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表演项目技能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及选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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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舞表演项⽬技能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及选⼿须知
中国舞表演项⽬技能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及选⼿须知
⼀、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舞种为中国民族民间舞或古典舞,内容含剧⽬表演、技术技巧展⽰,专业拓展能⼒考察三个部分,分两轮进⾏⽐赛。

第⼀轮⽐赛:剧⽬⽚段表演和技术技巧展⽰
全体选⼿参加本轮剧⽬表演和技术技巧展⽰两部分的⽐赛。

1、剧⽬⽚段表演
剧⽬⽚段表演主要考察选⼿的舞蹈表现和舞台实践能⼒。

选⼿⾃选⼀个2分30秒⾄3分钟的中国舞剧⽬⽚段,以个⼈形式独⽴表演。

剧⽬⽚断须选⾃公演过的中国舞成品剧⽬,与教学相结合,推荐从参加全国“桃李杯”舞蹈⽐赛的优秀教学剧⽬中选择。

2、技术技巧展⽰
技术技巧展⽰主要考察选⼿的专业基本功⽔平。

以分组进⾏基本功训练课的形式进⾏展⽰,每组6位选⼿,现场展⽰选⼿的中国舞技术技巧(控制、跳、转、翻)能⼒,时间为20分钟。

基本功训练课以中国舞表演专业中职六年制四年级或三年制⼀年级第⼆学期教学内容为基准。

第⼆轮⽐赛:专业拓展能⼒
3、专业拓展能⼒(动作模仿与即兴表演)考察
专业拓展能⼒(动作模仿与即兴表演)考察重点考察选⼿的专业拓展和创造能⼒。

按抽签顺序决定模仿的动作和播放的⾳乐。

(1)动作模仿:评委教师根据抽签现场⽰范⼀组舞蹈动作,时间30秒以内。

教师⽰范2遍后,选⼿当场完整模仿该组动作1遍。

教师⽰范过程中选⼿可以跟随模仿。

(2)即兴表演:根据抽签现场播放⼀段⾳乐,时间约30秒。

⾳乐共播放3遍。

播放第2遍时,选⼿可以跟随⾳乐试做动作;播放第3遍时,选⼿须以之前的模仿动作为原型,跟随⾳乐即兴表演舞蹈。

⼆、竞赛⽅式
本赛项的竞赛⽅式为个⼈赛。

三、竞赛时量和竞赛流程
(⼀)竞赛时量
1、剧⽬表演时间为2分30秒⾄3分钟。

2、技术技巧展⽰规定动作展⽰时间为20分钟。

3、专业能⼒拓展中动作模仿时间在30秒以内,即兴表演时间约30秒。

(⼆)竞赛流程
参赛选⼿在第⼀轮⽐赛开始前30分钟进⼊候赛室,凭⾝份证、学⽣证和参赛证进⾏检录后,抽取⽐赛序号。

第⼀轮⽐赛剧⽬⽚段表演项⽬开始,⼯作⼈员按顺序引导选⼿进⼊赛场进⾏⽐赛;全部选⼿的剧⽬表演项⽬结束后,开始第⼀轮技术技巧展⽰项⽬,以6名选⼿为⼀组,⼯作⼈员按顺序将⼀组选⼿引⼊赛场进⾏⽐赛。

完成第⼀轮⽐赛任务的参赛选⼿进⼊休息室休息或进⼊赛场观摩区观摩。

参赛选⼿在第⼆轮⽐赛开始前30分钟进⼊候赛室,凭⾝份证、学⽣证和参赛证进⾏检录后,抽取⽐赛序号。

第⼆轮专业拓展能⼒(动作模仿与即兴表演)抽签决定每组模仿的动作和播放的⾳乐,教师⽰范后,⼀组选⼿开始动作模仿和即兴表演。

四、名次确定办法
1、具有标准舞台的剧场1个。

舞台使⽤地胶和⿊丝绒幕,不⽤布景,不⽤烟机、雪花机和⼲冰。

2、灯光系统采⽤数字灯光控制台。

配备舞台常规灯,可变⾊,有定点光和追光。

3、⾳响系统承办学校保障,具体和承办学校联系。

七、选⼿须知
1、参赛选⼿应遵守⽐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赛执委会的指挥和⼯作⼈员的安排。

诚信参赛,拒绝舞弊,⼀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为,即取消该选⼿的⽐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

2、剧⽬⽚段表演的伴奏⾳乐⼀律⽤伴奏⾳乐,须⾃⾏制作成⾳乐⽂件(统⼀为MP3格式),在⽐赛前三天⾃⾏联系发⾄承办
学校。

3、剧⽬⽚段表演可根据剧⽬要求穿着服装(⾃备),选⼿服装道具不得有选⼿⾝份和代表队的标识。

技术技巧展⽰、专业拓展能⼒(动作模仿与即兴表演)考察⼀律穿舞蹈练功服(⾃备);选⼿⾃⾏化妆。

4、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质资料、通讯⼯具盒存储设备(如u盘)进⼊赛场,⼀旦发现,视同作弊;知识素质考察不得借助任何参考资料,现场独⽴完成。

5、参赛选⼿、指导教师、参赛剧⽬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

6、参赛选⼿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指挥安排。

7、参赛选⼿应按竞赛⽇程安排表中所规定的时间持⾝份证(或户籍证明)、学⽣证(或学籍证明)到达各竞赛项⽬的指定地点报到、换取参赛证并办理相关⼿续。

8、参赛选⼿需提前30分钟凭⾝份证、学⽣证和参赛证到检录处报到,抽签确定竞赛顺序并在候赛室候场,等待⼯作⼈员引导进⼊赛场,并在指定地点等候⽐赛,不得随意⾛动和⼤声喧哗。

迟到超过15分钟的选⼿,视作弃权,不得⼊场⽐赛。

9、所有⽐赛项⽬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时或缺项将扣分。

选⼿⽐赛结束,即跟随引导员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滞留。

10、在⽐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操作,爱护⽐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注意安全,防⽌意外事故发⽣。

11、参赛队对评分、评奖等有异议拟申诉的,统⼀由领队在评分、评奖结果公布后2⼩时内,向赛项仲裁⼯作组递交书⾯申诉报告,过时或⼝头申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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