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研究中的理论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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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研究中的理论与解释
国际关系研究中的理论与解释(1)
【内容提要】国际关系行为体实施对外政策,通常需要运用某种理论对现实做前瞻性解释。

这种理论的涵义,可以理解为旨在解释一定对象的一组相互关联的概念与命题。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基于不同的认识论和研究视角,研究者会建构出不同的理论。

实证主义理论秉承科学传统,宗旨是解释变量间的关系;后实证主义理论强调主观建构,宗旨是解释国际互动的社会意义。

由于国际关系事实作为人的行为的产物,既有可观察的外在表现,亦有不可以观察的内在意义,因此这两种理论与解释都是需要与必要的。

【关键词】理论;解释;规律;社会意义
国际关系研究从经验层面上升到理论层面,是学科发展的必然。

有了理论研究,人们对国际关系现象才能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互动现象,人们如果不对现实进行某种程度的简化和理论化,就根本无法加以理解与解释。

[1]用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Waltz)的说法就是:“在没有任何理论光芒指引的情况下,却试图寻找事物间的联系,就仿佛盲目地向一个看不见的靶标射击一样,不仅要浪费大量的弹药,而且即使击中了靶心,也无人知晓。

”[2]对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者来说,理论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对观察进行指导,而且在于对现实作出解释。

一、什么是理论?
“理论”的涵义是什么,迄今为止学界依然言说各异。

对这个概念进行讨论,我们可以先从词典的释义着手。

《现代汉语词典》对“理论”的界定是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知识的有系统的结论;[3]《新牛津英语词典》的界定是意在解释某物的一个命题或概念体系,并且特别指建立在一般原则基础之上的独立于被解释物的命题或概念体系。

[4]这两个界定,前者说明了理论的外延,即理论涉及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后者说明了理论的内涵,即理论是解释一定对象的命题和概念体系。

这两个在语义上互补的界定,可以作为我们讨论“理
论”涵义的基础。

在学术界,对“理论”的界定有各种不同的说法。

对于这些界定,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思考:
第一,“理论”涉及的学科、领域和具体对象。

由于各个学科的研究都涉及“理论”,因此这一点似乎无须特别加以规定。

例如,可以象《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那样泛指自然科学理论和社会科学理论,也可以具体指不同学科的理论,诸如物理学理论、史学理论、文学理论以及我们所讨论的国际关系理论等。

在每一门学科之内,“理论”还可以有更具体的指涉,诸如指国际关系研究中的现实主义理论、霸权稳定论、批判理论等。

第二,“理论”本身的构成形式。

有的界定认为,理论是指一套相互联系的陈述,包括基本概念、基本概念间的联系以及基本概念与观察结果的联系。

也有的界定把理论定义为一种符号结构,包括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假设,以及定义、规律、定理和公理等。

[5]还有更简明的界定认为理论就是一组通则结合成的系统。

[6]对这些界定进行综合和概括,我们可以把理论的构成解释为一个相互联系的命题和概念的体系。

第三,理论的属性。

有较多界定强调它是一种“解释”,例如,认为理论是对现象的系统反映,旨在对它们进行解释,并表明它们是以有意义和聪明的方式相互联系。

[7]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如果不考虑理论的外延,那么其要点主要有两个:第一,理论是由一组相互联系的概念和命题组成;第二,理论是对一定研究领域的对象的系统解释。

基于这两点内容,我们可以把“理论”理解为旨在解释一定研究领域的对象的一组相互关联的概念与命题。

这样的理解大概可以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情况。

对理论的涵义作进一步的讨论,就需要说明理论到底要解释什么。

浏览有关理论界定的讨论,可以看到,有较多界定强调了理论是对变量间关系或规律的解释。

例如,亨德森(Conway W.Henderson)提出,理论是指意在解释与推测一定研究领域的变量间关系的一组具有逻辑联系的命题。

[8]
对于理论与规律间的关系,肯尼思·沃尔兹的观点是有代表性的。

他的提法是:“理论是对规律的解释”。

沃尔兹在阐述这个问题时,比较了两种定义,即理论是“规律的集合”与理论是“对规律的解释”。

沃尔兹指出,理论确实可以说是与某种特定行为或现象有关的规律的集中,但理论与规律的关系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即理论是对规律的解释与陈述,而不仅仅是规律的集中。

在这里,理论表现了与规律的质的区别。

[9]沃尔兹所使用的“理论”概念,是符合科学理论的涵义的。

从当代国际关系研究主流学派对“理论”概念的使用看,多数人是倾向于这种理解的,认为“理论”是对变量间关系的说明。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强调理论的“科学”内涵,是比较理直气壮的说法。

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有许多学派的理论是不能归入这样的范畴的。

例如,属于后实证主义思潮的诸理论,包括批判理论、女性主义理论、后现代主义理论、历史社会学等,其内涵就与科学理论不同。

批判理论强调理论总是有利于某人或某种目的;女性主义理论强调对男性知识的批判;后现代主义理论强调权力与知识的关系,并且关注对话语的解构,都与科学理论的要义格格不入。

[10]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位日趋上升的建构主义理论,尽管一些代表人物不否认客观物质因素,但强调国际关系的现状取决于人的共有知识的建构。

所有这些强调主观因素的理论,都无意解释变量间的关系或客观规律,而是要说明国际关系的主体间涵义,或者说是要解释国际互动的社会意义。

显然,在国际关系研究领域,人们对于理论的解释对象是认识各异的。

基于不同的旨趣进行研究,就会构建出具有不同属性的理论。

从认识论的视角来看待这些理论,我们可以根据它们如何理解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以及如何理解主体认识客体的途径进行分类。

一类理论可称为解释性(explanatory)理论,这类理论是把世界视为某种外在于研究者的东西,强调主体与客体必须严格分开,对客观世界进行研究,宗旨就是解释变量间的关系,对于这种研究所得到的论断,人们可以进行证实或证伪。

基于科学实证途径阐述的理论,大体上都属于这一类。

另一类理论可称为构成性(constitutive)理论,这类理论认为认
识主体与客体不能分离,社会科学家就是他们所研究的那个社会的组成部分,他们的行为会改变研究对象并且也会受到研究对象的影响,有关真理的断言不能通过客观的方式得到验证,因为每一种理论都是按照研究者自己的想法界定事实并得出结论。

[11]基于后实证主义途径建构的理论,大体上都属于这一类。

对理论进行解释性理论与构成性理论的划分,只是一种非常粗略的谱系分类。

国际关系研究中的理论实际上存在更复杂的情况。

一些看似有明确倾向的理论,往往也存在不相合的要素。

例如,沃尔兹提出的结构现实主义是一种比较明确的解释性理论,但沃尔兹也坚持国际关系研究应以理论为导向,这一点就不符合解释性理论的严格界定;温特所阐释的建构主义具有明确的构成性理论倾向,但他本人却坚持自己是“实证主义者”。

[12]
二、理论的产生
理论的产生途径,取决于研究采用的方法。

研究者有不同的认识论视角和研究旨趣,或者说研究者对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有不同理解,就会以不同的途径来建构理论。

对实证主义者来说,理论是产生于探求客观规律的过程之中。

进行这样的研究,途径包括经验观察,也包括概念演绎。

进行经验观察是为了描述现象之间的联系,以便发现规律。

进行概念演绎是为了对规律进行解释,以便建立一套具有逻辑联系的命题作为指涉一定问题的理论。

以有关“民主和平”的研究为例,一些研究者认为通过“观察”一定时段的战争,可以归纳出“民主国家之间不打仗”的“规律”。

然后,从自由主义的假定出发,诸如根据人性本善和民主政治原理,就可以对“民主和平”现象演绎出这样的解释:民主国家之间之所以不打仗,是因为民主国家的公民不喜欢战争,而且,他们在民主政治体制下可以制约国家的战争行为。

这样的解释,就构成了“民主和平论”。

[13]
按照实证主义的比较严格的要求,探求规律的观察是应该免于理论的先在影响的,这样才能确保研究的客观性和中立性。

然而,在现实的操作中,这一要求是很难做到的,因为研究者的观察不可能不受
理论的影响。

面对复杂纷繁的国际关系现象,有很多实证主义者认识到,没有一定的理论指导,人们就不可能知道应观察什么和怎样观察。

在理论指导下进行观察,人们提出研究假设往往需要把经验因素和理性因素结合起来,既对变量间关系进行陈述,亦提出解释。

对于这样的研究假设,研究者随后需要进行验证。

对于通过验证的解释,人们通常认为就构成了科学意义上的理论。

在实证研究中,运用演绎方法得到的理论可称为演绎理论(deductive theories)。

在一些学者的眼中,演绎理论才是真正的理论,因为这种理论包含有普遍性规律。

建构这样的理论,作为起点的假定项需要以普遍规律的方式来表示。

这样的假定项不是从别的命题演绎而来,也不必进行验证。

它的价值取决于它演绎出的命题是否有用,以及这些命题与可观察资料是否相符。

由于这种理论体现普遍规律,因此具有很强的解释力,有利于新领域的探讨,而且人们对其可靠性与有效性的确认也比较容易。

在国际政治研究中,沃尔兹建构的新现实主义是演绎理论的一个典型。

[14]沃尔兹通过宏观的历史考察,发现国际结果很少与行为体的意图相符,因此进行了结构的研究。

他针对国际政治中反复发生的现象,特别是国际冲突与战争,提出了这样的核心观点,即无政府状态的结构导致了千百年来国际政治生活的显著相似性,使得不同行为体的行为趋向同质。

沃尔兹借鉴社会学和经济学方法,解释了结构影响行为体行为的两种机制,即社会化与竞争。

前一种机制指行为体的行为会塑造社会行为规范,从而使得行为体的行为趋同;后一种机制指成功者的行为会受到模仿,从而也造成了行为体行为的趋同。

[15] 沃尔兹建构理论的方式,是首先对现象进行高度抽象,然后进行概念演绎。

为了简约地展现原因和结果,沃尔兹省略掉了国际政治互动中的绝大部分要素。

[16]这种省略和抽象,使得研究所得结论远离现实,但却适合于解释更普遍的现象。

沃尔兹所设想的解释,其要旨不在于预测具体事件的发生,而只想说明结构具有约束和支配行为体行为的持久力量。

由于这种“预测”只是指出现象会在“某一限定的范围内”发生,[17]因此是不能进行经验检验的。

也许,在体系的层
面进行演绎,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这种结论的意义,不在于直接解释现实,而在于引导人们进一步作出推论。

只要人们能够在这种体系理论的基础上演绎出可以通过检验的假设,那么这种体系理论就是有价值的。

进行可以检验的理论研究,人们就不得不面对体系研究者所忽略掉的纷繁复杂的具体事实。

为了建立解释具体规律的理论,国关学者做了大量研究。

不过,从总体情况来看,这种研究的情况并不理想。

正如布鲁斯·拉西特和哈维·斯塔尔所指出的,社会科学的现象极其复杂,常常有许多影响因素和原因作用于一个特定事件,而我们对于这些复杂现象的知识是如此不完备,以至没有确立多少规律。

国际关系研究大多做的是或然性陈述,这种陈述只能指出一种现象在大多数情况下将以何种方式发生。

社会科学家之所以难以推测特定事件的发展,原因就在于此。

[18]
由于在国际关系研究中人们难以建立解释必然性的理论,所阐释的东西主要是或然性,而这种解释并不能经由严格的演绎方法得出,因此人们建立理论就需要选择另外的途径。

在这里,建立解释或然性的联结理论(concatenated theories)是一种选择。

这种理论的主要构成和特点,是若干准规律的联结。

例如,研究者发现,军备竞赛、经济恐慌和侵略野心都可以引发战争,但这些因素与战争并不存在必然联系,也就是说其间并不存在普遍性规律。

其中的每一种因素都可能构成原因,,但并非必然引发战争。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可以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以便在某种程度上推论其可能的后果。

[19]这样的一种结构就是联结理论的系统。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运用联结理论(未必是自觉地运用)是很常见的。

人们研究一个现象、事件或双边、多边关系,常常可以发现多种影响因素。

在这些因素中,人们很难确定如同A引发B那样的因果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只能综合研究各个因素的影响和作用机理,并且研究不同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

以中美关系为例,人们要分析其走势,就不能只强调一种因素的作用,而需要综合地研究不同层面和方面的影响。

尽管这种基于历史和现实的研究无法得到有关未来
的必然性结论,但可以为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对于实证研究中所形成的“科学”理论,研究者都需要进行评估和检验。

评估的标准包括:第一,理论应该具有系统性,即它不是单一命题,而应该是命题的结合,而且这些命题应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第二,在理论的前提与结果之间,应有严谨的逻辑关系,即结果应该是从前提演绎出来的;第三,理论的结论应该是明确的和可检验的,即它不能模棱两可;第四,理论应能解释较广泛的事实,不但应包括已发生的事实,而且应包括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20]
对于联结理论的可靠性与有效性进行确认,尽管比较困难,但还是可以进行的。

由于这种理论不是严谨的理论,因此进行确认更有必要。

这种确认至少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确认理论中所包含的每一个或然性规律是否有充分而适当的经验证据;二是要确认联结若干或然性规律的原则是否适当。

在确认把或然性规律与特定现象或事例相联系的联结理论时,研究者不应该把一切能想到因素都列出来,而要有所选择,并且排除掉未起作用的因素,否则所作的研究就可能成为“大杂碎”。

[21]
对于理论的评估,梅斯奎塔(Bruce Bueno de Mesquita)对“逻辑一致性”(logical consistency)作了特别的强调。

他以摩根索的理论为例说明了这一点。

按照摩根索的理论,所有国家(被假定为理性的、整体一致的行为体)都想获得尽可能多的权力;但这些国家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满足于已有权力的维持现状的国家,另一种是谋求获得更多权力的帝国主义国家。

从这两个命题来看,是存在内在的不一致的。

[22]由于矛盾的理论可以解释矛盾的事实,因此这种理论是无法验证的。

以上对理论产生途径的分析,主要是针对解释性理论即科学理论而言的。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除了这种理论之外,还存在许多有不同产生途径的理论。

以英国学派为代表的传统主义者,是在审察和理解证据的基础上,依靠判断、直觉和洞察力得出结论。

虽然他们的研究也包括经验观察和概念推演,但他们同时强调国际问题研究要包括价值判断。

[23]他们所提出的有代表性的“国际社会”理论,就是体现
价值判断的理论。

在指涉价值的理论中,属于后实证主义的规范理论、女性主义理论、批判理论、后现代主义理论等都是更激进的学派。

无论是女性主义理论对传统“男性”理论的批判,还是批判理论对人的解放的关注和后现代主义对话语霸权的解构,都是以颠覆传统研究范式和价值为途径。

由于这些理论都是在解释意义的过程中产生,其解释对象不能客观地展现在人的感官之前,因此这些理论的产生都是话语分析和主观建构的产物。

在强调观念因素的理论中,已与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形成三足鼎立之势的建构主义亦属后实证主义理论。

建构主义者通过借鉴社会学研究途径,把国际关系事实看作是人的社会行为所建构的社会事实,并且把关注重点从物质世界转向观念世界,从而经由“主体间”的途径建立了自己的理论。

按照建构主义的代表人物温特的说法,物质力量本身很少能够成为解释国际生活的因素,因此需要进行观念建构的研究。

由于观念是无法观察的,因此他从本体论的视角提出了形而上的研究假定:人类关系的结构主要是由共有观念决定的。

基于这个假定,温特演绎出了结构与行为体的相互建构等命题,从而建立了从观念视角解释物质世界的理论。

[24]
国际关系理论产生的不同途径,体现了国际关系研究的概念化过程的多样性。

例如,比较沃尔兹提出的结构现实主义和温特提出的建构主义,可以看到,虽然两者都进行概念的演绎,但途径却不相同。

沃尔兹是自下而上,即先对现实进行抽象,然后得出理论,而温特则是自上而下,即先建立形而上的理论,然后用以解释现实。

这样的两种方法都可以建立卓有影响的理论,表明国际关系理论的建立不可能统一于单一模式,人们需要承认它的多元化的现状。

国际关系研究中的理论与解释(2)
三、理论与解释
建构国际关系理论,终极目的是为了对国际关系事实进行解释。

实际上,这也是进行国际关系研究的终极目的。

研究者撰写学术论文和专著,无一例外地都是抱着这样的宗旨。

那么,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讲,“解释”的含义是什么呢?
在中文里,“解释”的涵义是“说明含义、原因、理由等”。

[25]在英文中,涉及研究方法的“解释”,有两个主要用语,即explanation和interpretation。

这两个词译成中文都是“解释”(尽管后者还有“翻译”之意),但其方法论涵义却有区别。

explanation 是指对因果关系(causality)的解释,而interpretation则是指对社会事件或行为的意义(meaning)的解释(也可以译为“诠释”加以区分)。

[26]对比中文与英文的“解释”的词义,可以看到,中文的“说明含义”,相当于英文的interpretation,而“说明原因、理由”,则相当于英文的explanation。

把“解释”一词的涵义区分为因果关系的解释与意义的诠释,从方法论的角度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刚好对应于两种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理论。

进行因果关系的解释,这与前边阐释的科学意义上的理论是相对应的。

对于坚持实证观的研究者来说,建立科学的理论,旨趣就是对规律作出解释。

一旦这样的解释成功了,人们就可以运用这样的理论对广泛的现象进行说明。

即使人们所建立的理论只是有关或然性的解释,也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可以在某种概率的基础上推测事实发生的可能性。

考察现有的理论研究,可以看到,现实主义提出的权力政治引起国际冲突,自由制度主义提出的相互依赖导致国际合作,都属于因果性解释。

这样的解释,在原则上是要说明被解释项乃是一定理论所包含之规律或通则在限定条件下的逻辑后果。

[27]
进行意义的诠释,与前述的“科学”精神是相悖的,因为这种诠释无意探寻事物的规律和必然性,而只在于理解和解释事实的社会意义。

按照施万特(Thomas A.Schwandt)的定义,interpretation是指“对于某些现象的分类、说明或对其意义的解释。

”[28]在这种探究中,一个最基本的假定就是人的行为乃是其意图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的体现。

要解释这样的事实,就必须联系历史和社会条件理解和解
释人的行为背后的主观意图。

例如,研究朝核六方会谈,除了要分析可以观察的因素,诸如各方的军事互动、国际制度的影响以及对政策的陈述和对利益的讨价还价之外,还特别要分析不可以观察的因素,即各方的主观意图。

这种反映人们观念的东西,只有通过话语分析才能加以理解和解释。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应如何运用理论对现实进行解释,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论的问题,因为坚持两种不同解释观的研究者都能够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

例如,实证主义者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可以说明国家根据利益所做的对外政策选择;而后实证主义者运用社会建构理论,则可以说明国际规范对国家行为的改变。

国际关系研究中存在不同的推演解释,表明国际关系事实存在可作不同解释的属性和方面。

一般来讲,实证主义者关注的是国际关系事实的可以观察的一面,而后实证主义者关注的则是国际关系事实的不可以观察的一面。

也许,这两者都不否认事实存在另一面,但都认为作另一种解释没有意义。

例如,现实主义忽略对观念因素的解释,而建构主义则认为物质因素不能说明国际结果的原因。

针对这种争论的情况,我们显然需要根据研究对象的属性,讨论这两种解释的关系,并给“解释”以适当的定位。

国际关系研究所要解释的事实,是过去和现存的事件、过程和话语等。

观察纷繁的国际关系事实,可以知道,它们作为人的行为的产物,都是含有主观意图的社会事实,但也都是客观存在。

不论是基地组织发动“9·11”袭击,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还是布什宣示“邪恶轴心”说、小泉参拜靖国神社,都具有这种两面性。

对于这些事实,研究者可以通过感官感受到它们的外在表现,但也可以确信其背后都有主观意图。

也许,很少有人会否认这种两面性。

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可以只解释一个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

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先看2007年新闻媒体对俄罗斯对外政策行为报道的事例。

针对俄罗斯显示力量的一些做法,诸如强硬反对美国在东欧部署反导系统,对北极宣示主权,派遣战略轰炸机恢复冷战时期的巡航,航母舰队重新出动,宣称要打造太空军用飞船,频繁举行大规模军演,加强上合组织的合作等,国际媒体在报道具体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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