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职业暴露管理要求与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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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控与消毒隔离措施
(二)已明确患者为HIV阳性
(一)预防职业暴露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医务 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时,应当采取以 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 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 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 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 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 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一、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结合单位职业暴露的重点部门、 重点环节及其危险因素,制定 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明确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在预防 和处置中的职责。 二、培训制度 三、工作制度 四、登记报告制度
对重大意外和事故必须进行报告和检测 (1)发生重大事故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专 家报告。同时暴露后 24 小时内抽血检测 HIV 抗体,按照《全国 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若抗体初 筛检测阴性,需要在随访期内进行动态抗体检测;若抗体初筛 检测阳性,进行抗体确证检测,若抗体确证为阳性,视为暴露 前感染,将感染者转介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进行随访干 预和抗病毒治疗。 ( 2 )随访期是指发生职业暴露之后 6 个月。 4 周、 8 周、 12 周、 6 个月要定期检测。对于暴露者存在基础疾患或免疫功能低下, 产生抗体延迟等特殊情况的,随访期可延长至1年。 (3)发生小型事故时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 报告主管领导和专家。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所在医疗卫生 机构应当请CDC专业人员对暴露的级别和暴露 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分析、综合评估HIV感 染的危险。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的 水平估计HIV感染的危险,确定是否进行预防 性用药及采取何种预防方案。


(1)轻度暴露:指皮肤被实心针刺伤或表皮 伤,或粘膜接触少量(几滴)感染性液体。 (2)重度暴露:指皮肤被空心针刺伤、深部 刺伤,被可见到有血液的器械刺伤或器械曾放 置于病人的动脉和静脉。粘膜接触大量感染性 液体(大量血液喷溅)。

暴露后预防的时间:预防性用药应在暴露后立即 开始,一般在1h之内服药效果最好。对于感染危 险性很高的暴露者,即使间隔时间很长(比如24 小时后),也应考虑使用预防性治疗;因为即使 不能防止感染,早期治疗对HIV急性感染也有好 处。由于服用4周AZT才有一定保护作用,如果 无很大的副作用,预防性治疗用药时间应持续4 周。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 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 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 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 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暴露源初筛阳性即按照职业暴露处理。

提高重视、加强管理 建立制度、完善预案 全员培训、提升意识 落实措施、规范操作 完善流程、规范处置





为了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在 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 ,2004年,卫生部组 织专家编写了《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 原则(试行)》(卫医发〔2004〕108号) 200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了GBZ/T213-2008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2009年9月1日实施。 2013年12月,在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 和目录》中,将艾滋病、白斑、爆震聋等职业性疾病进入调 整后的职业病范畴之中。医护人员及人民警察在医疗活动或 执行公务时感染艾滋病可享受工伤保险等待遇。 2015年7月,为规范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处理程序, 并为艾滋病职业暴露诊断提供依据,国家卫计委制定了《职 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国卫办疾控发 〔2015〕38号)。
艾滋病职业暴露管理及处置要求





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 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 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 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 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 者围裙。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 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五)建议给患者使用一次性衣被,用后焚烧。
艾滋病防控与消毒隔离措施

六)患者因病情需外出做检查时,告知医技科室,使用轮椅、担架等检 查的,用后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进行清洗、消毒。检查后,物 体表面、地面未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的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 毒液擦拭,如遇污染用含有效氯2000-5000mg/L的消毒液擦拭,作用 时间>30min;患者直接接触的相关医疗器械立即清洁消毒,消毒方法 按仪器要求处置。 七)医疗废物的处理: (一)患者所产生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二)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双层黄袋密闭包装,避免刺破、渗漏。
落实措施、规范操作

标准防护原则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 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 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 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 采取防护措施。
不应该这样处理的图片

管理在预防针刺伤中至关重要

建立医务人员发生针刺伤、血液、体液暴露的登记上报制度 以及局部伤口处理流程、血液监测常规,是职业安全防护很 重要的管理监控措施。这些措施有利于针刺伤后的正确处理, 确定暴露的程度、级别,评估发生暴露后感染的可能性,决 定是否给予相应的血清学检测及干预治疗,有利于确定受伤 者是否职业性感染。它是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重要措施。



(三)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见《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理 方案》。
艾滋病防控与消毒隔离措施


二、消毒与隔离措施
一)单间隔离。
二)地面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两次,病房内物品如桌子、椅子、 凳子、呼叫器等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擦拭用抹布、拖布专用, 用后消毒。 三)室内空气每日用紫外线灯照射两次,每次30min。 四)诊疗器械相对固定,用后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消毒,如遇污染 用含有效氯2000-5000mg/L的消毒液擦拭,作用时间>30min。
强调
应用抗病毒药物是预防职业暴露是一个重要 环节,但预防的效果并不是100%。目前国外也 有多例预防失败的报道。所以,预防艾滋病职 业暴露重点应该放在工作中尽量减少暴露。
全员培训、提升意识
培训内容: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风险; 职业防护要求、规范操作要求; 职业暴露报告要求、应急处置办法和流程。 培训目的: 通过牢固树立相关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风险意识, 降低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率。 规范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的处置,避免艾滋病职业暴 露感染。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 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 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 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艾滋病防控与消毒隔离措施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 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 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 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 针头、刀片等锐器。 6.密切观察患者行为,避免患者因愤怒、恐惧等心理产生的打击报复行为, 如故意刺伤他人、自杀等。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 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 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 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所有用于暴露后预防的药物均有一定的毒副作 用,且预防效果不是绝对的,只能降低意外暴 露后感染HIV的发生概率。 因此,如需服用抗病毒药物预防HIV感染,有关 人员应先告知当事人有关利益和风险,在知情 同意和充分考虑利弊的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是否 使用药物预防。

暴露者应当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记录,登记的 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 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 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 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 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单位和领导要对艾滋病职业暴露者的个人信息和检测结果 进行保密。 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应当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 情况进行汇总,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汇总表”并报 告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做好医疗废物的交接及记录。
(四)医疗废物周转箱及运送工具常规消毒。
艾滋病防控与消毒隔离措施
(二)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 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络合碘进行消毒, 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三)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见《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理 方案》。
艾滋病职业暴露管理及处置要求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 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 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 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 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 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暴露源初筛阳性即按照职业暴露处理。

名称
危害分类 一 二 二 二 二 二
名称
危害分类
埃博拉病毒 疯牛病 人免疫缺陷病毒 SARS 病毒 脊髓灰质炎病毒 汉坦病毒
乙型脑炎病毒 二 霍乱弧菌 二 鼠疫耶尔森菌 二 炭疽芽胞杆菌 二 结核分枝杆菌 二 斑疹伤寒立克次氏体 二
HIV的生物危害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物。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属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艾滋病防控与消毒隔离措施
一)未明确患者是否为HIV阳性
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 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 些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 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Nhomakorabea


(三)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见《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理 方案》。
艾滋病防控与消毒隔离措施
(二)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 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络合碘进行消毒, 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艾滋病防控与消毒隔离措施
(二)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 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络合碘进行消毒, 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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