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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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及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建立稳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团队;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履行管理职责;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防止固定资产损失。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购置、分配、使用、处置、统计报表、监督检查;固定资产会计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我局实行“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作为固定资产的所有者、使用者,应设立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职责明确。

校长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

并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由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整个学校的全面领导、协调和部署。

(一)根据上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负责固定资产账户、卡片、数据库、数据信息网络管理;
(3)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登记、使用、维护、统计报表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分配、挂失、报废等审批手续;
(五)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设备采购、验收、维修和基本建设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6)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对固定资产的变动、使用和余额进行文字分析和说明;
(七)向主管部门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第六条财政拨款、上级补助、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种资金取得的固定资产,以及捐赠、拨款取得的固定资产,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资产应归类为固定资产:
(一)专业设备单价在8XXXX年以上,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
原始实物形态;
(二)一般设备单价在5XXXX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三)虽然单位价值低于规定标准,但大量耐用期超过一年的类似材料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四)永久性房屋和其他建筑物;
(5)土地;
(六)家具、图书馆和资料室公共图书资料;
(七)免费转送或赠送给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
(八)自制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按发生费用的总值列为固定资产;
(9)年度特殊需求采购计划,单价为8XXXX,统一采购。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学校应按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会计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必须办理接受捐赠或剩余固定资产的相关手续,并根据固定资产移交单、捐赠协议、固定资产发票或剩余报告等凭证增加固定资产2+项。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处置,包括无偿调出(本系统公立学校)、报废、挂失等。

学校不得出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处置权属于技术中心,技术中心负责回收处置的固定资产或授权学校处理。

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处置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申报所需资料(加盖学校公章):
(a)废料:
XXXX人寿:
房屋和建筑5XX年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XXXX年
运输设备:公交车、汽车5xx年其他车辆450,000公里XXXX年XXXX大型精密设备年
电气设备8-xxxx年
XXXX仪器仪表年
文艺设备8-xxxx年
运动器材8-xxxx年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数字快速印刷机、扫描仪和其他电子设备5-7年
数码相机、空调、相机和其他家用电器8-XXXX年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应落实到所有
办公室和个人,并应制定固定资产托管、使用制度。

使用制度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会计管理制度。

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设置总账(账户)、卡片进行登记,并与各办公室负责人对应,按照办公室管辖的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办公室明细账,使总账和明细账与。

一致
第二十五条各办事处负责人应负责实物管理,使其办事处子账户完全符合本办事处实物固定资产。

各办事处子账户上的每一项目,并以每一具体用途、托管人的名义实施,由负责固定资产的托管人管理,防止固定资产的损坏或损失。

这些人员的名单应上报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家庭清晰、符合账户、符合账户和卡片、符合账户。

并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各办公室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退休需要更换的,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资产管理委员会人员负责监督和交接。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有效管理、使用好、维护和维护学校的固定资产,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财产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

的使用效益第八章奖惩
第二十九条技术中心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
评估,对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三十条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经济补偿、行政处分和其他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符合职责要求,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损坏;
(二)未按规定填写固定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
(三)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的;
(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占用固定资产,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教育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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