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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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文件编号:bgs—z—12—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安全消防环保科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部门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行政办公室报告,公司行政办公室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和经营部分别派遣,须到本市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1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行政办公室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____公里/小时,主支干线____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____公里/小时、仓库线____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____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____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____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____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____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____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____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
2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行政办公室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____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除执行装运液氨的液氨槽车可进入氨罐区外,其他一切车辆严禁进入液氨罐区。

如因抢险需要进入罐区的车辆,必须加装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进入罐区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及应急抢险时
3车辆的通行。

第三十三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

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进入非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____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

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

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五条在公司办公大楼前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六条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考核
第三十七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____元-____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办理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
1、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____元,单位正职____元、副职____元:
2、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3、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4、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行政办公室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车辆的安全和顺畅通行,提高厂区交通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规,制定本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员工和车辆,包括厂区内部和周边道路。

第三条厂区交通安全是全员的责任,公司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遵循科学,法制,社会化原则,通过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第二章交通流线管理
第五条厂区内部道路应按照交通流动原则进行规划和设置交通标线,包括车辆和行人的分隔线和行车道。

第六条厂区内部道路应设置限速标志和交通指示牌,明确车辆和行人的行驶方向和优先次序。

第七条厂区内应设置合理的停车位和车辆出入口,保障车辆的有序停放和流动。

第八条厂区内的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等应保持清洁、整洁,设有合适的照明设施和防滑装置。

第九条厂区内禁止随意停放、堆放物品,确保道路畅通。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十条厂区内所有车辆必须经过登记和核准手续,领取厂区内部车辆通行证。

第十一条车辆通行证仅限于厂区内部道路通行,不得用于外出或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设置示宽标志和标识牌,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逆向行驶。

第十四条车辆需要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四章行人管理
第十五条行人应走人行道,严禁在道路上横穿或随意闯红灯。

第十六条行人在行走过程中应保持右侧通行,并与车辆保持安全的距离。

第十七条行人应注意交通信号和司机的手势指挥,在安全地段横穿道路。

第十八条厂区内员工必须佩戴明显的身份证件,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五章交通安全教育
第十九条公司将组织定期的交通安全培训和考试,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公司将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事故,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设立交通安全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和行人,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和惩戒。

第二十三条对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和维护的个人和车辆,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一个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

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可以对具体内容进行适度调整和修改。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
一、总则
1. 为加强厂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内的所有车辆和人员。

3. 厂区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4.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违反本制度的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二、交通安全规定
1. 所有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于道路、通道或非指定停车区域。

2. 所有车辆行驶时,必须保持合理的车距,不得超速行驶。

3. 夜间行车时,车辆必须开启前大灯和尾灯,确保良好的能见度。

4. 对于特殊车辆(如危险品运输车辆、大型机械设备等),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特殊许可方可出入厂区。

5. 行人必须使用人行道,不得横穿马路或在道路上行走。

6. 行人在行走时,必须保持警觉,随时注意周围交通情况,遵守交通标志和信号。

7.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交通安全培训,了解并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安全知识。

8. 不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酒后行走或徘徊于道路上。

9. 厂区内禁止搭载非员工人员的车辆进出。

三、车辆管理
1.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出厂区,严禁闯红灯、逆行或超载行驶。

2. 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灯光、刹车、轮胎等各项安全设施的正常工作。

3. 车辆必须合法登记并悬挂有效的证件和标识,如车辆号牌、行驶证等。

4. 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5. 车辆驾驶员必须随时保持清醒,不得疲劳驾驶。

6. 车辆驾驶员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以免分散注意力导致交通事故。

7. 出现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四、交通事故处理
1. 任何交通事故都必须立即停车,确保车辆安全,并立即报警处理。

2. 在事故现场,应该保持现场的原貌,不得擅自移动车辆或物品。

3. 事故双方应互相配合,提供真实的事故经过和个人信息。

4. 各方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处理程序,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5. 事故责任认定后,应按规定赔偿损失,并积极协商解决。

五、奖惩制度
1. 对于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扣留驾驶证等。

2. 对于积极宣传交通安全、规范驾驶行为的员工,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六、监督和评估
1. 员工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

2. 厂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对交通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厂区交通安全委员会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厂区交通安全委员会所有。

4.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
天津阳光彩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条企业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第三条在本企业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安全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第四条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第五条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

第六条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第七条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八条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

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

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九条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第十一条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叉车、抱车、铲车等)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第十二条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

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

第十六条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

第十七条厂内行车限速规定
1、进出厂门及转弯处____公里/小时
2、厂内直线路10~____公里/小时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第十九条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

天津阳光彩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

第二十一条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佩戴阻火器,并限速____公里/小时。

第二十二条车辆倒车必须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围地形及物品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1、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门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3、非机动车辆装载物规定。

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

三轮车的前长
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3m,高度1.5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第二十五条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

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

第二十六条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摩托、轻骑、助动车、电瓶车,严禁进入厂内生产区域,并按规定指定地点存放。

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牵引,车辆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第二十八条厂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道路。

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

第二十九条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

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第三十条自行车、助动车、轻骑、摩托进入公司大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的规定(如下车推行)。

工厂区域内不得带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工厂厂区道路上练习学习驾驶摩托车、轻骑、助动车和自行车。

第三十二条公司厂区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五)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厂区交通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厂区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应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

第六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禁止违反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厂区交通安全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八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应有相应的责任制度,包括主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广大职工的职责分工和协作。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
第九条公司主管领导应树立安全意识,制定厂区交通安全目标和策略,保障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二条广大职工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主动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安全培训。

第三章交通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厂区道路交通应做到合理规划、合理布局,保证车辆、行人和设备的安全通行。

第十四条厂区道路应标明交通规则和警示标志,设立交通指示牌和标线,保证车辆和行人的正常行驶和停车。

第十五条厂区交通巡逻应加强,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的良好。

第十六条厂区内部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进行统一管理,车辆应具备合法驾驶证和上岗证。

第十七条厂区货物运输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装载和固定,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八条厂区应设立专门的停车区域,并定期对停放的车辆进行检查和管理,防止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厂区应设立急救站和应急救援设施,保障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快速处理和救援。

第四章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应组织定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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