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超市卖场派车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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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超市卖场派车员管理制度
一、派车员的职责
1、对送货操作和送货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
2、派车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始终强调服务理念,完成配送工作。
3、及时向直属物流配送主管汇报工作中的问题,并敢于探讨工作中发生的
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4、要求派车员有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日常工作中的自查自检。
5、对派车情况、资源利用效率等进行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内容真实、
有针对性。
二、派车操作
1、派车过程按制定的各项标准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物流配送主管。
2、如果条件允许,派车员应主动在前一天晚上将送货前期工作做好。
3、以不影响及时配送和不违反与顾客约定送货时间为原则,决定派车起始
数量,分配好配送车辆、送货路线,杜绝二次送货。
对于二次送货,派车员要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4、正确统计每期每月配送件数,及时向物流中心汇报。
5、对于公司送货车辆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必须保证车辆每天的送货量。
6、派车员派车时严禁徇私舞弊,要做到公开、公平、合理。
三、派车成本统计、控制和考核
1、送货件数统计方式以物流中心售后送货之若干规定为计件标准。
2、派车员对每天送货服务车、送货件数统计必须仔细准确,定期上报物流
中心。
3、每月送货服务车配送件数要求统计、附送货清单。
四、派车员及驾驶员考核办法
1、派车员派车不公正的,第一次扣5分罚50元,第二次扣10分罚100元,
第三次开除。
2、派车员如未按规定(每月5日、10日、25日)及时上交送货单据及统计清单的,最低扣20分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3、送货件数统计结果有差错的,根据实际差异数量,每一件罚款200元。
4、未严格执行派车单、单据核销流程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0元。
5、不准时参加、无故缺席物流中心会议的,每次扣5分罚款50元。
6、驾驶员不服从派车员指派,故意拖延送货或拒不送货的,扣20分罚款200元。
7、售后送货驾驶员、搬运工不按规定着装、佩带工号牌的,每次扣5分罚款50元。
8、与顾客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分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开除。
9、派车员接受或索要送货人员好处的,按公司制度从重处罚。
10、在工作场所不尊重他人,进行谩骂、人身攻击的,扣5分罚款50元。
1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私自出车或把车开回家的,扣20分罚款200元。
12、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10分罚款100元。
13、送货商品如系人为丢失、损坏的,全额赔偿。
14、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视具体情况,不定期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