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及支护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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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挖土和支护工程施工操作安全措施
基坑开挖后应对围护排桩的桩间土体,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砌砖、插板、挂网喷(或抹)细石混凝土等处理方法进行保护,防止桩间土方坍塌伤人;支撑拆除前,应先安装好替代支撑系统。

替代支撑的截面和布置应由设计计算确定。

采用爆破法拆除混概土支撑结构前,必须对周围环境和主体结构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围护墙利用主体结构"换撑"时,主体结构的底板或楼板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在主体体结构与围护墙之间应设置好可靠的换撑传力构造;在主体结构楼盖局部缺少部位,应在主体结构内的适当部位设置临时的支撑系统:支撑截面积应由计算确定:当主体结构的底板和楼板采取分块施工或设置后浇带时,应在分块或后浇带的适当部位设置传力构件。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0m时,必须在边沿设两道护身栏杆,夜间加设红色标志。

人员上下基坑应设坡道或爬梯;基坑边缘堆置土方或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基坑开挖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不断掉土块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撒离操作地点,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

坑边周应设安全栏杆;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

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用胶轮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并尽量采取单行道,以免来回碰撞;用翻斗车运十时,两车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
装土和卸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 1.0m;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基坑,在雨后或冬期解冻前,应仔细观察水质边坡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1 机械挖土安全措施
(1)大型土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土方开挖方案,绘制土方开挖图,确定开挖方式、路线、顺序、范围、边坡坡度、土方运输路线、堆放地点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以保证挖掘、运输机械设备安全作业;
(2)机械挖方前,应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普查,对临近设施在施工中要加强沉降和位移观测;
(3)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底部应铺设枕木、钢板或路基箱垫道,防止作业时下陷;在饱和软土地段开挖土方应先降低地下水位,防止设备下陷或基土产生侧移;
(4)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防导致边坡失稳:当山坡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地段,不得在挖方上侧堆土;
(5)机械挖土应分层进行,合理放坡,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机械倾翻、淹埋等事故;
(6)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用面机械开挖,掘机问距应大于10m;多台挖掘机械在不同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上下台阶挖掘机前后应相距30m以上,挖掘机离下部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车事故;
(7)对边坡上的孤石、孤立土柱、易滑动危险土石体,在挖坡前必须清除,以防开挖时滑塌;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挖方边坡的稳定性,及时清除
悬置的土包和孤石;削坡施工时,坡底不得有人员或机械停留;
(8)挖掘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工作时应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行走机械制动,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

挖掘机回转及行走时,应待铲斗离开地面,并使用慢速运转。

往汽车上装土时,应待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并应先鸣号,后卸土。

铲斗应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

挖掘机停止作业,应故在稳固地点,铲斗应落地,放尽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

挖掘机转移工作地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9)推土机起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及运转机构是否正常,操纵杆是否置于空档位置。

作业时,应将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先予清除,非工作人员应远离作业区,先鸣号,后作业。

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行驶,上坡不得换挡,坡度不应超过25°;下坡不得脱挡滑行,坡度不应超过35°;在横坡上行驶时,横坡坡度不得超过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转弯。

填沟渠或驶近边坡时,推铲不得超出边坡边缘,并换好倒车挡后方可提升推铲进行倒车。

推土机应停放在平坦稳固的安全地方,放净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

推土机转移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10)铲运机起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

铲运机的开行道路应平坦,其宽度应大于机身2m以上。

在坡地行走,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5°。

横坡不得超过10°,铲斗与机身不正时,不得铲土。

多台机在一个作业区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

铲运机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中途换挡,下坡时严禁脱挡滑行。

禁止在斜坡上转弯、倒车或停车。

工作结束,
应将铲运机停在平埋稳固地点,放净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
(11)在有支撑的基坑中挖土时,必须防止磷坏支撑,在坑沟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撑强度,危险地段应加强支撑;
(12)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人场地内。

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

土石方爆破时,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离危险区域。

挖掘机、装载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13)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14)挖掘机行走和自卸汽车卸土时,必须注意上空电线,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在10-220k¥电压时,乘直安全距离为2.5m;水平安全距离为4~6m;
(15)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16)冬期、雨期施工,运输机械和行装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17)遇七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天时,各种挖掘机应停止作业,并将臂杆降至30°-45°。

2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1)基坑开挖应严格按支护设计要求进行。

应熟悉围护结构撑锚系统的设计图纸,包括围护墙的类型、撑锚位置、标高及设置方法、顺序等
设计要求;
(2)混凝土灌桂桩、水泥土墙等支护应有28d 以上龄期,达到设计要求时,方能进行基坑开挖;
(3)围护结构撑锚系统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应与围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以免出现变形过大、失稳、倒塌等安全事故;
(4)围护结构撑锚安装应遵循时空效应原理,根据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开挖、支护方式。

一般竖向应严格遵守“分层开挖,先支撑后开挖”,撑锚与挖土密切配合,严禁超挖的原则。

使土方挖到设计标高的区段内.能及时安装并发挥支撑作用;
(5)撑锚安装应采用开槽架设,在撑锚顶而需要运行施工机械时,撑锚顶面安装标高应低于坑内土面20~30cm。

钢支撑与基坑土之间的空隙应用粗砂上填实,并在挖土机或土方车辆的通道处铺设道板。

钢结构支撑宜采用工具式接头,并配有计量千斤项装置,并定期校验,使用中有异常现象应随时校验或更换。

钢结构支撑安装应施加预应力。

预压力控制值一般不应小于支撑设计轴向力的50%,也不宜大于75%。

采用现浇混凝土支撑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80%以上,才能开挖支撑以下的土方;
(6)在基坑开挖时,应限制支护周围振动荷载的作用并做好机械上、下基坑坡道部位的支护。

不得在挖土过程中,碰撞支护结构,损坏支护背面截水围幕;
(7)在挖土和撑镭过程中,应有专人作监察和监测,实行信息化施工,掌握围护结构的变形及变形速率以及其上边坡土体稳定情况,以及邻近
建筑物、管线的变形情况。

发现异常现象,应查清原因,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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