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材课后全部习题答案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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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实务题答案
第1章税法概述实务题答案
一、名词解释
答案见教材
二、单项选择
1~5ABCCB
1.答案A,解析:税法是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和,体现法律的权利义务
2.答案B,解析:初税亩是农业税成熟的标志,贡助彻是税收的雏形
3.答案C,解析:法律的核心是法律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4.答案C,解析:法律事实是征税的经济基础,没有法律事实无法征税。

5.答案B,解析:税收与经济增长基本吻合,上下波动不大
三、多项选择
1.AB
2.ABCD
3.CD
4.BCD
5.ABD
1.答案AB,解析:税收产生的两个条件,国家的产生是政治条件,私有制产生是经济条件。

2.答案ABCD,解析:税收减免的基本分类,有四种表现形式。

3.答案CD,解析:A是我国税收立法的现状,B是税收立法的基础,C中错误之处要援引相关法律,D的错误之处是税法调整对象不是商品关系,而是税收征纳关系。

4.答案BCD,解析:A不正确是把累进税率和全额累进税率混淆。

5.答案ABD,解析:C项税收征管法是全国人大直接立法,是真正的法律。

四、判断题
1~5 √×√√√
1.答案√,解析:税收为了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需求
2.答案×,解析: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不是广度。

3.答案√,解析:我国现行的税收立法现状。

4.答案√,解析:证券交易印花税原来分成,中央97%,地方3%,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部归中央,国发明电〔2015〕3号。

5.答案√,解析:税收法律效力比同等法律效率高,体现征税优先。

五、简答题
答案见教材
六、计算题
1.解析:
全额累进按最高适用税率一次性计算应纳税额;超额累进分段计算应纳税额,然后相加。

(1)按全额累进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80000×20%=16000(元)
(2)按超额累进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为=15 000×5%+(30 000-15 000)×10%+(80 000-30 000)×20%=750+1500+10 000=12 250(元)
2.解析:
税收弹性系数是税收增长率占GDP增长率的比例。

税收增长率=(232-200)÷200=16%
GDP增长率=(1430-1300)÷1300=10%
税收弹性系数=16%÷10%=1.6
七、分析思考题
我国原来财政分配体制是中央和地方总额分成,超收另外制定分成比例,每个地区制定不同分配比例,先收后分,造成中央和地方争执,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制度不规范。

1994年我国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事先按税种划分为收入来源,各自组织收支管理,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实行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资金的分配。

上例中,大观园所有的收入都先入“国库”,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有些是府里直接支付,有些是每个小家庭各自承担,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分税制的痕迹。

现实意义:
1,分税制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各自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多收多支,少收少支。

2,由于事先确定分配标准,较好地处理了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的不规范的矛盾。

3.用转移支出的方式照顾特殊的地区发现,区别对待,更好地体现了中央的政策。

第2章增值税法(上)实务题答案
一、名词
答案见教材
二、单项选择1-6 BAB CBC
1.答案B,解析:法国在1954年最早开征增值税
2.答案A,解析: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分行业一律3%
3.答案B,解析:对于交通运输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

4.答案C,解析:出租动产,营改增之后比较特殊,税率为17%,比较高。

5.答案B,解析:B项的错误是纳税人核定,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6.答案C,解析:A的错误是起征点只适应个体户,也适应小型企业;B的错误是12个月,应为36个月;D的错误是起征点的幅度地方无法调整,应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调整。

三、多项选择
1.ABD 2.ACD 3.AC 4.AD 5.AB 6.ACD
答案解析
1.答案ABD,解析:只有三种,没有产出型增值税。

2.答案ACD,解析:B项接受旅客服务不得抵扣
3.答案AC,解析:A、C项都发生在境外,所以正确;B、D项发生在境内,属于应税业务。

4.答案AD,解析:B项是不得抵扣的项目,不是视同销售的项目;全面营改增后,建造车间不再视同销售。

5.答案AB,解析:C、D属于不征税项目。

6.答案ACD,全面营改增后,只有B项不能抵扣,原因是用于职工福利。

四、判断题
1-6 √××√×√
1.答案√,解析:只有境外销售才代扣
2.答案×,解析:销售未抵扣增值税的设备才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一般是2009年以前购买或2013年8月1日前购买的小汽车。

3.答案×,解析:融资性售后回租,按金融服务征收增值税。

4.答案√,解析:以旧换新取得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应按新产品价格计税。

5.答案×,解析:免税货物不征收增值税,相应的支出不得抵扣,包括运费。

6.答案√,解析:不按租赁动产征收增值税,按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

五、简答题
答案见教材,以提纲形式回答。

六、计算题
1.解析:
本题涉及三个纳税人,分别是A 企业、B 企业和C 个体户,这项业务对于A 企业是销项税,同时也是B 企业的进项税,B 企业销售后形成应纳增值税,C 个体户销售后按小规模纳税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

A 企业的销售项税为=58 500÷(1+17%)×17%=8 500(元)
B 的应纳税=70 200÷(1+17%)×17%-8 500=10 200-8 500=1 700(元)
C 个体户的应纳税=82 400÷(1+3%)×3%=2400(元)
2.解析:
本题涉及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视同销售业务,福利部门领料和非常损失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等问题。

(1)销项税额
1)一般销售销项税=500×3 000×17%+=255 000(元)
2)视同销售销项税额=20×1500×(1+10%)×17%=5 610(元)
3.2)幼儿园领用视同销售=3×3000×17%=1 530(元)
销项税合计=255 000+5 610+1 530=262 140(元)
(2)进项税额
3.1)进项税转出=1000×50 ×17%=8500(元)
4)进项税转出=80×100 ×17%=1360(元)
5)可抵进项税170 000元
6)可抵进项税=33 300÷(1+1%)×11%=3300(元)
可抵进项税合计=170 000+3300—(8500+1360)=163 440(元)
(3)应纳增值税=262 140-163 440=98 700(元)
3.解析:
拍卖红旗轿车属于未抵扣进项税的,应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
3180000+×2%=1553.4(元) 处理低值易耗品属于销售非固定资产物品,无论是否自己使用过,均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1718190+×17%=1190(元)
4.解析I :根据投入产出法计算出进项税,与当期销项税进行对比,最后计算出应纳增值税,巴氏杀菌牛乳属于农业初级产品,适用税率为13%
(1)当期销项税=800×13%=104(万元)
(2)当期进项税
①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扣除率+1=10 00×1.06×0.4×%
131%13+=48.78(万元)。

②采购轿车和其他材料的进项税=20×2×17%+30×17%=11.9(万元)
进项税合计=48.78+11.9=60.68(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104-60.68=43.32(万元)
解析II
自2017年7月1日起,杀菌牛乳适用税率为11%,答案为
(1)当期销项税=800×11%=88(万元)
(2)当期进项税
①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扣除率+1=10 00×1.06×0.4×%
111%11+=42.02(万元)。

②采购轿车和其他材料的进项税=20×2×17%+30×17%=11.9(万元)
进项税合计=42.02+11.9=53.92(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88-60.68=34.08(万元)
5.解析:本例涉及购进房屋分期抵扣的问题,第一期抵扣采购额的60%,其他销项税和进项税正常计算。

销项税=300×17%+2.34÷(1+17%)×17%=51.34(万元)
当月材料进项税=120×17%=20.4(万元)
当月购进写字楼可抵进项税
2016年7月可抵扣180×60%=108(万元)
2017年7月可抵扣180×40%=72(万元)
应纳增值税=51.34-20.4-108=-77.06(万元),结转下期抵扣。

七.分析思考题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利弊分析。

一般纳税人的优点:一般纳税人按差价征税,如果增值少或无增值就可以少纳税或不纳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利于对方抵税,有利于营销。

缺点:一般纳税人增值高,税负重。

小规模纳税人的优点:小规模纳税人按全额征收,增值高也按3%征税,税负低。

缺点:增值少或无增值纳税也要按3%纳税,税负重;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无法抵税或只能按3%抵扣,不利于营销。

2.结果“营改增:淡淡结构性减税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自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试行“营改增”试点,在全国多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自2013年8月1日全国试点“营改增”,率先与生产密切相关的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展开,随后又对邮电通业也试行增值税。

“营改增”的效应的消除按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率,降低大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服务业原来的税负是5%,营改增以后,税负在3%及以下,其他行业的营改增,也是对大部企业降低税负,增加企业的发展后劲。

除了营改增的企业降低税负以外,原来实行增值税的工商企业增加的抵扣的范围,原来由于没有增值税发票不能扣除或限量扣除(运输业),现在扩大的抵扣的范围,间接降低了税负,减轻了税收负担,截止2015年,国家通过营改增,让利3000多亿,理顺了企业的协作发展的关系,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

第3章增值税法(下)实务题答案
一、名词
答案见教材
二、单项选择1-4 BDBD
答案解析:
1.答案B,解析:全面营改增在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

2.答案D,解析:生活服务业的税率为6%
3.答案B,解析:出租不动产的税率为11%
4.答案D,解析:非固定业户在经营地申报纳税。

三、多项选择
1.ACD 2.ABC 3.AC 4.ABD
答案解析
1.答案ACD,解析:动产租赁在2013年8月1号开始营改增。

2.答案ABC,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三联,没有存根联。

3.答案ABD,解析:餐饮业按全额计算销项税,并可以抵扣进项税。

4.答案ABD,解析:退税政策只有三项,没有不免税只退税的税收政策。

四、判断题
1-4 √×√×
解析:
1.答案√
2.答案×,解析:旅游服务按差额征税。

3.答案√
4.答案×,解析:不是全面免税并退税,一部分免税不退税,一部分不免税,也不退税。

五、简答题
答案见教材,以提纲形式回答。

六、计算题
1.解析I:
交通运输企业的适用税率为11%,其进项税根据专用发票确定
应纳增值税=150×11%-1.36×10=2.9(万元)
2.解析I:本例是老项目,符合按简易办法计税的要求,A建筑公司先预缴增值税,再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6年6月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增值税=(200-50)÷(1+5%)×5%=7.14(万元)
2016年6月申报增值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200÷(1+5%)×5%-7.14
=7.14-7.14=0(万元)
解析II:如果本例在2016年6月份立项,按一般纳税人计税。

,则答案如下:
2016年7月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增值税=(200-50)÷(1+11%)×2%=2.7(万元)
2016年7月申报增值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200-50)÷(1+11%)×11%-40×17%-2.7
=14.86-6.8-2.7
=5.36(万元)
3.解析:计算销项税时扣除土地价款,自建购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支付设计、论证等业务为的税率6%,要按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算进项税。

销项税额=2×(8000-2000)÷(1+11%)×11%=1189.19(万元)
进项税额=(2500+750)×17%+860÷(1+6%)×6%=552.5+48.68=601.18(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1189.19-601.18-400=188.01(万元)
4.解析:
按照公式的要求,在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情况下,先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然后计算出应纳增值税额,如果是正数为应纳税;如果是负数为应退税,但具体退税数额要根据出口退税的最高标准进行衡量,判断退税具体数额以及不能当期退税留抵下期抵扣的数额。

计算过程如下: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4×6.5×(17%-13%)=16.64(万元)(2)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500×17%+2×11%=85.22(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50×17%-(85.22-16.64)-5=-48.08(万元)
(4)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54×6.5×13%=45.63(万元)
(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45.63万元。

(6)结转下期抵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额=45.63-48.08=-2.45(万元)
七.分析思考题
1.营改增后,对饮食服务业和房地产行业税负产生什么影响?计算方法有何区别?
营改增后,对饮食服务业和房地产行业税负总体降低,特别是饮食服务业降低明显,达到40%。

过渡时期的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按简易办法征收基本持平,微降,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企业税负影响不均衡,受设备采购周期影响,正在更新中的企业,税负降幅较大,没有更新的企业,税负略增。

营改增后,价内税改为价外税,计算方法复杂了,特别是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确定进项税多样化,就更复杂了,会计核算也相应复杂化了。

2.免、抵、退增值税的含义及现实意义
我国实行增值税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不仅免税,而且退税,比免税更优惠。

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对有自主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优惠政策,三个字的意义分别是,免:是出口货物免征出口环节的销项税,税率为零,销项税也是零;抵:
是抵面内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一般说来,生产型的出口企业有一部分内销业务,如果单独核算需要缴纳增值税,为了简化手续,对于内销缴税和出口退税先相互抵销,如果出口多,内销少,内销不再缴税,出口少退税。

如果出口少,内销多,抵销完之后也要缴税。

退:是出口比重大,内销比重小,内销应纳增值税抵不完的当期进项税就实行出口退税,直接退还给企业。

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鼓励,可以利用国家退还的税款扩大生产和对外贸易,得到更好的发展。

第4章消费税法实务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
1-5 BADCD
1.答案B,解析: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与定额税率相结合。

2.答案A,解析:对帆船不征收消费税,对8-90米的游艇征收消费税。

3.答案D,解析:A项包括10000元的高档手表;B项小汽车只根据排量不根据价值确定税率;C项饮食自制啤酒一律按250元/吨计征消费税。

4.答案C,解析:某汽车厂将自制的小汽车赠送客户试用视同销售,其他生产使用不视同销售。

5.答案D,解析:进口环节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他业务只征收增值税。

二、多项选择1、ABD 2、ABC3、AD 4、ACD 5、AC
1.答案ABD,解析:只有3种消费税类型,没有无限型。

2.答案ABC,解析:只有小汽车征收消费税,其他不征,C项轮胎刚停征消费税。

3.答案AD,解析:B、C项不符合委托加工的条件,属于销售自产商品。

4.答案ACD,解析:B项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应征收消费税。

5.答案AC,解析:其他两项只从价征收,不从量征收消费税。

三、判断题1-5 √√××√
1.答案√,解析: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是在先缴纳增值税的基础上,再缴纳消费税,属于双重调节。

2.答案√,设立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对外销售,属于生产的产品第一次销售,应按对外销售价征收消费税。

3.答案×,解析:粮食白酒不属于消费税的抵扣范围,抵扣范围只有9项。

4.答案×,解析:进口应税消费税按相同的税率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5.答案√,解析:与高尔夫球相关的用品都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四、简答题
答案见教材
五、计算题
1.解析:
本题涉及直接销售A化妆品的消费税,也涉及把A产品发给职工视同销售的消费税(有同类产品价格),还涉及委托加工按组成计税价计算的消费税。

(1)销售A类化妆品应纳消费税
=5 800 000×15%=870 000(元)
(2)委托加工B类化妆品应纳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575 000+20 000
=----------------×15%=105 000(元)
1-15%
(3)300箱A化妆品发放给职工,按同类化妆品应纳消费税
=5 800 000÷8000×300×15%=32 625(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合计=870 000+105 000+32 625=1 007 625(元)
2.解析:
本题涉及酒类产品的复合计税,还涉及销售金额含税价和还原。

(1)粮食白酒销售额
=1170000÷(1+17%)=1000000(元)
应纳消费税=1000000×20%+58500×0.5=229250(元)
(2)销售薯类白酒应纳消费税
=234000÷(1+17%)×20%+20×1000×2×0.5=60000(元)
消费税合计=229250+60000=289250(元)
3 解析:
本题涉及进口环节消费税,内销环节消费税,零售环节消费税以及外购(进口)消费税的领用抵扣消费税的问题。

(1)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
=187×(1+40%)÷(1-15%)×15%=46.2(万元)
(2)内销应纳消费税
批发应纳税=300×15%=45(万元)
零售应纳税=51.48÷(1+17%)×15%=6.6(万元)
外购消费税领用可抵税=46.2×80%=36.96(万元)
内销应纳消费税=45+6.6-39.96=14.64(万元)
六、分析思考题
1.对小汽车征收消费税实行1%~40%的7 级产品差别税率,该税率的设计有何调节作用?
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规定如下:
气缸容量在1.0 升(含)以下 1%
气缸容量在1.0~1.5 升(含)以下3%
气缸容量在1.5~2.0 升(含)5%
气缸容量在2.0~2.5 升(含)9%
气缸容量在2.5~3.0 升(含)12%
气缸容量在3.0~4.0 升(含).25%
气缸容量在4 升以上 40%
自2016年12月1日起,增设超级豪华小汽车子目,零售价格在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消费税对小汽车根据排气量大小分别设定产品差别比例税率,低档为5%以下,体现了国家税收的一般调节,鼓励消费;中档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12%,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对中档消费有所限制,对高档小轿车征收25%-40%的消费税,另外加征10%零售环节消费税,体现了国家的限制与调节,既增加国家税收收入,也调节贫富差距。

2.结合实际谈谈税率提高与减肥的关系。

丹麦对容易引进肥胖的食品征收消费税,又称肥胖税,体现了国家对减肥的政策导向,从增加负担,增加税收的角度,对减肥的效果是有限的,但从舆论导向的角度,从社会引起重视的角度,从社会舆论监督的角度,提高税率,征收肥胖税,起到很大的作用。

特别是从心里上提示人们认识到肥胖的危害性,实际效用明显。

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教育费附加实务题答案
一、名词
答案见教材
二、单项选择题1~3.CAD
1.【答案】C
【解析】收购后出口没有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城建税。

2.【答案】A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3.【答案】D 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是2%,教育费附加征收率是3%。

三、多项选择题
1.【答案】ACD
【解析】企业提供建筑业劳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同时以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答案】AB 【解析】教育费附加是“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3.【答案】ABD
【解析】城建税的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设有1%、5%、7%的税率,没有3%。

城建税的税率需要考生记忆。

四、判断题1~3.×√×
1.答案×,解析: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建税,不同时退(返)还。

2.答案√,解析:缴纳抵免内销货物应纳增值税,只要有内销,就要缴纳城建税。

3.答案×,解析:2012年7月1日开始征收。

五、简答题
答案见教材
六、计算题
1.解析:
机械厂在城市,以实缴增值税额按7%缴纳城建税,按3%缴纳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建税=60×7%=4.2(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60×3%=1.8(万元)
2.解析:
本题是一个综合计算题,先计算增值税、消费税,再按三税之和计算城建税(5%)和教育费附加。

(1)白酒销售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销项税额=90 000×17%=15 300(元)
核定进项税额=58 500÷(1+17%)×17%=8 500(元)
应纳增值税=15 300-8 500=6 800(元)
(2)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90 000×20%+1 000×2×0.5=19 000(元)
(3)出租房屋应纳增值税=52 500÷(1+5%)×5%=2 500(元)
以上增值税与消费税之和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税合计=6 800+19 000+2 500=28 300(元)
应纳城建税=28 300×5%=1 981(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28 300×3%=849(元)
七、分析思考题
谈谈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独立征收的可行性。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在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基础上,以三税之和为依据征收的,具有附加税的性质。

这样征收的好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征收的城建税和附加也不重复征收,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增值税和消费税是国税组织收入,城建税和附加是地税组织收入,要检查这个税种,单靠地税局无法开展,通过国税配合,真正操作起来并不容易,加上教育费附加征收数量偏少,又增加了一个地方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不是税,不适用征管法,给组织收入带来制度上的不便,为加大教育费的征收力度,独立成立教育税,即使从价单独征收,重复征税也有限,作者认为,把附加税独立起来也是可行的。

第6章企业所得税法实务题答案
一、名词
答案见教材
二、单项选择题
答案1-6 ABA CBD
1.答案A,解析: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标准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法在国外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A项符合,其他项不符合。

2.答案B,解析:销售货物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来源于中国境外,以货物交易地为准。

3.答案A,解析:B项也是合同约定日;C项实际收到日,D项利润分配决定日。

4.答案C,解析:其他三项产权未发生转移,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

5.答案B,解析:标准I=80×60%=48(万元),标准II=1亿×5‰=50(万元),比较后选48万元。

6.答案D,解析:标准=2200×30%=660(万元),化妆品的广告费标准比例为30%,普通企业为15%,本业务370万元不超标准,答案为370万元。

三、多项选择题
答案1-6 ACD、AD、AB、BCD、BCD、ABD
1.答案ACD,解析:B项是非法人企业,应纳缴个人所得税,其他项适合。

2.答案AD,解析:B项的期限是5年;C项是境内盈利不能弥补境外亏损,但境外盈利可以弥补境内亏损。

3.答案AB,解析:C项转让或收回后才能扣除,D项不能直接扣除,可以提取折旧扣除。

4.答案BCD,解析:A项不符合分期确认收入的条件。

5.答案BCD,解析:A项行政罚款不能扣除,B、C项经营罚款可以扣除,D项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

6.答案ABD,解析:C项教育经费超过标准可以结转扣除。

四、判断题
答案1-6 √√××√√
1.答案√,解析:因为租赁的固定资产没有产权,列支租金相当于提折旧。

2.答案√,解析:未单独核算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便于优惠管理。

3.答案×,解析: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单独核算,不能相互弥补。

4.答案×,解析:以现金方式支付个人的手续费可以列支。

5.答案√,解析:境外业务属于代扣的范围。

6.答案√,解析:关联企业的定价,税务机关可以和企业预约定价,有利于税务管理。

五、简答题
答案见教材
六、计算题
1.解析:
第一年年的亏损80万元,由以后五年弥补,不足弥补的-15万元,由税后弥补
第二年的亏损20万元,由第7年弥补
第七年应纳所得税=(55-20)×25%=8.75(万元)
2.解析:
先计算利润总额(即会计利润),然后在些基础上按照业务的顺序逐项进行纳税调整,最后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1)利润总额=5000+70-3200-50-140-800-440-150-160=130(万元)
(2)调整项目
1)广告费
标准=(5000+70)×15%=760.5(万元),超标调增=780.5-760.5=20(万元)
2)业务招待费
双标准分别是:标准1=30×60%=18(万元)
标准2=(5000+70)×5‰=25.35(万元)
调增=30-18=12(万元)
3)研究开发费,附加扣除,调减=80×50%=40(万元)
4)未完工程利息不得在税前列支,调增40万元。

5)赞助费不能在税前扣除,调增8万元。

6)公益捐赠
标准=130×12%=15.6(万元)
超标调增=50-15.6=34.4(万元)
7)技术罚款不得扣除,调增2万元。

(3)应税所得额
调增项目合计=20+12+40+8+34.4+2=116.40(万元)
调减项目
减免税及加计扣除=40(万元)
应税所得额=130+116.4-40=206.4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06.40×25%=64.10(万元)
汇算清缴应补所得税=51.6-30=21.6(万元)
3.解析I:一般计算方法
本题涉及税收政策较多,涉及治理“三废”减计10%的收入,视同销售所得,捐赠调整,境外所得单独补税,国债利息免税、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和研发费用的调整。

(1)基本资料
销售(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视同销售收入=8500+1700+300=10500(万元)
利润总额=企业财务数据2000万元
(2)纳税调整
1)减计收入=300×10%=30(万元)调减30万元
2)视同销售利润=300-(170+60)=70(万元)
3)捐赠
两项公益捐赠支出金额合计=(170+51+60)+50=331(万元)
公益捐赠支出扣除标准=2000×12%=240(万元)
调增公益捐赠支出=331-240=91(万元)
4)股息和国债利息免税收入=85+5.5=90.5(万元)
调减90.5万元
5)广告费
广告费扣除标准=10500×15%=1575(万元)
今年广告费为240万元,不超标,
可结转以前年度广告费超标额,调减100(万元)
6)业务招待费
标准I=150×60%=90(万元)
标准II=10500×5‰=52.5(万元)
调增招待费=150-52.5=97.5(万元)
7)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50%=50(万元)
8)提取减值准备调增50万元
9)弥补亏损10万元,纳税调减10万元
(3)调整汇总
纳税调整增加额=70+91+97.5+50=308.5(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30+90.5+100+50+10=280.5(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调增项目-调减项目=2 000+308.5-280.5=2 028(万元)(5)汇算清缴应退企业所得税=2 028×25%-500=7(万元)
解析II:按纳税申报表计算计算方法
本题涉及税收政策较多,涉及治理“三废”减计10%的收入,视同销售所得,捐赠调整,境外所得单独补税,国债利息免税、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和研发费用的调整。

(1)基本资料
销售(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视同销售收入=8500+1700+300=10500(万元)
利润总额=企业财务数据2000万元
(2)纳税调整
1)视同销售:
调增视同销售收入=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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