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配合停(复)电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配合
停(复)电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6.30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稽查执法,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配合停
(复)电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配合停(复)电工作,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作出配合停(复)电要求的行政主体
按照“谁执法、谁主张”的原则,作出需供电公司配合停(复)电决定的行政主体(以下简称“停电决定主体”)应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

其他行政机关、机构需供电公司配合停(复)电的,要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或授权。

各执法主体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非因法定事由,非有法定职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提出配合停(复)电要求。

二、规范停(复)电流程
(一)下达停电通知
停电决定主体应于拟停电日期7天前、紧急的3天前向属地供电公司、拟停电用户分别书面送达《协助停电通知书》《停止供电决定书》,同步通知停电对象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相关部门。

通知书应包含停电决定主体的名称及印章、停电理由和依据、执法决定、停电对象、时限和范围,停电决定主体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事项(通知书用语不得采用“建议”“考虑”或“商请停
电”“建议停电”等模糊用语)。

符合紧急避险情形的,不受上述时限、形式限制。

供电公司收到《协助停电通知书》后,应及时核对停电信息及停电对象的用电情况,并按照通知要求配合停电。

存在信息有误、民生或保安负荷、欠费等问题的,供电公司应在收到《协助停电通知书》3天内、较为紧急的24小时内书面向停电决定主体提出,停电决定主体、供电公司妥善对上述问题安排处置后,再组织实施停电。

(二)实施停电
强制停电实施程序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落实供电企业停电手续。

现场实施强制停电时,应由行政执法人员到场执法,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配合;停电决定主体不到场的情况下,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不进行停电操作。

在停电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供电公司、停电对象应三方共同现场核实停电对象的负荷性质,行政执法人员需根据核实情况实施差异化停电措施,保障居民生活和保安负荷用电。

对永久性全部停电,应拆除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线路电气连接;对临时性全部停电,应断开产权分界处开关或拆除电气连接,并由行政执法人员加装行政执法封条;对部分停电,应由产权人断开相应的开关,由行政执法人员加装行政执法封条。

停电过程中,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电力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现场停电应全
过程录像,对断电部位、电表计量信息进行拍照。

对于停电对象存在欠费情况的,停电决定主体应督促停电对象及时结清电费。

(三)停电后监管
现场停电后,停电决定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私自恢复用电等行为时,要立即启动处置程序,重新组织实施强制停电。

各级供电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停电对象用电负荷监测,定期开展巡视,发现异常问题,要及时向停电决定主体报备,由停电决定主体决定是否再次予以停电。

(四)复电
停电决定主体依法解除行政停电决定后,向属地供电公司、停电对象分别书面下达《协助恢复供电通知书》《恢复供电决定书》。

供电公司确认信息无误后按要求配合执行。

停电对象向各级供电公司提出复电要求,但停电决定主体未下发恢复供电通知的,各级供电公司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当地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或停电决定主体。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级停电决定主体应当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作为配合停电依据的行政决定合法有效,应严格按照协助停(复)电通知范本格式下达行政指令。

供电公司要依法积极配合实施停(复)电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技术支持,对停(复)电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提示停电决定主体和用电主体,督促用电主体落实必要措施。

附件:1.协助停电通知书(通用范本)
2.协助恢复供电通知书(通用范本)
3.停止供电决定书(通用范本)
4.恢复供电决定书(通用范本)
5.协助停电通知书(范本)
6.停止供电决定书(范本)
7.协助恢复供电通知书(范本)
8.恢复供电决定书(范本)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附件1
(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红头)
协助停电通知书(通用范本)
国网XXX供电公司:
由于XXXXXX(对用电主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XX机关(向供电公司发出配合停电通知的行政主体,必须与作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主体一致)作出XX(行政处理或者处罚决定),根据XX(本单位有权针对此事项做出停电决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第XX条,现通知你单位对以下用电主体协助进行停电处理,请予以及时配合。

停电原因消除后将另行书面通知你单位对有关用电主体恢复供电。

工作联系人:电话:
附件:XX决定书
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行政执法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单位。

附件2
(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红头)
协助恢复供电通知书(通用范本)
国网XXXX供电公司:
根据XXXXXX(表明撤销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决定终止等情况的正式文件),现通知你单位对以下用电主体恢复供电,请予以及时配合。

工作联系人:电话:
附件:XX决定书
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行政执法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单位。

附件3
(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红头)
停止供电决定书(通用范本)

因你单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的决定,你单位未执行以上决定。

为保障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自年月日时分起,对你单位釆取措施,强制你单位履行决定。

你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后,本机关将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解除上述有关措施。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在60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XX市XXX局(章)
XX年X月X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行政执法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单位。

附件4
(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红头)
恢复供电决定书(通用范本)

因你单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的决定,经检查你单位已经整改完毕。

现决定决定自年月日时分起,对你单位恢复供电。

XX市XXX局(章)
XX年X月X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行政执法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单位。

附件5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协助停电通知书(范本)
()应急停供通〔〕号

因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对该单位作出了的决定,该单位未执行以上决定,没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

为保障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单位采取措施,强制其履行决定。

请你单位于
年月日时分对该单位,请给予配合。

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后,本机关将及时通知你单位解除有关措施。

应急管理部门(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单位。

附件6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停止供电决定书(范本)
()应急停供决〔〕号

因你单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的决定,你单位未执行以上决定,没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

为保障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自年月日时分起,对你单位釆取措施,强制你单位履行决定。

你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后,本机关将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解除上述有关措施。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在60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急管理部门(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单位。

附件7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协助恢复供电通知书(范本)
()应急恢复通〔〕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对作出了停止的措施,该单位已于年月日依法履行了相关行政决定、釆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单位解除措施。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对该单位给予恢复,请给予配合。

应急管理部门(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单位。

附件8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恢复供电决定书(范本)
()应急复决〔〕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停止的措施,你单位已于年月日依法履行了相关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分恢复。

你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在60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急管理部门(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