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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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4.29
•【字号】新政办发[2011]19号
•【施行日期】2011.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新宾满族自治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经科技部批准,我县香菇栽培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化项目被确定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为我县以香菇为主的“一县一业”食用菌产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对新农村建设和各项科技事业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根据《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国科发计字〔2005〕264号)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
〔2005〕14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以推广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为重点,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通过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培育壮大香菇特色支柱产业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增加农民收入,富民强县为根本目标,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应用,围绕发展壮大香菇产业,解决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以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经营需求为导向,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和普及活动,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致富能力;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推动香菇生产和经营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发展,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步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通过2年时间,建成香菇产业化技术集成与推广示范基地,壮大2家香菇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和完善红升香菇市场,引进建设1个县级食用菌菌种研发中心;推广5项先进实用技术,开展面向广大菇农的实用技术培训和面向企业劳动者的技术培训,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万名,培养技术骨干500名,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4000人,使农民科技素养和致富能力明显增强,香菇产业带动能力和对县域经济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三)具体任务
1.实施良种工程。

建设县中心菌种厂,对现有的菌种进行筛选和评定,生产适
宜于当地的优良香菇母种、原种,以解决现阶段香菇生产中品种混杂,菌种老化、退化和劣质现象严重等问题,保护菇农利益,满足菇农需求。

2.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加大推广力度。

规范新建百棚标准化示范小区400个,全面推广香菇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提高产量和品质,提升香菇产业的整体科技水平,实现新宾香菇产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逐步形成东北地区最大的香菇商品基地和加工企业的优质原料基地。

3.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菇农整体素质。

两年内培育香菇栽培技术能手500名,完成对全县1.5万户香菇栽培农户的科技培训,使全县菇农熟练掌握丰产栽培技术要点。

4.做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科技信息服务、专业技术协会服务网络,建设科技示范、成果转化基地,完善技术推广机构、专业技术协会、科技特派员与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合作机制,形成政府扶持与市场引导机制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市场性经营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组织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新型网络服务体系,整体推进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科技共公服务的能力,为实现富民强县的根本目标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形成合力,积极做好项目实施。

为加强专项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成立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监督、考核。

科技、财政、农发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筹资,加大投入
鼓励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科技投入。

在国家、省科技投入的基础上,县财政集成相关资源,统筹安排,每年为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利益相关者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筹资体系。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国家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列支,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支、挪用。

科技局、财政局要对资金的使用和执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建立动态评估,加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创新机制,落实奖惩
积极引入农业科技专家、科技顾问、农村专业协会等成功经验和模式,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培育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我县开展多种方式的科技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兴办各类研发机构,加快技术创新。

同时,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推广先进工作经验,科学引进人才,做到人尽其才。

建立项目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业绩档案,对实施专项行动效果显著的部门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项目执行单位因主观原因致使项目无法执行的,除全部追回所拨经费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那学成代县长
副组长:吴宝民副县长
成员:金毅县科技局局长
王伟县科协主席
张浩县组织部副部长
赵成伟县宣传部副部长
谷凤威县财政局局长
耿宗柱县农发局局长
戴清江县水务局局长
孙建文县林业局局长
吴殿华县审计局局长
XXX 县广电局局长
夏国栋县监察局副局长
史刊县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局局长金毅兼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科技、财政、农发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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