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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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摘要:公司治理机制与会计信息质量是密切联系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行的基础,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制度保证。

虚假财务报告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违反了真实性原则,同时误导了财经信息,造成决策失误,容易诱发经济和金融风险。

而造成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现象的真正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缺陷,文章重点剖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及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关键词:公司治理;会计信息;董事会;股权结构
Abstract: the company governance mechanism and the 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are closely linked, the 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is the effective operation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based, effectiv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is the high 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system guarantee. False financial report badly damaged the interests of the shareholders of a listed company, a viol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authenticity, and misled the financial information, cause decision error, and likely to cause economic and financial risk. And cause our country the financial report of listed companies of the real roots in fraud phenomenon corporate governance defects,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the listed company’s internal defe cts on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quality and its influence.
Key words: the company management; Accounting information; The board of directors; Equity structure
一、公司治理结构直接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优劣
公司治理结构起源于20 世纪80 年代的美国和英国。

1998年,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门委员会, 从1999 年起发布了一些公司治理的原则和指南。

目前, 许多国家都积极致力于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

我国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上也正式将“公司治理结构”写进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

在公司治理结构基本涵义的认识和表述上, 中外学者都有许多不同的见解。

无论是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的理解, 还是OECD 对公司治理的解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就是离不开合理、公开、公正的会计信息披露, 以维护有利害关系各方的正当权益。

实际上, 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是一种关系契约,其核心功能是在公司经理、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害相关者之间配置权利、责任和义务, 以提高经营积极性, 降低代理成本。

公司治理结构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优劣。

一是在公司治理结构中, 股东会是最高权利机构, 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三者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及时可靠的会计信息。

也只有及时的正确的会计信息, 才能充分体现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效性, 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是会计信息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 由于信息不对称, 公司内部人比外部投资者掌握了更多的公司信息, 经营者往往通过扭曲或操纵这些信息, 牺牲外部利益的方式来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 形成“逆向选择”。

三是充分披露的会计信息能增加管理透明度,降低代理成本, 可以遏制管理人员由于自利行为所引发的过度职位消费问题以及管理腐败。

四是充分详尽的会计信息能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会计信息是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依据, 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则恰恰体现着公司治理的效率和一个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的健康程度。

可见, 会计信息质量和公司治理结构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者构成了资本市场有效运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方面,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发生的可能性, 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反之, 欠缺的公司治理结构将诱发会计信息失真, 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下降。

另一方面, 充分有效的会计信息也有助于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 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和作用的发挥。

从另一角度看, 会计信息的质量,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严密性和有效性, 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又受制于公司的治理结构。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一个完善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这几个相互制衡的制度来实现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其中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选择合格的董事会成员,而董事会则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选择称职的经理人员。

但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大量缺陷,具体表现为:
(一)股权结构不合理
股权结构合理化是构建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新建而来,加之《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表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

而国家关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的规定,更从制度上确保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

股权高度集中,使得国有股东和法人股东完全处在控股地位。

由此,证券市场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承担着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引起股价波动的市场风险,却很难作为股东行使到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而持有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独揽公司大权却不必承担股票市场的风险,这些国有股东和法人股东通过设置各种条条框框剥夺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质询权,造成许多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直接控制、操纵上市公司。

(二)董事会功能弱化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

如果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制衡机制明晰、有效,就能对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形成有效的监督,使企业管理层不能随意操纵会计信息的数据。

在我国,在国有股权主体“缺位”的情况下,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股股东权力的国家机构并不是公司真正的所有者,他们通过向公司委派董事、聘请符合自己利益的经理,甚至令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方式,使总经理取代了董事会的大部分职权,将董事会架空,达到层层控制公司的目的。

第一,股东大会流于形式,不能对董事会进行有效约束。

我国高度集中的股权使股东大会受控股股东操纵,而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往往又与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名选任的结果一致。

由此产生的董事会只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而不对股东大会负责,股东大会对其的监督力度也就非常微弱,其他股东对董事会无法约束,大股东控制董事会,使股东大会的权利成为一种摆设。

当董事会受利益集团驱使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时,股东大会往往只能听之任之,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第二,董事会无法对经理层实施有效约束。

董事会是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桥梁,其职责是代替股东监督和激励企业管理层。

但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通常由行政机关任命,并且二者的职位经常合二为一,总经理取代了董事会的大部分职权,将董事会架空,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使董事会形同虚设。

(三)独立董事不独立
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提升公司质量、加强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和增加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公信度,可以使董事会不易被内部人或大股东所控制,减少虚假财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和降低盈余管理的程度,从而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

尽管我国上市公司也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但在实践中,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如独立董事占董事的比例不够、独立董事权利的行使能否得到保证、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对独立董事缺乏监督激励机制以及薪金报酬的确定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委托代理关系的错位。

(四)监事会职能虚化
监事会是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机构,法律不仅应赋予其必要的职权,还应赋予其行使职权的手段和措施。

而在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成员并非完全是由股东大会选聘的,其中三分之一是由企业职工选出的职工代表,其成员大多是与董事、总经理关系密切的内部人员,或由国有股东指定,缺乏独立性;另一方面,监事会仅有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更无董事和经理的任免权。

由于其监督职权有限,不足以对董事会及经理层形成有效的监督,结果是董事会或经理人员控制着监事会,其作为职工的受聘岗位和激励受企业管理层的控制,其成员在知识、经验和能力上的缺陷使得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形同虚设。

(五)经理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
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双层关系:一是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任托管关系;二是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有效的激励机制
能够使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一致,最大限度地发挥经理人的作用,积极地披露会计信息,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同时降低代理成本。

但在实践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的存在,无论是董事还是经理,都不可能对自己的委托人完全尽忠尽责,进而增大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

因此,对公司董事、经理都要有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以防范这种风险。

(六)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
加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大力发展第三方会计、审计市场和相关法律支持。

通过强制性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雇佣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客观的会计信息审核, 使股东掌握一定的公司内部经营信息, 减少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的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 众多信誉度高, 水平高的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都担负着监督公司经营者的重要角色。

另一方面, 利用专业评级机构的信息获取能力和专业人士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对债券发行者进行评级, 并向投资者提供建议, 从而消除投资者与债券发行公司的信息不对称, 减少逆向选择导致的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

参考文献:
1.朱永明. 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J]. 当代经济,2005,2).
2.王清猗.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与会计信息质量[J]. 财会论坛,2005,(1).
3.刘红英,李茹.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及对策[J].生产力研究,2009,(11).
4.董成.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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