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推进草食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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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推进草食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3.11
•【字号】萍府办字〔2021〕14号
•【施行日期】2021.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推进草食畜禽产业高
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2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萍乡市推进草食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萍乡市推进草食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草食畜禽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草食畜禽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草食畜禽规模养殖,促进了肉牛、肉羊、肉兔、白鹅等草食畜禽产业快速发展,其中山羊养殖量约占全省的五分之一;涌现出了江西胜龙牛业发展有限公司、萍乡市荷树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豫章现代农业发展有
限公司、上栗县鑫农兔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知名企业;赣西黑山羊、莲花白鹅等地方优良草食畜禽品种保护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种群进一步壮大,品质进一步优化,为产业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草食畜禽产业的发展为保障全市肉品供应、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市草地畜禽产业仍然存在基础比较薄弱、发展方式相对落后、规模总量不大、资源潜力挖掘不充分等短板。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33号)文件精神,做大做强我市草食畜禽单品规模,加快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突显特色、突出单品”的农业产业发展构想和“扩量提质、产业融合、草畜配套、绿色生态”的草食畜禽发展思路,兼顾本地优势品种,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大饲料饲草资源开发力度,将我市建设成赣西地区重要的肉牛、肉羊、肉兔、白鹅等草食畜禽养殖、加工、供应基地,不断增强草食畜禽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
力争到2025年,全市牛出栏5万头,存栏12万头,牛肉产量0.63万吨;全市羊出栏100万只,存栏100万只,羊肉产量2万吨;兔出笼200万只,存笼50万只,兔肉产量0.36万吨;鹅出笼100万羽,存笼60万羽。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布局,提高规模化养殖水平。
各县(区)政府要编制草地畜禽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要以上栗、安源、芦溪肉羊和莲花、湘东肉牛优势产区为重点,实施整县推进发展战略,积极申报肉牛大县、肉羊大县以及非大县牛羊养殖场建设项目;以上栗肉兔和莲花白鹅为本地优势品种,加强资源开发利用,做大做强肉兔、白鹅等特色产业。
发展牛羊适度规模经营,开展牛羊养殖标准化示
范创建,支持牛羊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快现代家庭牧场发展,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
因地制宜,引导和支持部分因设施条件、环保限制而不适合生猪养殖的场户以及淘汰产能的花炮企业实施转产改造,发展草食畜禽规模生产。
推进草食畜禽标准化养殖进程,提高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资源化水平。
(二)健全体系,提升草食畜禽繁育能力。
加强草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健全产学研联合育种机制,组织开展专门化品种选育,推进草食畜禽良种繁育场建设,加快本地原种保护与开发利用步伐,重点支持我市黑山羊、富硒兔原种场和扩繁场以及莲花白鹅原种场、繁育场建设,积极引导种牛站、地方牛种质资源库、区域肉牛改良站等建设,着力提升我市草食畜禽良种供应能力。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特色,实行牛、羊、兔、鹅良种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
(三)科技引领,加快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
加快现代化先进养殖工艺和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等设施设备以及草食畜禽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大力推广肉羊高床养殖、圈牧结合等适用养殖模式,提高我市草食畜禽生产水平。
依法建立动物养殖档案,加强检疫监管,规范出证上市。
扩大对规模养殖场的监测排查范围,加大疫病高发季节监测频次,密切掌握疫病动态。
强化养殖场(户)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和落实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完善疫病免疫程序,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养殖企业疫病防控水平。
加强参与省内外农业大中院校、科研院所组织的联合攻关,开展技术培训,开设草食畜禽应用技术大课堂,强化服务指导,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四)优化服务,扶持中小养殖户快速发展。
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帮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中小养殖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中小养殖户专业化生
产,提升市场竞争力。
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畜牧科技服务企业,为中小养殖户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疫病检测诊断治疗、机械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服务。
(五)种养结合,有效开发利用饲料饲草资源。
大力发展我市人工牧草种植,推行草田轮作,鼓励利用秋冬闲田、不宜种植直接食用农产品的耕地,发展优质人工牧草种植。
合理开发天然饲草资源,在加强草地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加大草山草坡草洲等资源开发利用力度,通过人工改良技术,建设生态草场,建立合理轮牧制度,发展牛羊生产。
加大农作物秸秆、饼粕、藤蔓等农副产品资源利用力度,培育饲料饲草收购储运、加工销售企业,支持牛羊养殖场户建设青贮、微贮、氨化等设施,提高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率。
坚持种养结合,循环利用,采用同位发酵床、异位发酵床、第三方集中处理等方式,充分利用畜禽粪肥进行林草种植,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注重效益,推进产业化品牌化经营水平。
加大草食畜禽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扩大龙头企业产业规模,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全程服务、参股入股等方式,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建立稳定的产、加、销利益联结机制。
大力发展牛羊屠宰加工,着力补齐牛羊屠宰加工短板,以集中屠宰、冷链流通、冷鲜上市、品牌经营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现代化牛羊屠宰加工企业。
延长产业链,研究风味独特、食用方便、质量安全的牛羊肉加工新工艺,为牛羊肉的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开发新产品探索新的途径,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利用好我市富硒富锌资源,开发富硒富锌草食畜禽产品。
积极开拓产品市场,发展绿色有机畜牧产品,培育知名品牌,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积极开展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
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省内外市场,支持草食畜禽产品发展连锁、直销、专柜、消费体验店等实体经营,鼓励依托京东等电商平台建立特色网店,推行线下线上销售。
(七)绿色发展,全面推广生态安全养殖方式。
科学布局畜禽养殖,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
缺水地区要发展羊、兔等低耗水畜种养殖,土地资源紧缺地区要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养殖业土地利用率。
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依法加强饲料中超剂量使用铜、锌等问题监管。
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强化投入品管理,严格落实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监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养殖药物入市监管,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添加违禁物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药和违法使用其他投入品等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草地畜禽产业投入。
市、县(区)各级要安排资金支持草地畜禽产业。
各县(区)要统筹整合现有农业专项转移支付渠道,加大对草食畜禽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鼓励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草食畜禽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良种繁殖场建设、饲草种植及开发利用等;积极申报牛羊整县推进项目,争取资金用于扶持当地牛羊产业发展。
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机械化挤奶、牧草栽培、饲草加工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
(二)保障草食畜禽养殖用地。
鼓励依法利用缓坡旱地、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草食畜禽养殖。
草食畜禽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
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
加大林地对草食畜禽发展的支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允许在Ⅲ、Ⅳ级保护林地发展草食畜禽养殖,其简易道路、舍饲、仓库、管理用房等养殖设施,按照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三)加大金融保险支持。
创新信用担保方式,运用“财政惠农信贷通”和政
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完善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等制度,推行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积极稳妥开展活体家畜抵押贷款试点。
在实施奶牛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开展肉牛、肉羊、肉兔等保险,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四)强化督导考核。
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草食畜禽产业纳入对各县(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强化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将草食畜禽产业作为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发展,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技术支撑等措施,形成发展合力。
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简化畜禽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成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农业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21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