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上课、听评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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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上课、听评课制度
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学校常规教学工作落在实处,加强对常规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上课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促进教师之间互相听课,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特制订上课、听课、评课制度如下:
一、上课
(一)上课预备铃响,任课教师在教室门口等候,铃声一停走进教室上课。
下课铃响后,马上下课,不拖堂。
要上足课时,不提前下课。
不在本教室上课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将学生带到上课地点。
(二)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改动和调换;如果确需调换,需经教导处批准,并与挑换教师做好交接。
空堂,按缺课处理,缺课一节从考核中扣1分。
(三)珍惜课堂时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贯彻备课意图,不随心所欲,不上无准备之课。
上课时间,不会客,不接电话和手机,不擅离课堂,不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
(四)树立良好教风,关心爱护学生,不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剥夺学生的上课时间,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五)课堂上教态稳重,举止文明,不坐着讲课。
教师上课时要文明施教,做到衣着整齐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否则,停课待岗。
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富有激情。
(六)课堂上的偶发事件(如学生生病或体育课上意外碰伤等),教师应及时、规范处理。
(七)教师上课必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围绕教学目标精心组织教学,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否则按考核细则扣分。
(八)教师上课期间,绝不允许派学生离开教室去做别的事情,更不允许让其他教师把学生叫到办公室补课。
二、听课
(一)听课随堂。
要求不提前通知授课人,听课者根据学校课程安排表随意抽取班级听课。
任何教师无论在任何时刻都不得拒绝校内任何人听课。
学校安排的青年教师公开课,各学科公开课,必须参加。
(二)听课节数。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教研组长20节以上。
未足两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20节。
校长,教导处主任不少于30节;通过听课、评课,了解教师业务学习的效果,监督教学的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三)全面听课。
听课者不限听本人所教学科,鼓励跨学科听课,一学期班主任必须听本班其他学科4节以上。
(四)认真听课。
听课的老师也要按时到达课室,尊重作课老师,听课期间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不接听电话,应认真听课,并做好记录。
包括日期、班级、学科、讲课人、课题、实施
(五)学校每学期进行两次听课笔记的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与教师的考评挂钩过程和评价等
三、评课
(一)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评课交流。
(二)评课时,授课教师要进行说课。
(三)评课教师要积极发言,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认真撰写评课记录,上交教研组。
(四)及时评课。
听课者听课后应及时与教者交换意见,本着互相
尊重,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原则。
听者指出课的成功与不足及改进建议,授课人应虚心听取意见,加强反思。
(五)评课视角。
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包括参与状态、交往状态、思维状态、情绪状态、生成状态。
关注教师教学行为:包括组织能力、注意中心、教学机智、教学态度、教学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