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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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6.13
•【字号】京商务综字〔2016〕5号
•【施行日期】2016.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京商务综字〔2016〕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
目录
序言
第一章发展现状
一、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增长贡献稳步提高
二、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保障城市运行能力持续增强
三、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成为商业服务业新增长点
四、新城商业发展迅速,消费市场分布均衡度不断提高
五、特色商业繁荣壮大,发展格局更趋多样化和多元化
第二章发展趋势
一、发展方式转向内涵式和集约型
二、服务消费引领居民消费增长
三、“互联网+”助力商业服务业模式创新
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商业服务业布局优化
五、“依法治商”促进营商环境建设
第三章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发展目标
三、发展路径
第四章重点任务
一、顺应消费市场新趋势,持续促进和扩大消费
二、推动市场一体化,提高京津冀商务协同发展水平
三、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设和谐宜居生活环境
四、把握创新趋势,促进商业服务业智慧化、融合化发展
五、加大市场开放力度,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第五章布局及调整
一、城六区——持续优化综合商业服务体系
二、平原地区——发展现代化都市型商业服务体系
三、山区——建设生态友好型商业服务体系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三、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
五、加强重点问题研究和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序言
“十三五”时期,是北京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北京商业服务业发展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艰巨任务,又有许多有利条件。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北京市商业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是全市商业服务业主体的行为导向和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总体规模稳步扩大,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产业和空间结构持续优化,增长方式加快转变,为“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换档提质”、迈向新的发展高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增长贡献稳步提高
2015年,北京市市场消费总规模1.86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65%以上。

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38亿元,年均增长10.3%;服务消费额8308亿元,年均增长10.7%以上。

2014年最终消费率达到62.5%,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7%,分别比2010年提高5.6个百分点和6.9个百分点。

图1 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2010-2015)[ 数据源自《北京统计年鉴2015》及北京统计信息网2015年统计数据中的进度数据。

] 图2 北京市最终消费支出及增长率(2010-2014)[ 数据源自《北京统计年鉴2015》]
图3 北京支出法GDP及最终消费贡献率(2010-2014)[ 数据源自《北京统计年鉴2015》]
二、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保障城市运行能力持续增强
农产品流通体系不断健全,《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农产品流通“市管批发,区管零售”新体制确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双核”保障格局启动建设,全市蔬菜零售网点累计达2400余个。

便民商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实施《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基本实现便利店(超市)、早餐、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代收代缴和再生资源回收等8项基本便民服务在城市社区全覆盖,累计建成城市物流末端配送网点260余个,智能快件箱200多组。

市场供应保障调控体系不断深化,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政府储备和应急响应机制全面建立,有效应对了食盐抢购、“7.21”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的市场供应波动。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持续推进,猪肉基本实现从
屠宰到批发、零售环节可追溯。

三、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成为商业服务业新增长点
2015年北京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网上零售额2016.9亿元,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贡献率达82.6%。

五年间全市网上零售额增长近16倍,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2010年的2%增至2015年的19.5%。

培育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4座电子商务特色楼宇、45家次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量居全国首位。

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中国内地首张电子发票在北京诞生。

全国自营B2C 前9名中,北京市占5席。

四、新城商业发展迅速,消费市场分布均衡度不断提高
2010-2015年城市发展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14.2%,高出全市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2015年达2102.8亿元,比2010年增长94.5%,高于其它三个功能区。

城市发展新区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全市商品消费市场均衡度的提高,北京市各区商品消费市场的均衡系数[ 该系数反映北京市消费市场的整体均衡程度,系数数值越小均衡度越高。

]由2010年的0.28优化到2014年的0.23。

各功能区社零额贡献率比较(2015年与2010年)数据源自《北京统计年鉴2015》及北京统计信息网2015年统计数据中的进度数据
图4 北京2014年消费市场的洛伦兹曲线
五、特色商业繁荣壮大,发展格局更趋多样化和多元化
“十二五”时期北京特色商业持续快速发展。

初步形成以市级特色商业街为代表,市、区两级特色商业街有序发展,古都风情街、专业商品街、现代时尚街、休闲消费街四类特色商业街协同发展格局。

老字号企业不断壮大,截至2015年底北京老字号企业166家,涵盖商业、餐饮、服务、工业和文化等多种行业,为市民和国内外游客提供古都风韵特色的商品及服务,成为北京市对外交往的名片。

第二章发展趋势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性变化。

一、发展方式转向内涵式和集约型
在总体规模已达较高水平、消费市场分布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受资源环境约束、人口调控、非首都功能疏解等因素影响,北京市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将逐渐从以增量扩张为主实现增长,转向以结构优化、模式创新为主的内涵式发展和以资源整合、功能集成为主的集约型发展方式。

商业服务功能的综合化趋势明显,零售、餐饮、休闲娱乐、康体保健、文化教育等综合化的商业服务功能构成产业创新发展新生态,商业服务业与科技、金融、文化、旅游、商务等产业的跨界融合,以及国内国际市场一体化、内贸外贸深度融合成为产业集约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服务消费引领居民消费增长
居民消费需求进入多样化、个性化阶段,消费结构中对实物商品的消费动力趋弱,而居民和家庭、健康、养老、旅游、文化等生活性服务消费和基于互联网的软件增值服务、网络游戏、影视音乐、在线教育等新兴虚拟性服务消费所占比重逐步提高。

服务消费对总体消费的带动作用将日趋明显,增长的潜力不断释放。

三、“互联网+”助力商业服务业模式创新
在创新驱动的引领下,顺应社会消费行为变化趋势,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将在商业服务业得到广泛应用,加快推动传统实体商业转型升级。

“互联网+商业”、“商业+互联网”将推动商业服务业模式不断创新发展,同时也将成为扩大消费有效供给、培育新兴消费热点的主要动力。

未来“电子商务实体化、实体商业电商化”将深度融合发展,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成为商业服务业创新发展新趋势。

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商业服务业布局优化
“十三五”时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阶段,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将在区域协同发展的大格局下,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及商业布局。

北京市作为区域核心城市,将以高端要素聚集为主要特征促进商业服务业高层级发展,强化与津冀优势互补、产业互动。

“十三五”及未来更长时期,全市商业服务业布局将处于发展与调整并行阶段,城六区以调整升级、优化结构为主,郊区新城以发展现代化、高品质商业服务业为主。

五、“依法治商”促进营商环境建设
政府职能一方面要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一方面要保证市场竞争的规范有序。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商业服务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整体发展目标的基础和保障,也将成为新时期商务部门在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等方面做好商务工作的关键。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在顺应发展趋势的同时,仍需着力解决存
在的一些问题及不足。

一是居民消费潜力有待挖掘。

2014年北京市最终消费中居民消费占比58%,低于全国74%的平均值,消费市场增长仍具较大潜力。

“十三五”时期需通过着力改善供给、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服务消费等措施,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扩大居民消费。

二是流通领域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艰巨。

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主要承载区域商品流转、仓储、运输、批发功能的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大型旧货市场等需加快调整和有序疏解。

三是商业便利化水平有待提升。

便利店发展相对不足,2014年便利店门店总数约3000家左右,每百万人口拥有的便利店数量不足140家,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服务功能较为单一,仍以商品零售为主,其它增值服务收入在营业额中占比不到4%,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便利店所搭载的餐饮、快递、代收代缴、票务服务等服务性收入占比超过30%的水平相差较大。

社区商业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连锁化、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的商业、餐饮、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资源配置相对短缺,居民的社区商业消费需求未能有效满足。

四是行业总体运行效率偏低。

2015年,北京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四个行业实现增加值约2812.9亿元,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值为0.27[即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所实现的增加值,反映行业产出转化为增加值(GDP)的效率水平。

],商业服务业总体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是资源配置相对不均衡。

商业服务业资源在城六区布局较为集中,大型商业服务设施[购物中心、百货店按1万平方米以上计,超市、专卖店、专业店等按5000平方米以上计。

]约65%位于五环路内。

发展新区、远郊新城的大型商业服务设施相对缺乏且发展水平较低。

农村现代商业服务设施欠缺,资源配置不够,现代化农村流通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第三章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商业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进程,全面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

坚持发展为民,将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扎实抓好“菜篮子”、“米袋子”民生保障工程,优化城市商业服务业结构,推进现代化农村流通体系创新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创新发展、加强依法监管,推动建设规范化、法治化的市场经营环境和便利化、国际化的消费环境。

均衡配置,品质优先。

坚持发展与调整相结合,着力优化提升城六区、建设发展城六区以外平原地区和山区,推动全市商业服务业均衡协调发展。

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为重点,着力提高商业服务业发展质量。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坚持发展模式融合化、流通方式现代化、发展格局差异化,全方位推进商业服务业创新发展。

以商品服务相融合、线上线下相融合、城市乡村相融合、内贸外贸相融合为重点,拓展发展平台、增强服务功能,持续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

注重环保、绿色发展。

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着力推动商业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引导市民绿色消费,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商业服务业发展环境。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全面优化,国际国内市场高度融合开放,商业服务业智慧化程度发达,形成能够满足多层级、多元化商品和服务消费需求的新格局,使商业服务业成为支撑北京充分发挥首都核心功能的重要保障,成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推动力,助力北京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预期指标
——消费市场规模稳步扩大。

到2020年预计总消费规模达到2.7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8%左右。

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5%,服务消费年均增长9.5%左右。

——商业服务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20年,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达20%,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支出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全市连锁便利店门店总数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每百万人口拥有便利店数量达到280家。

——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显著提升。

到2020年,城六区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的早餐、便利店、蔬菜零售、美容美发网点社区覆盖率达80%,物流末端配送网点覆盖率达95%。

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指数[ 指本市便民菜店、便利店(超市)、餐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性服务业的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网点数占其网点总数比重的平均值。

]由“十二五”末期的28.2%提升到40%。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强化。

到2020年,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猪肉流通追溯覆盖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规范化菜
市场和肉品专卖店等主要环节,蔬菜流通追溯基本覆盖大型连锁超市、重点直营直供菜店和社区蔬菜直通车。

三、发展路径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将紧紧围绕一条主线、推动两个转变、把握三项要求、统筹四个关系、落实五大任务,实现在新时期、新环境下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围绕“一条主线”
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主线,按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宜居城市的功能及环境发展要求,全面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加快商业服务业在商业能级、服务功能、运行效率、业态结构、空间布局、城乡均衡、内外贸融合等方面的转型升级和优化调整,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二)推动“两个转变”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为契机,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动商业服务业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现代流通体系;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需求,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需求刺激向供需两端同时发力转变,加快培育形成供给新动力。

(三)把握“三项要求”
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在有序疏解流通领域非首都功能的同时,不断强化城市稳定运行保障功能,加强商业服务业与文化、科技等资源要素的创新融合,积极探索商业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全方位、多层次服务于首都“四个中心”建设。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进一步开放视野、合作发展,在三地协同发展的框架下发挥自身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主动对接津冀消费市场,加强功能互补和产业协作,推动区域商业服务业协同发展。

助力小康社会全面建成。

统筹城乡商业服务业资源配置,加强城六区与郊区新城及村镇商业服务业的衔接互动,推动城乡市场和谐均衡发展,基本建成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

持续推动全市商业结构及布局的优化调整,强化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创新驱动,以商业服务业的转型升级助力小康社会建设。

(四)统筹“四个关系”
统筹疏解转移与保障民生的关系。

守住基本公共服务底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有序疏解转移流通领域非首都功能的同时,不断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夯实商业服务业保障民生基础。

统筹增量调控与存量优化的关系。

科学调控商业服务设施增量,调整优化存量,挖掘和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更加注重商业服务业设施资源均衡配置,提高综合利用效率。

统筹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的关系。

推动传统实体商业加快转型升级,鼓励电子商务持续创新发展,引导“互联网+”传统商业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竞争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竞合关系。

统筹行业促进与规范发展的关系。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围绕行业短板,健全标准和规范体系,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和消费环境。

(五)落实“五大任务”
适应消费结构及消费行为的变化趋势,积极拓展新兴消费领域,持续扩大消费规模、提高消费水平;探索北京与津冀优势互补、产业协同发展新机制和新模式,推动京津冀商业服务业协同发展;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城市生活环境;着眼商业模式创新趋势,推动商业服务业智慧化和融合化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推动国内国际市场融合发展。

第四章重点任务
一、顺应消费市场新趋势,持续促进和扩大消费
拓展供给渠道、丰富供给方式,促进以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
消费和品质消费为重点的供给侧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推动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互动互促、融合发展,持续扩大消费规模,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增长动能。

(一)扩大服务消费
把服务消费作为消费结构升级的重点,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建立完善市级促消费工作机制,加强市级统筹协调,积极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教育文体等六大领域促消费行动,面向居民消费需求,培育消费热点。

积极发展新型生产性服务消费,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着力发展现代流通、电子商务服务、创意设计、节能环保服务、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产业,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态。

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跨业融合发展和集团化网络化运营,健全服务消费体系,优化服务消费环境,扩大服务消费供给。

(二)推动商品消费
引导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实施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扩大绿色消费。

培育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优化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品专业店或专卖店,支持超市、便利店等经营节能环保产品。

培育热点商品消费,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等新兴热点商品展示和体验,规范商品流通渠道,加大品牌商品供应。

扩大进口商品消费,加大国际品牌商品、品牌企业引进,畅通商品进口渠道,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构建进口商品交易平台,稳步发展进口商品直销等新兴商业模式。

(三)培育农村消费市场
加快完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扩大农产品消费市场,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增强消费能力。

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健全覆盖农产品产地采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

优化农村现代化消费环境,加大城镇商业资源向农村配置力度,鼓励城镇生活性服务业网
络向农村延伸,在农村发展现代化、综合型商业服务设施。

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

(四)保障城市生活必需品供应
不断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农商联合、产销衔接,完善政府储备制度,探索建立京津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保障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严格落实“菜篮子”、“米袋子”民生工程,强化城市基础供应,建立安全可靠、绿色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建立高效运转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五)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分领域有序减少、放宽、放开对外限制。

推进优质服务商店建设。

完善消费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

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振兴中国传统技艺。

引导企业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能够提升“北京商业”和“北京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

健全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鼓励多元参与,加强社会监督。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二、推动市场一体化,提高京津冀商务协同发展水平
本着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统一开放、共赢发展的原则,围绕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产业一体化发展、区域性项目合作及共建协同发展环境等重点,扎实推动京津冀商务协同发展。

(一)有序疏解流通领域非首都功能
严禁新建和扩建除满足市民基本需求的零售网点以外的商品交易市场设施,严禁新建和扩建未列入规划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和批发市场,引导和推动区域性农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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