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非税收入征管情况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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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非税收入征管情况稽查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黑财非税[2010]4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0.05.28
【实施日期】2010.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非税收入征管情况稽查工作的通知
(黑财非税〔2010〕4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市县财政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年内实现千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目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38号)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对全省2009年以来非税收入征管情况进行全面稽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稽查范围
本次稽查的范围是各级非税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2009年以
来各项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和非税收入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特别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等擅自减、缓、免征问题。

必要时,可追溯稽查到以前年度。

二、稽查内容和重点部门
(一)稽查内容。

执收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征收,是否存在越权减免收费;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时限收缴非税收入;是否多征、少征、缓征或者停征非税收入;是否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已征收的非税收入;是否将非税收入存入非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是否建立票据领购、登记、保管、使用、缴销等制度;是否存在转让、代开收费票据和收入混库问题;是否存在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和漏报、瞒报和账表不符、账实不符问题;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问题。

同时,对上年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二)稽查重点部门和单位。

国土、教育、公安、交通、水利、地税等部门列为重点稽查单位。

对教育部门的稽查,地市级原则上分别选择2所大学、2所中学和2所小学,县级分别选择1所中学、1所小学。

三、稽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稽查采取分级负责,自查与重点稽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市县和省直部门的自查工作自2010年5月31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

省直部门负责所属执收单位的自查工作,各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执收单位的稽查。

重点稽查从6月16日开始至7月25日结束。

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各部门的稽查进度,组成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省财政厅将委托各市县财政部门对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稽查,同时委托地市稽查部分省属院校(名单附后)。

四、稽查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38号)。

(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

(三)《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财综〔1999〕87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五)《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六)《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3〕第5号)。

(七)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

非税收入稽查工作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行为,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双一”战略决策,完成千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目标的重要举措。

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强化组织,保证质量,抽调得力人员按期完成稽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省直有关各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自查工作。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财政部门内设机构之间也要搞好协调配合,发挥整体优势,确保稽查工作质量。

(三)严格政策,规范处理。

各地、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确认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检查依据和规定程序处理。

对需要纠正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时整改落实。

对委托市县检查省直单位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由省财政厅统一处理。

省财政厅在重点抽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由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

请省直部门认真分析、汇总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自查情况,并于6月20日前上报电子版自查报告(含报表);地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汇总本级和所属县报表,并在综合分析、归类、整理、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电子版检查报告(含报表),于7月3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

联系人:崔贞淑、李宏伟;电话:0451-********、53636397。

附件:1.委托地市检查省属院校名单
2.政府非税收入违规违纪情况汇总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委托地市检查省属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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