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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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4.25
•【字号】固政办发〔2016〕19号
•【施行日期】2016.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
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6〕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工作
方案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定职责。
为更加有效地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内容
自治区、固原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通过督查,推动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努力实现“两个100%”(即按期办结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二、时间安排
坚持每季度一督查,每半年邀请代表委员现场检查、视察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是重点督查。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采取重点抽查、现场检查、联合督查、回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组织“回头看”等形式,及时准确地把握办理工作的总体进度和落实情况,促进办理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二是挂牌销号。
对区、市确定的议案、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建立挂牌督办台账,分季度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
每半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检查、视察,及时向代表委员报告进展情况。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代表和委员及议案建议人、提案人等参加,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五、督查结果运用
一是向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专报。
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形成书面督查材料上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
二是在新闻媒体上定期通报。
通过固原日报、固原电视台、固原政府网、固原新闻网和固原发布等新闻媒体,定期通报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进展情况。
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落实措施不力、进度迟缓的办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及时向代表和委员进行报告。
积极向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督查结果,做好回头看和沟通交流工作,再次听取和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年底前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书面答复,并报告办理情况,促使议案建议和提案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建议得到采纳,努力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成果得到切实体现。
四是年底考核兑现奖惩。
将督查工作与年底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将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办理议案建议提案情况作为年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