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2016年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2016年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2.25
•【字号】登政办〔2016〕8号
•【施行日期】2016.0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
正文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
市2016年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登政办〔20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登封市2016年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2月25日登封市2016年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优化村庄人居环境和自然环境,培育历史文化风貌和自然风貌特点与现代文明、时代特点相结合的美丽乡村,特制订我市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增加群众收入为目标,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体现农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农业农村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开展“四美”乡村建设,全力打造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产业带动、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2016年度各乡(镇)区、办事处重点打造一个美丽乡村试点村;全市年底建成2-3个示范村。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规划指导原则。
结合市城乡总体规划、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细化美丽乡村功能布局,科学编制美丽乡村整体规划和建设方案。
(三)因地制宜原则。
立足本地实际,顺应发展趋势,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侧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提升、利用当地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打造独具特色的美丽乡村。
(四)分类推进原则。
坚持梯度培育,有序推进,示范引导,以点带面,确保实现全域旅游的战略目标。
(五)产业为基原则。
以产业发展支撑美丽乡村的可持续性,依托自然生态、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实现村美、民富愿景。
四、工作步骤
(一)试点村名单筛选阶段。
乡(镇)区、办事处确定重点打造美丽乡村试点村名单,上报市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备案。
(二)制定方案阶段。
2016年2月至3月,根据本村实际,制定美丽乡村实施方案,报市美丽乡村领导小组批准,依据方案列出年度工作台账,细化每月推进计划。
(三)建设实施阶段。
2016年4月至12月按照试点村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进行有序开展建设。
(四)考核验收阶段。
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试点村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年对各试点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逐一排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委、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文物局、扶贫办、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等相关职能委局负责人为成员。
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采取多种综合措施,重点打造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二)加大扶持力度。
以“乡村为主、财政奖补、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原则,市财政安排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准的乡村,市政府奖励10万元;对郑州市批准的美丽乡村试点村项目,按郑州市下拨资金数额1:1配套进行扶持。
(三)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
充分利用上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目
前特别是争取好财政部门“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住建、文物部门古村落保护资金,扶贫办沟域经济项目资金,农委美丽乡村试点项目资金等。
各试点村和有关乡镇,要积极与相关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做好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
(四)加强督查考核。
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列入乡(镇)区、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按照重点项目建设要求,市政府和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采取“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工作进度月报制的形式,及时掌握美丽乡村建设动态。
(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美丽乡村建设引入先进理念,策划、建设、经营统筹一体,在创新中建设,在建设中创新,在探索中健康前进。
附件
1.登封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名单
2.登封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3.登封市美丽乡村评分标准
附件1
附件2
登封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一、生态美
1.根据本村特色,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或实施方案。
2.村庄周边1公里范围内除基本农田外土地绿化率达到45%,生态林和经济林要合理配置,经济林以发展特色林果业为主。
3.村庄周边农田田埂、石堰、地堰完整、规范、整齐。
4.村庄周边无违章建筑、无私搭乱建、无私掘乱采现象。
5.村周边无工业污水、废气等污染排放源。
二、村容美
1.道路、路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完善。
通村道路硬化率达到100%,村内、宅间道路建设覆盖要达到100%,村庄亮化率要达到100%,雨污分流率达到100%。
2.村内文化遗存、老旧建筑得到有效保护,无危房。
3.村内环境整洁,杂物堆放整齐,无违章建筑、私搭乱建、乱写乱贴乱画等现象。
4.家禽家畜实行圈养,村内道路无畜禽粪便和丢弃垃圾现象。
5.环卫机制健全,环卫设施完善,有保洁队伍,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建立用户垃圾收集、垃圾中转站等垃圾收集系统。
三、庭院美
1.庭院干净整洁,垃圾集中存放,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物品摆放整齐。
2.庭院和房前屋后适度绿化美化。
3.院内院外无乱搭乱建,房屋围墙无乱张贴、无乱涂写现象。
4.客厅、卧室、厨房、厕所等地方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5.农户住宅房顶、墙壁、围墙要整齐划一,美观、实用。
四、生活美
1.有村两委办公场所,有卫生室、党员活动室、警务室、计生服务室、图书阅览室、宣传栏,有文体活动场所、达标超市。
2.安全饮用水、广播、电视通户率100%,通讯信号、宽带网络通覆盖到村。
3.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评选活动,村成立有红白理事会,培育文明村风、优良家风,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4.全年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无非法上访、无越级上访,村内平安稳定,社会和谐。
5.引导农民发展乡村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低耗能、低排放产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