒体发表了立立电子涉嫌“资产腾挪、二次上市”,质疑其掏空浙江海纳资产。立立电子的上市之路也戛然而止。
2009年4月3日,证监会发审委否定了宁波立立电子的首发申请,撤销立立电子公开发行股票核准决定,这是证监会首次做出发行撤销决定。
立立电子在2008年7月初发行了2600万股,募集资金亿元;2008年4月8日,在9个月后退还投资者本息总金额亿元。
据悉,立立电子招股说明书存在三个没有按要求披露的事项:一是立立电子包括子公司与浙江海纳公司之间部分借款未披露;二是浙江海纳跟立立电子部分设备交易未披露;三是立立电子收购浙江海纳相关股权时,做了一些股权“代持”安排。
苏州恒久:过期专利“蒙混”上市
2010年3月份,苏州恒久在上市前夜被揭发专利技术已过期,令这家标榜高新技术的企业上市“泡汤”。事后,公司方面退还了合共亿元给投资者。
2010年6月23日,苏州恒久公告称,公司IPO二次过会未获通过,公司首次发行将撤销,公司与主承销商将募资资金和利息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苏州恒久于今年3月9日公开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定为元/股,并已完成申购及摇号抽签的全部过程。但公司于上市前夕,被发现其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中披露的全部5项专利及2项正在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与事实不符,公司目前全部产品均使用被终止的4项外观设计专利,50%的产品使用被终止的1项实用新型专利。
有关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对媒体报道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6月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撤销2010年2月26日做出的关于苏州恒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
让造假上市者直接退市
观点>>>
去年5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发行人的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予以惩处。
“一方面,查处发行人财务造假、利润操纵行为,有利于提高首发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另一方面,发行人财务造假、利润操纵也是中国股市的一大恶习,对发行人财务造假、利润操纵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有利于遏制A股市场包装上市之风”。
本报特约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认为,要想对发行人的财务造假、利润操纵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就必须加大惩处力度,让财务造假公司直接退市。
比如,香港股市对洪良国际财务造假案的处罚,足以借鉴。洪良国际于2009年12月24日在香港成功上市,但3个月
后,该公司因为涉嫌财务造假,不仅股票被勒令停牌,香港证监会还通过香港高院冻结了洪良国际相当于新股发行净额的亿港元资产,拟用于退还投资者。
“面对造假上市的公司,监管层必须祭出铁拳”。财经评论人士叶檀建议,对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三年内业绩变脸即退还所募资金,绝不允许大股东与其他原始人股东在三年以内套现,对中介机构参与造假或者污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资金退还制,让造假上市公司吐出“欺诈金”,投资者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大的保护。
(肖年红)
A股史上造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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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16个跌停的伤害
2002年6月5日,深交所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作出了银广夏暂停上市的决定。12月7日,经深交所批准,银广夏获准于2002年12月16日起恢复上市。
银广夏造假对中小股东造成的伤害之深,大致可以用连续16个跌停板来衡量。由于来自地方政府的宽容、当年各路媒体对造假的疏于防范,以及研究人员、基金经理的看好,使得众多中小股民成为了银广夏的股东。从这点可以说银广夏是令中小股民最为心痛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