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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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甘价工[2001]49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1.03.22
【实施日期】2001.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甘价工[2001]49号2001年3月22日)
省卫生厅、医药集团公司,各地、州、市物价处(委、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委(局):
在国家计委对列入中、省两级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价格未统一制定下达前的过渡阶段,为进一步整顿药品价格秩序,规范药品定价行为,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政府定价药品的管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1号)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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