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康养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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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康养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1.10.11
•【字号】龙人社〔2021〕299号
•【施行日期】2021.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康养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人社〔2021〕29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妇联,龙岩经开区(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现将《龙岩市康养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民政局
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0月11日
龙岩市康养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提升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康养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促进康养、家政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全国妇联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5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龙政办〔2019〕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基本建成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康养家政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社会化组织第三方评价、技工院校和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的康养家政服务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培养培训各类康养家政服务人员2.8万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0.86万人次以上,育婴员、保育员1.39万人次以上,家政服务员0.55万人次以上。
提升康养家政培训基础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支持建设1-2 家市级(康养家政)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力争每个县(市、区)培育 2家以上康养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培训体系。
建立适应康养家政服务市场需求和人员就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推行康养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
依托院校、企业、社会团体、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养老服务
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积极面向有意愿从事康养家政服务的各类人员开展培养培训。
加强康养家政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兴办培训实训机构。
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和培养规模。
(二)提升能力水平。
强化康养家政服务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卫生健康、疫情防控以及心理学、营养学等贯穿培训全过程。
适当增加智能技术运用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和最新行业企业考核评价规范,科学设计培训课程,针对文化程度和就业差异的培训对象,开发全面系统、简便可行的培训课程。
加强失能失智人员照护、老年人照护、康复护理服务、饮食起居照料、生活家务料理、婴幼儿照护、儿童照护、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等方面的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三)加大培训供给。
支持健康照护、养老、家政、托育服务等康养家政服务企业发展,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
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健康管理、康复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健康照护等相关专业,强化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训,加强高层次、综合性专业人才培养。
(四)促进职业发展。
健全完善康养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以政府激励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从业人员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职业吸引力。
开展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时,可适当向康养家政服务人员倾斜。
引导市场主体建立从业人员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内容、时间、难易等挂钩机制,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
大力开展康养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按照有关规定对获奖选手予以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
加强对康养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关心关爱,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康养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小组统筹、市、县(市、区)实施、行业主责、机构参与、一网通核”的工作机制,建立人社、民政、财政、商务、妇联等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合力推动康养家政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培训人员实名制、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
人社部门牵头负责育婴员、保育员职业技能培训,民政部门、人社部门按原有培训渠道,分别牵头完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
(三)完善补贴政策。
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127号)文件,将保育员、育婴员、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纳入龙岩市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补贴标准在规定基础上可上浮30%,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2022、2023年政策及资金渠道按照国家、省规定执行。
各地不得以地域、户籍、年龄、缴纳社保等为前提条件,限制上述人员参加培训及补贴。
同时,要创新方法和手段,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附件:1.龙岩市康养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
2.2021—2023年康养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