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生产设施二期扩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HSE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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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生产设施二期扩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HSE 策划书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写依据: (1)
三、Q HSE管理方针与目标 (1)
四、HSE责任制和职责 (3)
五、施工现场HSE危害 (5)
六、相关作业规定 (14)
七、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24)
八、保护环境措施 (28)
一、工程概况:
某旗下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计划在现有工厂东南侧预留地块上,新建产量为56,000吨原油/年的酱油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
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该扩建范围:水处理及给水系统、蒸汽及冷凝水系统、冷冻系统、空压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等的设备、工艺管道安装。
工程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某—某食品有限公司
管理单位:某某
设计单位: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某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某某化工建设集团公司
二、编写依据: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HSE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本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本集团公司《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本集团公司《建筑安装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9)集团公司&Q HSE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三、Q HSE管理方针与目标
1.Q HSE管理方针与目标:
集团公司QHSE方针:
重视策划、保证质量,控制风险、保障安康,节能减耗、保护环境,规范施工、持续改进,集团公司QHSE目标:
竣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95%;重大伤亡事故率为0;轻伤负伤率≤21‰;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危险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率100%;三废及噪音达标排放。
本工程QHSE目标:
竣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顾客满意度≥95%;重大伤亡事故率为0;轻伤负伤率≤5‰;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危险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率100%;三废及噪音达标排放。
项目承诺:
—严格遵守现行适用的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HSE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完善HSE管理机构和配备足够的QHSE管理人员,落实QHSE岗位责任制,为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严格执行各类作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控制或避免事故发生;
—对员工QHSE知识培训教育,不断对员工灌输建设单位的QHSE意识,共同实现;本工程QHSE目标
—施工过程中节约能源和资源,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水、声、沙尘等各类对环境的污染,
2.HSE组织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对本项目的HSE管理工作,项目的专职HSE责任人督导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日常HSE管理工作。
施工班组由班长或副班长、兼职HSE监督员,督导全班做好HSE防护工作。
各级责任人的HSE职责执行本企业现行的HSE责任制的规定,由现场专职HSE责任人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在HSE管理顺利进行。
HSE管理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HSE管理组织机构图
四、HSE责任制和职责
进入现场施工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企业的各项安全法规和HSE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HSE管理人员。
并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接受建设单位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安全施工。
项目经理职责
1.为本项目HSE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HSE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甲方的有关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负责组织本项目HSE管理体系的实施进行;
4.主持召开本项目HSE管理小组会议及HSE例会,及时解决HSE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加强员工的HSE培训和教育,定期参加班组每周HSE活动;
6.定期对项目部组织HSE监督检查,及时进行隐患治理,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
7.组织项目部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时上报。
技术负责人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HSE管理负重要责任;
2.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HSE管理工作;
3.坚决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分管的HSE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组织制定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5.协助项目经理召开HSE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总结、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技术问题;
安全负责人职责
1.制定有关HSE目标计划,技术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员工进入现场前的HSE教育,岗位HSE教育;
3.监督、检查参加指导班组每周HSE活动;
4.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对各种直接作业进行HSE监督,及时纠正违章和失职行为,督
促检查隐患整改措施,遇有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5.及时向领导反映,提出建议,为领导HSE决策性提出建议性意见;
6.参加本项目部HSE检查管理评审及事故的调查处理;
7.配合项目部对本项目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件的调查处理。
8.负责有关HSE管理记录、台帐、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班组长职责
1.为施工班的安全HSE生产责任者;
2.保证上级各项HSE标准,制度在本班组的贯彻执行,对本班组的HSE工作全面负
责;
3.负责组织员工的岗位HSE教育和班组HSE活动,学习有关HSE操作规程;
4.认真检查班组各岗位作业中的HSE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和隐患及时处理;
5.做好有关HSE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6.发生事故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对事故处理予以积极协助。
员工职责
1.严格遵守自己的HSE承诺和各项HSE管理制度及本岗位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对本岗位的HSE工作负直接责任;
2.积极参加班组每周一及每日班前HSE活动,自觉接受HSE教育培训,增强自身HSE
意识和防护能力;
3.上岗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作业劳动保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4.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HSE管理的作业任务,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
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5.正确分析、判断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五、施工现场HSE危害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
第6页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
第7页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
第8页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
不可接受风险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
六、相关作业规定
1、临时用电 HSE 管理规定
1)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制定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4)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 施工现场配电线路原则上要配置“三相五线”供电(一些系统不允许的除外)和使用“三相五芯”橡皮电缆,并要采用TN-S重复接地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
6) 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与开关箱,应该采用具有防雨、防潮、防尘、防盗功能标准的电箱。
金属箱体、金属安装板以及不带电电器的金属底座外壳均必须作保护接地;7) 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使用设备实行电源隔离,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箱内设置的电器必须完整无缺,不歪斜,不松动,如发现有不完整、扭曲变形、螺丝脱落、外壳破裂、插座缺崩、漏电保护开关失效等,必须马上更换;
8) 现场电力设备,移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每台设备都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
9) 安装、维修或拆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
10) 贮罐内施工,要使用12V安全电压照明,电灯加防护罩,电线加防护管;
11) 导线从配电箱、开关箱的顶部、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进出线加保护套;
12) 在施工现场电线架空敷设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4m,线路沿地面明设或过路埋地应设置保护套管;
13) 室外灯具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m,室内高度不低于2m;
14) 其余临时用电,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9章“用电安全规定”。
2、脚手架 HSE 管理规定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搭设过程中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工具包等;
3)搭设或拆除时严禁上下抛接工具或钢管连接件;
4)必须落实检查、验收挂牌制度,未经检查或验收挂牌的脚手架禁止使用;
5)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按照制定的方案由上至下逐层拆除。
6)执行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相关规定。
3、施工现场“三气”和“三线”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三气必须按不同气体分棚集中存放,各类气瓶要存放在气瓶棚内。
空瓶和饱瓶也应分开放置,挂好安全警示牌和配备灭火器。
2)三气在运输、装卸、搬运过程中,气瓶的防震圈、防护帽齐全。
3)氧气和乙炔气必须分开单独存放。
4)使用乙炔和氧气切割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a 氧气和乙炔胶管接驳口不得漏气等。
b 瓶嘴与气带接头不得漏气,要用气带夹拧紧。
c 乙炔气瓶表后处必须安装阻火器。
5)电焊把线必须使用橡胶外皮线,不得使用塑料外皮线,电焊把线不得有接头。
6)电源线不得与气焊把线和电焊把线交织在一起,电源线不得裸露内芯,也不能使用塑料外皮线,必须使用橡胶外皮线。
7)过路电源线、电焊把线、乙炔、氧气带等要进行过路保护,防止来往车辆碾压。
4、高处作业HSE管理规定
4.1 凡在坠落高度1.8m 以上(含1.8m)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作业的,称为高处作业;
4.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4.2 通过改进施工工艺和采用先进技术,尽可能减少高处作业。
4.4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轻便着装,严禁穿硬底、铁掌等易滑的鞋,配备和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等;
4.5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事前进行身体检查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者不可进行高处作业。
4.6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4.7 作业条件控制
4.7.1 高处作业的作业层应有牢固的防护措施,有可靠的作业通道,作业人员应沿通道上下,不得沿绳索或脚手架攀登。
作业前应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坚固。
4.7.2 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应设安全网防护,作业人员应配备安全带,并按规定使用。
4.7.3 高处作业人员要使用工具袋盛装小型工具和配件、材料,严禁上下抛掷。
4.7.4 不宜进行上下垂直交叉作业,当不可避免时中间按坠落半径应设隔离设施。
4.7.5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 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人字型梯底角应拉牢。
梯子不能接长使用。
雨天作业应注意防滑。
4.7.6 当风速在10.8m/S(6 级)以上或雷电、大雾气象条件下,严禁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4.7.7 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场所及下风侧,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用防护措施。
4.7.8 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8 安全带
4.8.1 使用安全带之前,必须对安全带进行全面检查有破裂和损伤的不得使用,确保作业安全。
4.8.2 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的上方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挂在尖锐挂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安全空间和净距,当净距不足时安全带可短系使用。
4.8.3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索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4.8.4高处作业必须使用两根保护绳的全身式安全带。
5、动火作业 HSE 管理规定
5.1 动火管理范围
5.1.1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5.1.2 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5.1.3 烧、烤、煨管、熬沥青、锤击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5.1.4 临时用电作业、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5.3 特殊用火
5.3.1 带油、带压带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
5.3.2 节假日期间运行的生产装置区内;
5.3.3 夜间运行生产装置内;
5.3.4 运行中的设备、设施等;
5.3.5 可在没有危险的区域,划出的固定动火区。
5.4 用火的基本原则
5.4.1 严格执行“四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过批准的用火许可证;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灭火器材不动火。
5.4.2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分析合格后一小时之后再动火的,必须再次进行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动火。
5.4.3 在正常生产区域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用火一律不动。
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5.5 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
用火作业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作业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
5.5.1 用火许可证是动火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
5.5.2 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5.5.5 用火作业许可证要妥善保管,此证保存期为半年。
5.6 工程项目用火作业管理
5.6.1 作业前必须向管理公司提出动火作业申请,由管理公司批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
5.6.2 动火过程中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违反用火管理制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5.7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
5.7.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票,并持作业票到现场作业。
5.7.2 动火作业操作者必须为持有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且应携带操作证复印件。
5.7.3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并应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5.7.4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7.5 动火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警戒区域。
5.7.6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7.7 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可燃气体检测或测爆的场所,应有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测,确认符合动火要求后,方可办理动火手续。
5.7.8 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
查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7.9 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5.7.10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特殊情况进行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扬。
5.7.11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5.7.12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6、起重吊装作业 HSE 管理规定
6.1 大中型设备、构件和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由承包商编制吊装方案(含吊装技术措施),由监理审核批准并报业主后组织实施,未经许可不得改动原方案和措施。
6.2 吊装作业前由项目技术人员进行吊装技术交底,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操作方法。
6.3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6.4 吊装前应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风速大于10.8m/S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6.5 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前,应由项目施工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起重机械、索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吊装方案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6.6 吊装过程中,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听从指挥,无指挥命令不得擅自操作。
6.7 禁止利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须使用吊蓝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6.8 起重吊装指挥信号应按GB5082《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的规定》执行。
起重作业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HGJ20l《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及SHJ515《大型设备吊装工程工艺标准》的规定。
6.9 吊装作业技术规定
6.9.1 在吊装作业之前必须明确吊装指挥人员,指挥人员佩戴明显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
6.9.2 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设备吊装同一重物时,尽量选用同一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统一指挥信号。
吊装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载荷不宜超过各自起重能力的75%。
6.9.3 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所有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道木或路基板,支腿有定住销必须插上。
6.9.4 吊装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要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下进行,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可作业。
6.9.5 吊车在吊物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允许的起吊重量,吊物应处在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过500mm,较长物件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6.9.6 吊车在起吊额定载荷或接近额定载荷时,将重物吊离地面200mm-500mm停止提升试吊,检查吊车的稳定性、自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对于易摆动物件,应拴防溜绳控制。
6.9.7 利用设备、部件本身的管口、人孔等作为吊装受力点时,应对设备部件的强度进行核算。
6.9.8 未设吊耳的设备、工件用绑扎法或用其他兜系法捆绑时,应做到绳头抽出位置准备,捆绑处所垫的防滑垫块坚硬结实。
并有足够的强度和摩擦力。
6.9.9 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吊装超重物件、重量不清物件和埋置物件。
6.9.10 进行大型吊装作业前,应逐级组织作业交底和安全技术检查。
6.9.11 吊装之前要进行班组自查,施工队复查,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吊前的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9.12 吊装过程中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6.10 起重吊运通用规定:
6.10.1 必须按规定信号指挥。
6.10.2 及时纠正吊装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
6.10.3 起重吊装之前必须先进行试吊。
6.10.4 发现吊装问题立即向指挥者报告,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10.5 指挥吊物下放时,确保下部人员安全。
设备未就位时不得解开吊索和索具。
6.11 起重司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6.11.1 必须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操作,对于紧急停车信号,要立即执行。
6.11.2 当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动装置破损、钢丝绳破损达到报废情况下,禁止起重作业。
6.11.3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6.11.4 起重臂及吊装各部位要远离高低压输电线路,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能满
足安全距离的必须停止作业。
6.11.5 起重吊装前对机械各部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6.11.6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
6.12 吊装过程中司索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6.12.1 听从指挥人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6.12.2 根据不同吊装重物,选择不同索具。
6.12.3 吊装捆绑必须牢固,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线上捆绑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
6.12.4 禁止在起吊物件上或吊钩上停留。
6.12.5 吊装重物时棱角处应加垫板,防止棱角损坏钢丝绳。
6.12.6 不得吊装重量不明或预埋物体。
6.12.7 人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全距离,在吊物就位时应利用辅助物平稳就位。
6.13 吊装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6.13.1 把吊钩和起重臂放在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检查维护。
6.13.2 在交接班时,对接替和接班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待,说明机械目前状况。
7、钢质气瓶HSE管理规定
7.1 气瓶的检验
7.1.1 外观检查
7.1.1.1 气瓶应有明显标识:钢印标记、制造厂名称、代号、瓶类、瓶号。
7.1.1.2 气瓶外表面无明显损伤、撞痕;
7.1.1.3 瓶体涂色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氧气瓶为淡蓝色底黑字;乙炔瓶为白色底红字;氩气瓶为银灰色底深绿色;氮气瓶为黑色底淡黄色;二氧化碳气瓶为铝白色底黑字。
7.1.1.4 气瓶附件齐全,瓶阀无松动、瓶帽牢固;
7.1.1.5 氧气瓶的瓶阀处无油脂。
7.2 供方气瓶质量证件验证
7.2.1 具有质量合格证书;
7.2.2 具有无损探伤机构无损检测合格报告;
7.2.3 具有气瓶整体热处理结果。
7.3 气瓶的运输
7.3.1 运输过程中戴好防震圈和气瓶帽,要固定良好,以防震动滚落;
7.3.2 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向下抛、滚、碰;
7.3.3 气瓶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严禁暴晒并有遮阳措施;
7.3.4 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体瓶混装,随车人员严禁吸烟;
7.3.5 气瓶在运输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摆放,垛高不得超过车箱高度,且不超过5层;
7.3.6 气瓶的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记,要配备灭火器材。
7.4 气瓶的储存
7.4.1 气瓶的储存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日常管理。
7.4.1.2 库房的门窗均为向外开;
7.4.1.3 可燃气体瓶库应设避雷装置,地面应采用撞击不产生火花的材料铺成
7.4.1.4 气瓶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9℃,否则应采取降温措施;
7.4.1.5 库内气瓶避免阳光直射,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必要时设通风设施
7.4.1.6施工现场的气棚,应保证不受阳光暴晒和雷雨侵袭;
7.4.1.7 存放乙炔库房,应注意乙炔不得与铜、银、汞等及其制品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时,其含铜量不得超过70%。
7.4.1.8 氧气和乙炔,应分库储存,且库间距为10m以上。
7.4.1.9 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的仓库,应定期检测浓度,并配备防毒面具。
7.4.1.10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志,库内严禁使用明火。
7.4.1.11 实瓶和空瓶要分开摆放,并有明显标识。
7.5 气瓶的使用
7.5.1 使用气瓶的气焊工和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焊工应持劳动部门的安全技术合格证上岗。
7.5.2 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7.5.3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态检查,对盛装气瓶进行确认。
7.5.4 操作人员在开闭瓶阀时,应站在瓶阀气管侧面,缓慢开闭。
7.5.5 气瓶使用时必须装好减压阀,并在低压端装压力表;
7.5.6 装减压阀前,应采用干净无油布擦净螺纹上的尘土杂物,检查螺纹是否完好;7.5.7 卸装减压阀时,使用专用板手,严禁用板手敲打;
7.5.8 开启瓶阀时,接头处不得漏气,压力表指示灵敏;
7.5.9 未装减压阀的气瓶严禁使用;
7.5.10 卸减压阀前,应先关闭气瓶总阀。
7.5.11 氧气气瓶严禁沾有油脂。
7.5.12 气瓶使用时的放置地点应符合以下条件:
7.5.13 夏季不能放置阳光暴晒的地方;
7.5.14 不得放在易跌落、易受外力撞击的地方;
7.5.15 氧气瓶和乙炔瓶距明火不小于10m,与热源不小于5m;
7.5.16 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并利用气瓶车摆放,采取防倾倒措施。
7.5.17 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pa 的剩余压力。
7.5.18 气瓶使用时应保证减压表及专用气带完好无损,乙炔带用兰(黑)色,氧气带用红色,气带胶管不得有鼓泡、破裂、漏气等现象。
7.5.19 乙炔表上应装回火防止器。
8、其他HSE管理规定
8.1 PPE管理规定
8.1.1 项目部必须采购合格的PPE,没有“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8.1.2 项目部采购回来的PPE存放在项目部仓库,并派专人进行管理;
8.1.3 进场的施工人员经项目部安全培训合格后,到仓库领取个人劳保用品,并登记;
8.1.4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用品;
8.2 安全奖罚管理规定
8.2.1奖励
8.2.1.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金500-1000元,并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8.2.1.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视情节予以500元以上的奖金。
8.2.1.3 每月挑选3-5名在现场安全施工表现良好的施工人员,在月底安全会议时给予每人100元的奖金;
8.2.2处罚
8.2.2.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工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工人违规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100元,在高空(2米以上)作业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