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人生礼仪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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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缘关系的重点在于维护家族的延续,家庭成员在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统观念影响下,看其妻是否 生男,生男的妻和生女的妻在家族中有很大的悬殊。生 男,则巩固了姻缘关系,生女会使姻缘关系动摇;不生 育的妻,姻缘关系就不牢固了。家族成员会采取排斥、 鄙弃的态度,导致姻缘关系的解体.
从外延来看,姻缘关系有抚育子女成长的义务,
古训有“子不教,父之过”,古时有曾母三易其家, 就是为了培养教育子女。姻缘关系还有赡养老人的义 务,娶妻要看对父母孝顺不孝顺,这也是巩固姻缘关 系的重点所在。如今传统的以血缘关系为重点的家族 观念逐渐向姻缘关系为重心家族观念转移,而且婚姻 讲究自由恋爱,讲究感情,决定姻缘关系不是家长、 族长,而是夫妻的感情基础。在家族中,妻的地位和 夫的地位是平等的。由此可见,新式的姻缘关系与旧 式的姻缘关系有着明显的不同。
(1)家族成员的称谓 家族成员称谓是由各代婚姻关系构成的男女双
方血缘关系排列的亲族次序确定的。
A、家族称谓的意义: 一是为了区别辈分;
二是为了确定上辈、同辈、晚辈 之间 的相互关系;
三是向社会呈现本家族的内部 结构,便于社会了解和进行社交活动。
民间称谓非常讲究辈份,不能违背,否则被视为 失礼,俗称“没大没小”,“没老没少”。
(2)姻缘关系 姻缘关系是以婚姻联系着的夫妻之 间的关系,姻缘是联结男女双方的惟一纽带。
它与血亲关系不同之处在于:血亲关系强调血
统的传递,具有内敛性和向心性特征,而姻缘关系 强调的是不同血缘间的结合,其特征是开放的扩张 的。当妻子的一方通过联姻加入夫方的家族时,就 将妻方的家族关系带入夫方的家族关系中来,使夫 方的家族关系的外延大大扩充了。所以家族既有封 闭性的一面,又有开放性的一面。而且姻缘关系本 身的社会属性要比血缘关系鲜明得多。
特殊的家族称谓: 如汝南将父亲之姐妹称娘,偃师把娘读成娘
(nià),新县南部将大姑母称“伯爷”,“小姑母” 称“爸”。有些地方称谓比较宽泛,有“不娶媳妇不 叫叔,不嫁不叫姑”,这些都是对年龄没有自己大的 亲属的随便叫法,但一旦进入成年,必须按其辈分称 呼。整个中原基本按其辈份称谓,少数特别称谓,是 地方性民俗习惯造成的。
1、家族家庭的构成 由夫妻关系与亲子女关系组 成的最小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共同体,谓之家庭;几个 或更多的同姓家庭,由于血缘关系构成了家族。家族 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由血缘、姻缘结成的最小 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也是社会民俗的建构基地和传承 单位。
1、家族的类型
家族的类型一般按婚姻关系划分,以家族中夫妻关 系数量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家族和复合家族。
3、亲族关系
亲族关系既不单是血缘关系,也不单是姻缘关系, 而是两者的结合。
推算亲族关系有两种方法:一是垂直的,以本人为基 点,向上推衍四代,向下推衍四代。上有高祖、曾祖、 祖父和父亲;下有儿子、孙子、重孙和玄孙,这就是 所谓的九族。这种直上直下的血亲关系称为直系亲属, 俗称“一支儿”、“一门儿”。
血亲关系的家族中,往往推威望高的长者做主
事人,民间称“族长”,族长有组织本族对付外族 维护本族利益的权力;对内有贯彻执行礼教和族规 及组织族内重大活动的权力,如祭祀、祈雨、料理 族内婚、丧大事,解决族内矛盾、处理犯规者等。 其他成员也保持有较强的亲族观念、时常维护着本 族的利益。
(二)家族民俗传承 家族是社会的基层单位,它的
另一种是平行关系。即在血缘关系范围内,本人兄弟 姐妹及三代子孙,父兄弟姐妹及三代子孙,祖父兄弟 姐妹及三代子孙,分别构成第一旁系、第二旁系、第 三旁系。俗话说“一辈亲,两辈远,三辈没人管”。 在旁系和直系之间,都表现出一种亲疏关系。
中原民间衡量血亲关系常以丧服为准,近亲要为死 者穿戴粗布做成的重丧服,远亲则穿细布做成的轻丧 服。此法源于古代的丧服制,既把丧服规定五个等级, 称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合称“五服”, 民间往往以此区别血亲关系的远近。习惯将五服之内 称“近门”,五服之外称“远门”。
复合家族和单一家族是相互转换的,在民间, 儿子刚结婚三二年内一般不分家,和父母生活 在一起,为暂时的复合家族。分家是一定的, 分家后又成了单一家族,单一家族的儿子长大 结婚,又成了复合家族……。
2、家族关系 家族关系分血缘和姻缘关系。
(1)血缘关系 血缘关系是以血统联系着的家庭成员 关系,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子女与 父母之间是由父系血统和母系血据,而母系血 统只作亲戚看待。子女的延续也是以父系血统为依据 的。这种传统的血缘关系观念,根植于人们的思想意 识中,使血缘关系家庭内部存在着等级差别,由此家 庭中出现种种矛盾现象 。
在父系血缘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姻缘关系以血缘关 系为转移。夫居主要地位,妻居次要地位、从属地位, 形成了夫与妻在共同体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的差别。这种 差别根基于封建社会的伦理观念,《大戴礼记·本命篇》 中的“七出”之条,就赤裸裸地道出了女子与丈夫的服 从关系,整个封建社会即如此。但也不是绝对的,有时 因为姻缘关系中,妻的娘家社会地位高,财产雄厚,妻 在夫家就会居于优势;有的因为夫妻双方感情笃实厚爱, 也会使夫妻关系接近平衡。
延续和发展,决定与之有关的习俗的延续和发展。 个人对民俗事象的依赖是在家庭,而不是社 会,……中国的民俗事项家庭化而非社会化 每个 家族成员都担负着不同的民俗角色,执行着不同 的民俗规范,协调着家族关系的同时,也由此而 开始涉足社会活动是说民俗的执行是从家庭开始 的,家庭或家族的民俗表现是多方面的,有时社 会的全部民俗事象都可以在家庭或家族民俗中反 映出来。如物质民俗、精神民俗的众多事象都与 家庭或家族生活有关,从家庭或家族中表现出来。
由于经济核算的原因、生活的原因,如今城 市、农村普遍为单一家族,尤其是城市十之八九 是单一家族,单一家族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家庭类 型。
(2)复合家族
a. 复合家族的构成:由两对或两对以上夫妻, 加上各自的子女,再加上其他从属成员,如兄、弟、 妹构成的家族。
b. 复合家族构成特征 复合家族在生活中呈现复 杂状态:有上一代的老夫妻,一般为公婆;第二代的 夫妻、儿子、儿媳;弟兄多,若都成家,使第二代中 有多对夫妻;还有第三代的夫妻:孙子、孙媳,如老 舍的《四世同堂》就是三代夫妻构成。复合家族是封 建社会社会地位高或富裕家族追求的家族类型,家中 的尊长、讲究大家族,显示其家族的兴旺。 如《红楼
梦》中的贾政与王夫人、贾赦与邢夫人、贾琏与王熙风等,他 们虽在大家族的统一体中,但都有自己的经济核算单位,复合 家族实际是分户伙居的状态。
c.复合家族的缺陷:不利于生活,多产生矛盾。 一是上一代夫妻对第二代多层夫妻就是一碗水端得 再平,由于人们的心理作用,也会出现有疏有亲的 现象,会产生妯娌的不和、婆媳的不和;二是在劳 动的分配上,出现了不均衡,使弟兄间出现裂痕, 因此,大家庭只是一个过渡,它很快会分解为若干 个单一家族,单一家族符合人类生活的追求,因此 具有代表性。
④续家谱民俗 家谱是记录家族世系及重要成员事 迹的谱系或文书。河南民间有续家谱习俗,也叫修 家谱。家谱编修盛于清代,民国时期亦有。大姓人 家当自立族亲,另立祖宗时都要修家谱。家谱的内 容一般包括谱序、族系概略,家传行状,行字表列 和附录诸部分。
家谱一般30年或50年修续一次,俗称“续家谱”。 中原人受上层主流意识影响较深,修家谱也非常正统, 完全按照礼教的褒贬编修。其内容还规定有“六不 书”,即弃亲、叛党、邢犯、败伦、背义、杂贼等六 种人不准入谱,嫁来之妇未生子者也不许入谱中,表 现了对妇女的歧视。
一、社会民俗的概念: 社会民俗是指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各社会
集团交往过程中各种关系间形成的习俗惯制。
就是这些习俗惯制,深刻地支配着社会生 活和事务。直接关系着社会发展的进程 。
社会民俗包括家庭民俗、村落民俗、人生 仪礼民俗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族是家庭的延伸和发
展,村落又是家族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这些社会组 织都有一定的道德规范来控制、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 才使社会有秩序的稳定下来。人们在遵循社会道德规 范的同时,形成了一定的民俗习惯,这些民俗事象像 根根的纽带维护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 关系通过血缘、姻缘固定下来,维持着人类社会的延 续、发展。 (一)家族及民俗表现
一般在清明节、十来一(十月初一)进行。逢 祭日、全族人集中一起,由族中有威望的人主持。 具体做法为:回顾先祖的功绩以启发后人,表述 全族人追远报本之心。并举祭祀礼,祭祀礼按长 幼辈份排列,依次拱揖叩头不得混乱。
前往坟地祭祀时要一路放鞭炮,有的还组织乐队, 仪仗队。十来一(十月初一)祭祀时,一到夜晚, 全体族人手持灯笼,齐聚坟地,届时,坟地一片通 明,以显示其家族的兴旺。祭祀诸礼完毕,全族宴 饮,行族食,卢氏人称“睦族宴”。宴会毕,要分 配祭品,称“破膳”、“吃节座”、“吃老坟社”, 豫南人称“吃祭祖饭”。清明节家祭时,将在坟地 上分吃凉祭品或干宴称为“吃寒食”。家祭宴饮为 宣传族规,修续家谱和排世系、论辈份,提供了机 会。同时族长也利用此法解决族人纠纷,处理族内 犯族规、家规者,重修人伦之道,维护同族的宗族 势力,教育子孙不要忘记先祖创业的艰辛,将良好 的
家谱的修立为家族制度起了一定的巩固作用。一方 面家族内部的统治势力控制了家长、族长权,利用修 谱集结血族势力,缓和族内的阶级矛盾,同时也搜刮 了民财;另一方面普通家族成员利用谱书联系宗亲集 团,抗击恶势力的压迫,保护了同族人的权力。现今 的民间岁数大一点的,家谱观念强,年轻人已淡化。
⑤家祭民俗 民间有行家祭的民俗,即对祖先 祭祀活动。家族祭祀多三年举行一次,也有一年 举行一次的。
首先是重男轻女,父母的血统共同作用于子女, 子女们的社会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但在封建社会, 以男性传承为中心,父母往往对子亲,对女疏, 兄弟与姐妹在家庭中的位置不平等; 其次,是父 母感情的施与不均衡,财产的分配上也不均衡; 再次,家长继承人的选择上,父母由于家长制的 支配,长子的位置比其他弟兄的位置要高,这一 切造成了血缘关系家族的矛盾,使血缘关系的家 族失去了平衡。
(2)家族活动民俗
①排字辈 河南民俗中有排“字辈”的民俗习惯, 即按世系辈份排,以免搞错辈份。排列世俗辈份多以 “辈字”为准,由家族定时进行排定载入家谱,分发 给族人。“辈字”开列有同辈人名字选用同一偏旁字 的;有开以联语、诗词,依辈份选取其中一字为名的。 中原民间习惯以联语、诗词开列辈字,一次开列10字, 16字,用完后循环再用,或另行开列,多为4字一联, 具有表示其族规和族人理想志向的涵义,如豫西南一 家族用“温良恭俭让”排列等。
中国的民俗事项家庭化而非社会化每个家族成员都担负着不同的民俗角色执行着不同的民俗规范协调着家族关系的同时也由此而开始涉足社会活动是说民俗的执行是从家庭开始的家庭或家族的民俗表现是多方面的有时社会的全部民俗事象都可以在家庭或家族民俗中反映出来
第五讲 社会民俗 教学目的: 一、了解村落、家族的形成及民俗事象. 二、掌握人生仪礼民俗事象的文化内涵. 教学重点: 一、汉民族人生仪礼民俗. 二、人生仪礼民俗事象的文化内涵. 教学安排:6课时
在血亲中,列为家族外者为外亲(亲戚),包括母 亲、祖母的本生亲属和女儿、孙女、姐妹、侄女及姑 母的子孙。外戚从血统上看,实属血亲,但长期的重 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外戚中有血缘关系的,仅上下推 及两代,如外祖母家,除了外祖父、外祖母、姨、舅 及其子女以外,其他均不再视为亲属,故不再往来。 妻亲的范围更小,除了妻子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外,均 不以亲属对待
(1)单一家族
a.单一家庭的构成:单一家庭是由一对夫妻构成 的家族,或一对夫妻加上子女构成的家族。这种家族 一般都是由复合家族“分家后”过渡而来的。在现实 生活中,并不是仅仅一对夫妻或夫妻加子女,有的是 一对夫妻加父母中的一方(或父或母);有的是加弟 或妹;有的是加保姆,俗称“哄娃的”。
b. 单一家族的特点:以夫妻关系为中心,家 族中的重大事件由夫妻作主,其他成员则属于从 属成员。从属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依赖 于(家族中的核心)夫妻关系,具有一定的相依 性。如对父或母为养老,对弟或妹是帮助,对保 姆则是为个人。单一家族的核心不变,但其他从 属性成员则是暂时的,父或母为自然淘汰,弟或 妹为工作、成家离去,“保姆”为小孩长大离去。
②讲门第 在河南民间非常讲究门第观念。门第是 家族世系主要职业特征所标志的社会地位,如“书香 门第”、“耕读之家”、“农耕之家”等,《红楼梦》 中,把自家标傍为“诗礼簪缨之家”。
③家教习俗 家教是指家族中长辈对晚辈的教育习 俗。家族教育是社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河南人 习惯把一家中子女成人后的作为,视为家教的结果, 因此常以“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为”的 古训要求自己,父母自觉地担当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从外延来看,姻缘关系有抚育子女成长的义务,
古训有“子不教,父之过”,古时有曾母三易其家, 就是为了培养教育子女。姻缘关系还有赡养老人的义 务,娶妻要看对父母孝顺不孝顺,这也是巩固姻缘关 系的重点所在。如今传统的以血缘关系为重点的家族 观念逐渐向姻缘关系为重心家族观念转移,而且婚姻 讲究自由恋爱,讲究感情,决定姻缘关系不是家长、 族长,而是夫妻的感情基础。在家族中,妻的地位和 夫的地位是平等的。由此可见,新式的姻缘关系与旧 式的姻缘关系有着明显的不同。
(1)家族成员的称谓 家族成员称谓是由各代婚姻关系构成的男女双
方血缘关系排列的亲族次序确定的。
A、家族称谓的意义: 一是为了区别辈分;
二是为了确定上辈、同辈、晚辈 之间 的相互关系;
三是向社会呈现本家族的内部 结构,便于社会了解和进行社交活动。
民间称谓非常讲究辈份,不能违背,否则被视为 失礼,俗称“没大没小”,“没老没少”。
(2)姻缘关系 姻缘关系是以婚姻联系着的夫妻之 间的关系,姻缘是联结男女双方的惟一纽带。
它与血亲关系不同之处在于:血亲关系强调血
统的传递,具有内敛性和向心性特征,而姻缘关系 强调的是不同血缘间的结合,其特征是开放的扩张 的。当妻子的一方通过联姻加入夫方的家族时,就 将妻方的家族关系带入夫方的家族关系中来,使夫 方的家族关系的外延大大扩充了。所以家族既有封 闭性的一面,又有开放性的一面。而且姻缘关系本 身的社会属性要比血缘关系鲜明得多。
特殊的家族称谓: 如汝南将父亲之姐妹称娘,偃师把娘读成娘
(nià),新县南部将大姑母称“伯爷”,“小姑母” 称“爸”。有些地方称谓比较宽泛,有“不娶媳妇不 叫叔,不嫁不叫姑”,这些都是对年龄没有自己大的 亲属的随便叫法,但一旦进入成年,必须按其辈分称 呼。整个中原基本按其辈份称谓,少数特别称谓,是 地方性民俗习惯造成的。
1、家族家庭的构成 由夫妻关系与亲子女关系组 成的最小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共同体,谓之家庭;几个 或更多的同姓家庭,由于血缘关系构成了家族。家族 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由血缘、姻缘结成的最小 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也是社会民俗的建构基地和传承 单位。
1、家族的类型
家族的类型一般按婚姻关系划分,以家族中夫妻关 系数量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家族和复合家族。
3、亲族关系
亲族关系既不单是血缘关系,也不单是姻缘关系, 而是两者的结合。
推算亲族关系有两种方法:一是垂直的,以本人为基 点,向上推衍四代,向下推衍四代。上有高祖、曾祖、 祖父和父亲;下有儿子、孙子、重孙和玄孙,这就是 所谓的九族。这种直上直下的血亲关系称为直系亲属, 俗称“一支儿”、“一门儿”。
血亲关系的家族中,往往推威望高的长者做主
事人,民间称“族长”,族长有组织本族对付外族 维护本族利益的权力;对内有贯彻执行礼教和族规 及组织族内重大活动的权力,如祭祀、祈雨、料理 族内婚、丧大事,解决族内矛盾、处理犯规者等。 其他成员也保持有较强的亲族观念、时常维护着本 族的利益。
(二)家族民俗传承 家族是社会的基层单位,它的
另一种是平行关系。即在血缘关系范围内,本人兄弟 姐妹及三代子孙,父兄弟姐妹及三代子孙,祖父兄弟 姐妹及三代子孙,分别构成第一旁系、第二旁系、第 三旁系。俗话说“一辈亲,两辈远,三辈没人管”。 在旁系和直系之间,都表现出一种亲疏关系。
中原民间衡量血亲关系常以丧服为准,近亲要为死 者穿戴粗布做成的重丧服,远亲则穿细布做成的轻丧 服。此法源于古代的丧服制,既把丧服规定五个等级, 称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合称“五服”, 民间往往以此区别血亲关系的远近。习惯将五服之内 称“近门”,五服之外称“远门”。
复合家族和单一家族是相互转换的,在民间, 儿子刚结婚三二年内一般不分家,和父母生活 在一起,为暂时的复合家族。分家是一定的, 分家后又成了单一家族,单一家族的儿子长大 结婚,又成了复合家族……。
2、家族关系 家族关系分血缘和姻缘关系。
(1)血缘关系 血缘关系是以血统联系着的家庭成员 关系,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子女与 父母之间是由父系血统和母系血据,而母系血 统只作亲戚看待。子女的延续也是以父系血统为依据 的。这种传统的血缘关系观念,根植于人们的思想意 识中,使血缘关系家庭内部存在着等级差别,由此家 庭中出现种种矛盾现象 。
在父系血缘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姻缘关系以血缘关 系为转移。夫居主要地位,妻居次要地位、从属地位, 形成了夫与妻在共同体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的差别。这种 差别根基于封建社会的伦理观念,《大戴礼记·本命篇》 中的“七出”之条,就赤裸裸地道出了女子与丈夫的服 从关系,整个封建社会即如此。但也不是绝对的,有时 因为姻缘关系中,妻的娘家社会地位高,财产雄厚,妻 在夫家就会居于优势;有的因为夫妻双方感情笃实厚爱, 也会使夫妻关系接近平衡。
延续和发展,决定与之有关的习俗的延续和发展。 个人对民俗事象的依赖是在家庭,而不是社 会,……中国的民俗事项家庭化而非社会化 每个 家族成员都担负着不同的民俗角色,执行着不同 的民俗规范,协调着家族关系的同时,也由此而 开始涉足社会活动是说民俗的执行是从家庭开始 的,家庭或家族的民俗表现是多方面的,有时社 会的全部民俗事象都可以在家庭或家族民俗中反 映出来。如物质民俗、精神民俗的众多事象都与 家庭或家族生活有关,从家庭或家族中表现出来。
由于经济核算的原因、生活的原因,如今城 市、农村普遍为单一家族,尤其是城市十之八九 是单一家族,单一家族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家庭类 型。
(2)复合家族
a. 复合家族的构成:由两对或两对以上夫妻, 加上各自的子女,再加上其他从属成员,如兄、弟、 妹构成的家族。
b. 复合家族构成特征 复合家族在生活中呈现复 杂状态:有上一代的老夫妻,一般为公婆;第二代的 夫妻、儿子、儿媳;弟兄多,若都成家,使第二代中 有多对夫妻;还有第三代的夫妻:孙子、孙媳,如老 舍的《四世同堂》就是三代夫妻构成。复合家族是封 建社会社会地位高或富裕家族追求的家族类型,家中 的尊长、讲究大家族,显示其家族的兴旺。 如《红楼
梦》中的贾政与王夫人、贾赦与邢夫人、贾琏与王熙风等,他 们虽在大家族的统一体中,但都有自己的经济核算单位,复合 家族实际是分户伙居的状态。
c.复合家族的缺陷:不利于生活,多产生矛盾。 一是上一代夫妻对第二代多层夫妻就是一碗水端得 再平,由于人们的心理作用,也会出现有疏有亲的 现象,会产生妯娌的不和、婆媳的不和;二是在劳 动的分配上,出现了不均衡,使弟兄间出现裂痕, 因此,大家庭只是一个过渡,它很快会分解为若干 个单一家族,单一家族符合人类生活的追求,因此 具有代表性。
④续家谱民俗 家谱是记录家族世系及重要成员事 迹的谱系或文书。河南民间有续家谱习俗,也叫修 家谱。家谱编修盛于清代,民国时期亦有。大姓人 家当自立族亲,另立祖宗时都要修家谱。家谱的内 容一般包括谱序、族系概略,家传行状,行字表列 和附录诸部分。
家谱一般30年或50年修续一次,俗称“续家谱”。 中原人受上层主流意识影响较深,修家谱也非常正统, 完全按照礼教的褒贬编修。其内容还规定有“六不 书”,即弃亲、叛党、邢犯、败伦、背义、杂贼等六 种人不准入谱,嫁来之妇未生子者也不许入谱中,表 现了对妇女的歧视。
一、社会民俗的概念: 社会民俗是指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各社会
集团交往过程中各种关系间形成的习俗惯制。
就是这些习俗惯制,深刻地支配着社会生 活和事务。直接关系着社会发展的进程 。
社会民俗包括家庭民俗、村落民俗、人生 仪礼民俗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族是家庭的延伸和发
展,村落又是家族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这些社会组 织都有一定的道德规范来控制、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 才使社会有秩序的稳定下来。人们在遵循社会道德规 范的同时,形成了一定的民俗习惯,这些民俗事象像 根根的纽带维护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 关系通过血缘、姻缘固定下来,维持着人类社会的延 续、发展。 (一)家族及民俗表现
一般在清明节、十来一(十月初一)进行。逢 祭日、全族人集中一起,由族中有威望的人主持。 具体做法为:回顾先祖的功绩以启发后人,表述 全族人追远报本之心。并举祭祀礼,祭祀礼按长 幼辈份排列,依次拱揖叩头不得混乱。
前往坟地祭祀时要一路放鞭炮,有的还组织乐队, 仪仗队。十来一(十月初一)祭祀时,一到夜晚, 全体族人手持灯笼,齐聚坟地,届时,坟地一片通 明,以显示其家族的兴旺。祭祀诸礼完毕,全族宴 饮,行族食,卢氏人称“睦族宴”。宴会毕,要分 配祭品,称“破膳”、“吃节座”、“吃老坟社”, 豫南人称“吃祭祖饭”。清明节家祭时,将在坟地 上分吃凉祭品或干宴称为“吃寒食”。家祭宴饮为 宣传族规,修续家谱和排世系、论辈份,提供了机 会。同时族长也利用此法解决族人纠纷,处理族内 犯族规、家规者,重修人伦之道,维护同族的宗族 势力,教育子孙不要忘记先祖创业的艰辛,将良好 的
家谱的修立为家族制度起了一定的巩固作用。一方 面家族内部的统治势力控制了家长、族长权,利用修 谱集结血族势力,缓和族内的阶级矛盾,同时也搜刮 了民财;另一方面普通家族成员利用谱书联系宗亲集 团,抗击恶势力的压迫,保护了同族人的权力。现今 的民间岁数大一点的,家谱观念强,年轻人已淡化。
⑤家祭民俗 民间有行家祭的民俗,即对祖先 祭祀活动。家族祭祀多三年举行一次,也有一年 举行一次的。
首先是重男轻女,父母的血统共同作用于子女, 子女们的社会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但在封建社会, 以男性传承为中心,父母往往对子亲,对女疏, 兄弟与姐妹在家庭中的位置不平等; 其次,是父 母感情的施与不均衡,财产的分配上也不均衡; 再次,家长继承人的选择上,父母由于家长制的 支配,长子的位置比其他弟兄的位置要高,这一 切造成了血缘关系家族的矛盾,使血缘关系的家 族失去了平衡。
(2)家族活动民俗
①排字辈 河南民俗中有排“字辈”的民俗习惯, 即按世系辈份排,以免搞错辈份。排列世俗辈份多以 “辈字”为准,由家族定时进行排定载入家谱,分发 给族人。“辈字”开列有同辈人名字选用同一偏旁字 的;有开以联语、诗词,依辈份选取其中一字为名的。 中原民间习惯以联语、诗词开列辈字,一次开列10字, 16字,用完后循环再用,或另行开列,多为4字一联, 具有表示其族规和族人理想志向的涵义,如豫西南一 家族用“温良恭俭让”排列等。
中国的民俗事项家庭化而非社会化每个家族成员都担负着不同的民俗角色执行着不同的民俗规范协调着家族关系的同时也由此而开始涉足社会活动是说民俗的执行是从家庭开始的家庭或家族的民俗表现是多方面的有时社会的全部民俗事象都可以在家庭或家族民俗中反映出来
第五讲 社会民俗 教学目的: 一、了解村落、家族的形成及民俗事象. 二、掌握人生仪礼民俗事象的文化内涵. 教学重点: 一、汉民族人生仪礼民俗. 二、人生仪礼民俗事象的文化内涵. 教学安排:6课时
在血亲中,列为家族外者为外亲(亲戚),包括母 亲、祖母的本生亲属和女儿、孙女、姐妹、侄女及姑 母的子孙。外戚从血统上看,实属血亲,但长期的重 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外戚中有血缘关系的,仅上下推 及两代,如外祖母家,除了外祖父、外祖母、姨、舅 及其子女以外,其他均不再视为亲属,故不再往来。 妻亲的范围更小,除了妻子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外,均 不以亲属对待
(1)单一家族
a.单一家庭的构成:单一家庭是由一对夫妻构成 的家族,或一对夫妻加上子女构成的家族。这种家族 一般都是由复合家族“分家后”过渡而来的。在现实 生活中,并不是仅仅一对夫妻或夫妻加子女,有的是 一对夫妻加父母中的一方(或父或母);有的是加弟 或妹;有的是加保姆,俗称“哄娃的”。
b. 单一家族的特点:以夫妻关系为中心,家 族中的重大事件由夫妻作主,其他成员则属于从 属成员。从属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依赖 于(家族中的核心)夫妻关系,具有一定的相依 性。如对父或母为养老,对弟或妹是帮助,对保 姆则是为个人。单一家族的核心不变,但其他从 属性成员则是暂时的,父或母为自然淘汰,弟或 妹为工作、成家离去,“保姆”为小孩长大离去。
②讲门第 在河南民间非常讲究门第观念。门第是 家族世系主要职业特征所标志的社会地位,如“书香 门第”、“耕读之家”、“农耕之家”等,《红楼梦》 中,把自家标傍为“诗礼簪缨之家”。
③家教习俗 家教是指家族中长辈对晚辈的教育习 俗。家族教育是社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河南人 习惯把一家中子女成人后的作为,视为家教的结果, 因此常以“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为”的 古训要求自己,父母自觉地担当起教育子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