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专业计算书一般编写要求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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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结构专业设计计算书一般编写要求
1. 总则
1.1 结构设计计算是结构设计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关系到结构安全、合理和技术经济指标,每个设计和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1.2 主体结构计算应采用经国家或地方鉴定的专用计算机软件,不得在工程设计中使用未经鉴定认可的软件或按已废止的老规范编制的结构计算软件。
使用的软件应是已列入单位质量体系文件有效版本目录,若未列入需按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办理手续。
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荷载简图、原始数据和电算结果应注明来龙去脉,整理成册,并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名称编制单位及代号,作为归档文件之一。
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绘出平面布置和计算简图,示出构件编号,结构计算书内容应完整齐全,书写应清楚齐整,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数据要有可靠依据。
1.3 初步设计阶段对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体系和结构特征参数作计算。
并初步确定结构基本构件的断面。
按最终确定的方案整理必要的结构简图、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归档。
1.4 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对工程项目中各建筑物、构筑物作完整
的结构计算,其中包括结构体系的整体计算、结构基本构件单体计算、基础计算、地基计算、抗震计算等。
计算书应包括设计依据、计算简图、结构计算(内容详见2—4节所述),整理归档。
如按工程内容未进行上述计算内容中的某项计算,应在计算书中说明理由,并须取得审定人同意。
1.5 采用结构标准图集时,应根据图集说明,结合工程作必要的选用和核算工作;采用重复利用图时,应作因地制宜的修改及进行必要的核算,以切合工程实际。
此两项的核算,作为结构计算书的内容之一。
1.6 计算书中的构件代号、构件截面、配筋等应与图纸中的一致,若图纸中作修改,应在计算书中反映,以供查核;若图纸中数据与计算书中的不一致,在计算书应说明理由。
1.7 计算书(包括电算书)应经认真校核,留有痕迹,并装订成册,设计人、校核人和审定人应在计算书封面分别签字和日期,封面上并应注明项目名称。
对一个单项有数人分别计算与校核的计算书,可装订成几个分册。
计算书最后成品原稿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1.8 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的结构计算书应在相应文件或图纸交付后一个月内归档。
2. 关于设计依据
2.1 工程项目情况简述(较大工程可分子项叙述):项目概况(用
途、面积、位置等);结构形式,确定结构安全等级。
2.2 标明本项目设计时所依照的现行规范及相应计算手册的名称。
2.3 摘录外专业所提有关资料或原件。
2.4 重大工程或地基特别复杂的工程宜附地质报告摘抄。
一般工程中列出需用数据即可。
2.5 抗震要求:
2.5.1 指明本项目据以抗震设防的基本烈度。
以及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和场地土情况;
2.5.2 若本项目按规范规定可不进行抗震计算,则应注明该规范名称、编号、所据条目及本项目适用于该条的理由。
3. 计算简图
3.1 单项结构平面布置图:(各单项如框排架、基础、楼、屋面等均宜绘制)
3.1.1 图中注明标高,轴线;
3.1.2 图中应分别按计算单项,各自标出构件编号(如框架的梁、柱、基础等)。
若采用手算方式计算此编号应与施工图中的相应编号一致。
若采用电算方式计算此编号应符合程序要求(即此编号应与计算机输入、输出的编号一致);
2.1.3 有必要时(如楼、屋面荷载比较复杂时)宜在图上标明静、
活荷载的分布情况。
3.2 单项结构剖面图(框、排架计算简图)
3.2.1 确定计算体系的力学模型和切实可行的计算假定(包括支座、节点等)并将其表示在计算简图上;
3.2.2 图中应标出节点编号、构件编号。
具体编制要求见3.1.2项所述;
3.2.3 图上应标明静、活载布置情况。
4. 结构计算
4.1 荷载计算:
4.1.1 根据荷载规范、地质资料、现场条件、外专业有关资料及初估的结构构件断面分别计算下列荷载值(计算中注明取值的根据或理由):
静载
活载
风载
吊车荷载(按实际情况取舍)
抗震要求
其他荷载
计算中所需的附加技术条件(如地耐力等);
4.1.2 计算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考虑分项系数对荷载的影响;
4.1.3 计算特别是电算前必须详细定出各构件的几何参数及材料
的有关数据。
4.2. 各单项计算要求:
4.2.1 框、排架结构计算
计算抗震条件与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种工况按规范要求分别组合所得的内力、配筋、位移、抗裂等控制值。
(若为高层建筑尚应求得结构自振周期)所得结果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若为钢结构则根据内力核算构件强度、稳定、构造等。
另外,尚需复核梁、柱抗震构造要求。
(如砼柱轴压比、梁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含箍率等);
4.2.2 混合结构计算
计算抗震条件与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种工况按规范要求分别组合后所得控制截面最大内力,并核算该截面砌体承载力、高厚比、局部承压等。
若为底框结构,尚应核算底框与上层砌体的刚度比及底框的内力、配筋等。
所得结果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4.2.3 楼面、屋面、楼梯及其他计算。
计算板,以梁的内力、配筋,必要时验算抗裂、挠度等。
钢结构构件则按内力核算强度、稳定、挠度等,另外,长期承受连续反复荷戴的构件除进行上述计算外,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疲劳验算。
所得结果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4.2.4 基础计算
天然地基:复核地基持力层及软弱下卧层的地耐力是否满足要求。
计算基础内力、配筋等。
片阀基础、箱形基础、大块式设备基础
等尚应验算基础形心与荷载重心的偏心率。
并按规范要求,必要时复核沉降。
所得结果,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桩基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桩型和沉桩深度。
计算单桩承载力(有条件时可与试桩结果对照),计算用桩数、核算群桩形心与荷载重心的偏心率。
计算承台的沉降、内力、配筋。
以上所得结果,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4.2.5 水池等构筑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池壁厚度,抗渗标号。
计算强度、抗裂、抗浮等内容;
4.2.6 其他结构单体计算:
均应先按实际情况,以结构力学方法求出内力,再进行构件设计;
5. 计算书表达方式:
5.1电算。
计算书除输出内容外,应按实际情况加以书面说明(如概况,荷载分项计算,各种计算数据的来由等)。
电算输出内容如下:
a.原始输入数据,如TA TC·OUT等类似内容;
b.计算体系的节点,杆件编号图及荷载图(此部分内容可由计
算机输出,也可手工绘制);
c.计算结果:
杆件变形、结构位移、结构总重、重心位置。
结构自震周期等,如TA T4.out ;
结构强度的钢结构应力、构造、砼结构配筋(此部分可采用配筋
图形输出)。
上述输出内容中,各控制值宜用红笔划出;
d. CAD绘图时人工干预使施工图与计算结果不同时,计算书中应写明人工干预的地方和理由。
5.2 手算结构计算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5.2.1 概况及计算简图;
5.2.2 荷载分项计算结果;
5.2.3 结构基本体系计算、各种内力组合的结果;
5.2.4 构件强度、稳定、变形、位移等计算结果;
5.2.5 实际施工图与计算结果的差别及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