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培训(PPT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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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 食品类别确定静态风险。
对于食品销售企业,按照其食品经营场所面积、 食品销售单品数和供货者数量确定静态风险。
注意:
生产经营多类别食品的,应当选择风险较高的食 品类别确定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静态风险等级。
注意:
1.各评分总和为40分,评 分项因实际情况缺项的,得 分为0。
三、关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判定 四、关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 五、关于加强宣传培训
三、关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判定
符合: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基本符合:一般项存在问题 ≤8 不符合:重点项≥1或一般项>8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处置措施应当在说明
项进行描述,相应文书可使用《食品药品监管 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 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四、风险等级确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只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风险等级 评定,下一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根据 上一年度风险等级以及《办法》规定的条件相应 进行调整,从而明确下一年度的风险等级。
新开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既可以按照 《办法》规定的量化评价程序,通过量化分级评 定,也可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静态风险分值 确定。
第六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应对其产 品实施批次管理,批号应包含生产日期,并如 实记录每批次产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配料 的用量和来源信息(生产者名称、原料批号), 便于产品追溯。
第七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产品批发 进入流通环节或餐饮环节的,应如实记录食品 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以及购 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使用统 一的《小作坊食品供货凭证》
四、关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
基本符合:书面限期整改 不符合: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通用检查 项目共51项
食品添加剂通 用检查项目共 50项
1、全年首次检查 需全项目检查
经翻阅要点表, 发现已做全项目 检查,但未把合 理缺项算入检查 内容。
2、结果处理未勾 选
3、缺少被检查单 位意见
《办法》第二十六条:应当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 险等级评定结果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根据风险 等级合理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 查有关表格的通知 》
食药监食监一〔2016〕58号
内容
一、关于《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的 适用范围
二、关于《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的 使用
无不符合项
检查结果应为 符合
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及相 应处置措施 应未在说明 项进行描述
无企业公章
常见问题汇总
1、全年首次全项目检查,合理缺项未计入总 检查项目数
2、检查结果的判定不符合要求 3、结果处理不勾选 4、对不符合项缺少整改要求 5、缺少被检查单位意见
《常州市食品药品质量安 全信用体系管理办法》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评定为守信 等级。
(一)1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1年内各类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及以上,并在
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 一般失信等级。
(一)1年内各类检查结果有1次不符合,但能在规定 时间内整改到位的。
(二)1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等适用简易 程序行政处罚的。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九、其他注意点
《办法》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 或者阻碍。
《办法》第二十二条:现场打分评价人员应当按照本 办法和动态风险评价表的内容要求,如实作出评价, 并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 其负责人。
(五)应用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结果开展有 关工作。
(六)根据当年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 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 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 进行动态调整。
监管人员应当根 据量化评价果, 填写《风险等级 确定表》,并将 风险等级确定情 况告知生产经营 者。
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七)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七、动态调整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者风险 等级可视情况调低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一)连续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本办 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
(二)获得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体系认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 粉企业除外)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检、 抗拒执法或变相抗拒执法的。
(五)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主观故意违法经营食品,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 件的。
信用评定无评定表格,只需填写公示表
《关于加强食品小作坊生产 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常食药监食生〔2018〕188号
第五条
(二)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 施动态风险分值评定,应当结合监管年度周期内日 常监督检查全项目检查结果,并根据动态风险评价 表逐项计分,累加确定。
(三)根据量化评价结果,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者 风险等级确定表》,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
六、基本程序
(四)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结果记入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四、风险等级确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 化分值为60分,两者相加即为初步风险等级量化 分值,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 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 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 D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
2.含进货查验、食品贮存、 食品内部运输、食品陈列展 售场所的面积总和。
3.各数值均为整数,如有 小数,四舍五入取整。
4.单品数:不含制作过程 中各类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数 量,指独立展售食品的品种 数。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对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因素进行评价应当考虑 企业资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 等情况;食品添加剂还应当考虑生产原料和工艺 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等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培训(PPT49页)
三、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所有获得食 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 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者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实施 风险分级管理。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 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经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适用本《办法》。
对食品销售者动态风险因素进行评价应当考虑经 营资质、经营过程控制、食品贮存等情况。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可 依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 检查要点表》开展的日常 监督检查确定。
一个一般项判定为“否” 的,风险分值+2分。
一个重点项判定为“否” 的,风险分值+15分。
评定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 风险等级,可按照静态风 险分值x2.5确定
重大影响和后果的。
(四)连续2年被评定为一般失信等级的。
四、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 严重失信等级。
(一)1年内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处罚的。
(二)连续2年被评定为较重失信等级的。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 水产动物肉类及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肉类。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 分值可依据《食品 经营日常监督检查 要点表》开展的日 常监督检查确定。
一个一般项判定为 “否”的,风险分 值+0.5分。 一个重点项判定为 “否”的,风险分 值+1分。
六、基本程序
(一)根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的项目, 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 量化分值。
五、风险因素量化分值确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பைடு நூலகம்
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按照量化风险分值划 分为Ⅰ档、Ⅱ档、Ⅲ档和Ⅳ档四类。
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应采购或 者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食 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的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 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畜禽肉类的还 应当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食用农 产品为原料,应当索取有关购销凭证或者记录 其来源。
常食药监规〔2016〕2号
第八条 信用信息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 址、企业类型、生产经营范围、方式、注册资金、生 产经营期限、许可证或相关证照编号、法定代表人 (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主要产品等。
(二)监管信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企业日 常监管、监督抽验、跟踪检查、“双随机”抽查中记 录的信息。
(三)1年内非主观故意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 微,未造成重大影响,被监管部门减轻处罚的。
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 较重失信等级。
(一)1年内各类检查结果2次以上为不符合的。 (二)1年内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问题,在规定时间
内未整改到位的。 (三)1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立案查处,或造成
(三)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奖的; (四)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八、结果运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结果记录表》 应张贴在食品安 全信息公示栏内, 并保持至下次检 查
要点表共16项,其中8项为必查项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食品小作坊,应当提出限 期整改要求。
现场检查中发现食品小作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或者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小 作坊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
培训到此结束 谢谢
(三)处罚信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处 罚信息。
食品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对正常经营的食品流通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信用 等级分为:守信、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四 个等级。
本评定标准中所指检查结果为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 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 点表》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检查得出的检查结果,分 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类。
根据监管实际情 况动态调整风险 等级
七、动态调整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者风险 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一)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 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
(二)有1次及以上国家或者省级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的;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 (六)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
食品全监管科 2018年6月x日
对于食品销售企业,按照其食品经营场所面积、 食品销售单品数和供货者数量确定静态风险。
注意:
生产经营多类别食品的,应当选择风险较高的食 品类别确定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静态风险等级。
注意:
1.各评分总和为40分,评 分项因实际情况缺项的,得 分为0。
三、关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判定 四、关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 五、关于加强宣传培训
三、关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判定
符合: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基本符合:一般项存在问题 ≤8 不符合:重点项≥1或一般项>8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处置措施应当在说明
项进行描述,相应文书可使用《食品药品监管 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 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四、风险等级确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只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风险等级 评定,下一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根据 上一年度风险等级以及《办法》规定的条件相应 进行调整,从而明确下一年度的风险等级。
新开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既可以按照 《办法》规定的量化评价程序,通过量化分级评 定,也可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静态风险分值 确定。
第六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应对其产 品实施批次管理,批号应包含生产日期,并如 实记录每批次产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配料 的用量和来源信息(生产者名称、原料批号), 便于产品追溯。
第七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产品批发 进入流通环节或餐饮环节的,应如实记录食品 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以及购 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使用统 一的《小作坊食品供货凭证》
四、关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
基本符合:书面限期整改 不符合: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通用检查 项目共51项
食品添加剂通 用检查项目共 50项
1、全年首次检查 需全项目检查
经翻阅要点表, 发现已做全项目 检查,但未把合 理缺项算入检查 内容。
2、结果处理未勾 选
3、缺少被检查单 位意见
《办法》第二十六条:应当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 险等级评定结果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根据风险 等级合理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 查有关表格的通知 》
食药监食监一〔2016〕58号
内容
一、关于《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的 适用范围
二、关于《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的 使用
无不符合项
检查结果应为 符合
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及相 应处置措施 应未在说明 项进行描述
无企业公章
常见问题汇总
1、全年首次全项目检查,合理缺项未计入总 检查项目数
2、检查结果的判定不符合要求 3、结果处理不勾选 4、对不符合项缺少整改要求 5、缺少被检查单位意见
《常州市食品药品质量安 全信用体系管理办法》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评定为守信 等级。
(一)1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1年内各类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及以上,并在
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 一般失信等级。
(一)1年内各类检查结果有1次不符合,但能在规定 时间内整改到位的。
(二)1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等适用简易 程序行政处罚的。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九、其他注意点
《办法》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 或者阻碍。
《办法》第二十二条:现场打分评价人员应当按照本 办法和动态风险评价表的内容要求,如实作出评价, 并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 其负责人。
(五)应用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结果开展有 关工作。
(六)根据当年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 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 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 进行动态调整。
监管人员应当根 据量化评价果, 填写《风险等级 确定表》,并将 风险等级确定情 况告知生产经营 者。
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七)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七、动态调整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者风险 等级可视情况调低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一)连续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本办 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
(二)获得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体系认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 粉企业除外)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检、 抗拒执法或变相抗拒执法的。
(五)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主观故意违法经营食品,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 件的。
信用评定无评定表格,只需填写公示表
《关于加强食品小作坊生产 经营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常食药监食生〔2018〕188号
第五条
(二)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 施动态风险分值评定,应当结合监管年度周期内日 常监督检查全项目检查结果,并根据动态风险评价 表逐项计分,累加确定。
(三)根据量化评价结果,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者 风险等级确定表》,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
六、基本程序
(四)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结果记入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四、风险等级确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 化分值为60分,两者相加即为初步风险等级量化 分值,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 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 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 D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
2.含进货查验、食品贮存、 食品内部运输、食品陈列展 售场所的面积总和。
3.各数值均为整数,如有 小数,四舍五入取整。
4.单品数:不含制作过程 中各类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数 量,指独立展售食品的品种 数。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对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因素进行评价应当考虑 企业资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 等情况;食品添加剂还应当考虑生产原料和工艺 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等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培训(PPT49页)
三、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所有获得食 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 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者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实施 风险分级管理。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 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经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适用本《办法》。
对食品销售者动态风险因素进行评价应当考虑经 营资质、经营过程控制、食品贮存等情况。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可 依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 检查要点表》开展的日常 监督检查确定。
一个一般项判定为“否” 的,风险分值+2分。
一个重点项判定为“否” 的,风险分值+15分。
评定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 风险等级,可按照静态风 险分值x2.5确定
重大影响和后果的。
(四)连续2年被评定为一般失信等级的。
四、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 严重失信等级。
(一)1年内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处罚的。
(二)连续2年被评定为较重失信等级的。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 水产动物肉类及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肉类。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 分值可依据《食品 经营日常监督检查 要点表》开展的日 常监督检查确定。
一个一般项判定为 “否”的,风险分 值+0.5分。 一个重点项判定为 “否”的,风险分 值+1分。
六、基本程序
(一)根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的项目, 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 量化分值。
五、风险因素量化分值确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பைடு நூலகம்
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按照量化风险分值划 分为Ⅰ档、Ⅱ档、Ⅲ档和Ⅳ档四类。
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应采购或 者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食 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的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 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畜禽肉类的还 应当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食用农 产品为原料,应当索取有关购销凭证或者记录 其来源。
常食药监规〔2016〕2号
第八条 信用信息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 址、企业类型、生产经营范围、方式、注册资金、生 产经营期限、许可证或相关证照编号、法定代表人 (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主要产品等。
(二)监管信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企业日 常监管、监督抽验、跟踪检查、“双随机”抽查中记 录的信息。
(三)1年内非主观故意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 微,未造成重大影响,被监管部门减轻处罚的。
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 较重失信等级。
(一)1年内各类检查结果2次以上为不符合的。 (二)1年内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问题,在规定时间
内未整改到位的。 (三)1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立案查处,或造成
(三)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奖的; (四)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八、结果运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结果记录表》 应张贴在食品安 全信息公示栏内, 并保持至下次检 查
要点表共16项,其中8项为必查项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食品小作坊,应当提出限 期整改要求。
现场检查中发现食品小作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或者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小 作坊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
培训到此结束 谢谢
(三)处罚信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处 罚信息。
食品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对正常经营的食品流通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信用 等级分为:守信、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四 个等级。
本评定标准中所指检查结果为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 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 点表》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检查得出的检查结果,分 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类。
根据监管实际情 况动态调整风险 等级
七、动态调整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者风险 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一)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 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
(二)有1次及以上国家或者省级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的;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 (六)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
食品全监管科 2018年6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