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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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总则
为测试人员的重要测量作业活动提供具体的指导。

具有标准度、稳定性、量程、分辩力等计量特性的所有公司计量检测设备,均纳入本作业指导书的管理范围。

1. 定义
1.1计量检测设备
所有(工作)计量器具、计量标准、标准物质、以及进行测量所需的辅助设备和规范。

该术语包括测试和检验过程中使用的以及校准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

1.2测量: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

2. 指导书基本内容
2.1对于公司大型、精密计量检测设备,如一米测长机、直角尺检定仪、二等活塞式压力计等〈详见测量设备项目清单〉,本着就地就近原则,送上级政府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校准、检定。

不能送检的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请上级政府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派人检定。

2.2对于一般工作用计量器具,在公司计量室建标项目条件下,可自行开展检定业务。

2.3 对于公司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等大型测量设备、测量仪表、如50t汽车衡、20t 地中衡、制氧设备上的氧压表,执行强度检定。

〈详见测量设备项目清单〉
3. 检测对象:钢卷尺检定
3.1所属计量标准名称:钢卷尺标准装置
3.2 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4-1999钢卷尺 JJG5-86布卷尺
3.3开展的检定项目:
0-50m钢卷尺 5-50m布卷尺
3.4检定条件
3.4.1检定I级钢卷尺时应为20±5︒C
3.4.2检定Ⅱ级钢卷尺时应为20±8︒C
3.4.3钢卷尺检定时的张紧力为50N(如需要时,张紧力可为100N,但必须在检定书上标明)
3.4.4钢卷尺的检定项目和检定工具列于表1 表1
3.4.5示值误差
要求:1.在标准条件下,对任意两线纹之间的示值允许误差,按不同准确度等级由下列公式计算:Ⅰ级∆=±(0.1+0.1L)mm
Ⅱ级∆=±(0.3±0.2L)mm
式中:L是以米为单位的长度,当长度不是米的整倍数时,取最接近的较大的整“米”数。

2. 使用中的Ⅰ级钢卷尺,经检定不符合Ⅰ级标准要求时,允许降级使用。

3. 钢卷尺各项示值允许误差是在温度20︒C,张紧力50N情况下的数值。

(如果使用中的温度与标准温度相差较大时,应对钢卷尺的示值进行修正)
3.4.6检定方法
1> 钢卷尺示值误差的检定,是将钢卷尺的尺带平铺在摩擦力很小的水平台面上(一般不超过4N)和标准钢卷尺进行比较(标准钢卷尺的示值误差应小于被检钢卷尺示值误差的1/5)。

2> 全长不足3米的钢卷尺,受检段应不少于3段。

3> 如被检钢卷尺的全长大于检定台的长度时,可用分段法进行检定,其全长误差为各段误差的代数和。

3.4.7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
1>经检定符合本规程各条规定的钢卷尺,应加盖相应等级的印记并开具检定证书,不合格者,应予降级或作废处理。

2>使用中的钢卷尺的检定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4.8附钢卷尺检定记录表。

4. 检测对象:游标卡尺检定
4.1 所属计量标准名称:检定游标量具标准器组。

4.2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30-92。

4.3 游标卡尺的检定项目和主要检定工具列于下表1
表1
4.4 检定条件
4.4.1检定卡尺的室内温度对分度值0.02 mm的卡尺为20±3︒C,对分度值0.05和0.1mm 的卡尺为20±5︒C。

4.4.2检定前,受检卡尺和量块一同放置于检定室内的金属板或木桌上,其平衡温度的时间不少于表2的规定。

表2
要求:1>应不超过表3的规定表3(mm)
尺,不少于均匀分布3点,如300mm的卡尺,其受检点为101.3、201.6、291.9mm或101.2、201.5、291.8mm;对于尺寸范围大于300mm的卡尺,不少于均匀分布6点,如0-500mm的卡尺,其受检点为80、161.3、240、321.6、400、491.9或80、161.2、240、321.5、400、491.8mm,受检点的分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以适当增加点位。

4.4.4检定结果的处理
1>经检定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发给检定证书,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2>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年。

4.4.5附游标卡尺检定记录表
5. 检测对象:深度游标卡尺的检定
5.1所属计量标准名称:检定游标量具标准器组
5.2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32-87
5.3深度尺的检定项目及主要检定工具列于表1 表1
5.4检定条件
5.4.1 检定室内温度为20±5︒C。

5.4.2 检定前,被检深度尺和量块的平衡温度时间不少于表2的规定。

5.4.3
要求1>应不大于表3的规定表3(mm)
用6等或3级量块检定,检定点按表4选用。

表4(mm)
5.4.4 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1> 经检定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发给检定证书,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2> 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5.4.5附深度卡尺检定记录表
6. 测量对象:高度游标卡尺检定
6.1 所属计量标准名称:检定游标量具标准器组
6.2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31-1999
6.4 检定条件
6.4.1检定室内温度应为20±5︒C
6.4.2检定前,被检高度尺和量块的平衡温度时间不少于表2的规定。

表2
6.4.3
要求:1>应不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2>
4选用。

表4
6.4.4
a.经检定符合本作业指导书要求的,发给检定证书;不符合要求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b.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c. 附高度尺检定记录表。

7. 检测对象:百分表检定
7.1所属计量标准名称:检定指示量具标准器组
7.2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34-1996
7.3百分表的检定项目和检定工具列于表1
表1
7.4检定条件
7.4.1检定百分表的室内温度应在20±10︒C范围内。

7.4.2检定前受检百分表在室内平衡温度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小时。

7.5示值误差
7.5.1要求:百分表的示值误差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

表2
用百分表检定仪检定(符合JJG201-80检定规程的要求)
7.6 检定结果的处理
7.6.1 凡经检定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百分表发给合格证书,使用中和修理后的百分表其工作行程的示值误差0-3mm不大于20μm;0-5mm不大于25μm ;0-10mm不大于30μm ;任意1mm示值误差不大于18μm ;示值变动性不大于5μm ,允许继续使用,并在检定证书上加以
注明。

7.6.2 不符合本作业指导书要求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7.6.3 百分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确定。

8. 测量对象:千分表检定
8.1所属计量标准名称:检定指示量具标准器组
8.2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34-1996
8.3 千分表的检定项目和检定工具列于表1 表1
8.4 示值误差
8.4.1要求:千分表的示值误差在工作行程范围内不大于5 微米,在任意0.2毫米范围内不大于3微米。

8.4.2 检定方法:
将千分表垂直或水平(表盘向上)夹持在千分表检定仪上,并使仪器和被检表都对准零位,依次每隔50个分度检定一点,检完全行程各点后,以最后一点的示值作为反向检定的起点示值在每隔50个分度检定一次,依次检定反行程各点,在检定过程中,除了在到达测杆行程终点时,中途不得改变测杆的移动方向,也不应对受检表和检具做任何调整,以全行程中各受检点正反向误差最大最小值的代数差作为该表的工作行程范围的示值误差,
每0.2毫米范围内最大最小的代数差作该表的任意0.2毫米范围内的示值误差。

8.5 检定结果的处理
8.5.1检定结果符合本作业指导书要求的千分表发给合格证书,其中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不合格处理。

8.5.2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千分表其工作行程范围内示值误差不大于6微米,任意0.2毫米范围内示值误差不大于4微米,回程误差不大于2.5微米,示值变化不大于0.5微米,其它各项要求符合本作业指导书各条规定的,允许使用并应在证明书上注明上述各项误差值。

8.5.3千分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确定。

9. 测量对象:刻度直角钢尺检定
9.1所属计量标准名称:直角尺检定装置
9.2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7-86
9.3刻度直角钢尺的规格有:150、200、250、300、400、500(mm)
9.4刻度直角尺的检定项目及主要检定工具列于表1 表1
9.5检定条件
9.5.1刻度直角钢尺在室内常温下检定。

9.5.2 被检尺与标准尺在室内平衡温度的时间不得少于1h。

9.6检定方法
9.6.1刻度的示值误差:用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和2级平板检定,将刻度直尺钢尺与标准
尺置于平板上,使被检刻度尺的零位线与标准尺的零位线对准,在第一毫米分度和任一毫米、厘米分度(各至2个)检定,其任意刻线间的误差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

表2(mm)
9.7.1经检定符合本作业指导书要求的刻度直角钢尺,允许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允许使用或作报废处理。

9.7.2 刻度直角钢尺的检定周期,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确定。

10. 测量对象:角度规检定
10.1 所属计量标准名称:角度规检定装置
10.2 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33-79
10.3 开展的检定项目:0-360︒角度规
10.4检定条件
10.4.1检定室的温度应保持稳定,受检角度规工具应放在检定室内金属平板上。

10.4.2 平衡温度不少于1小时。

10.5角度规的受检项目和检定工具列于表1 表1
10.6 示值误差
10.6.1要求分度值为2 的角度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2 。

10.6.2要求分度值为5 的角度规和光学角度规,示值误差均不应超过±5 。

10.7 检定方法
10.7.1检定示值误差时用2级角度块与测量面均匀接触,当制动器松开与坚固时各检定一次,可借助放大镜进行读数。

10.7.2对于分度值为5 的角度规,也可用偏差为±1 的专用角度规进行检定。

10.8检定结果的处理
10.8.1经检定符合本作业指导书要求的角度规,填发合格证书,不符合本作业指导书的角度规,应进行修理或禁止使用。

10.8.2角度规的检定周期,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确定。

11. 测量对象:钢直尺的检定
11.1所属计量标准名称:三等线纹米尺标准装置。

11.2 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1-1999。

11.3钢直尺的检定项目和主要检定工具列于下表1 表1
11.4 检定条件
11.4.1 检定室内温度应在20±8︒C范围内。

11.4.2被检尺及检定工具在室内平衡温度时间不少于2h。

11.5示值误差
11.5.1要求:全长、厘米分度、毫米分度、半毫米分度及任一线纹到尺的工作端边或末端线纹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表2、表3的规定。

表2
2000mm以下规格的钢直尺,全长示值误差的检定系将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与被检尺分别放在木置钢直尺检定工作台的主台板上进行检定,其全长累计误差不得超过表2所规定。

11.6检定结果的处理
11.6.1 经检定符合本作业指导书要求的钢直尺,允许使用,不合格者应予作废。

11.6.2 钢直尺的检定周期,可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确定。

12. 测量对象:水平仪检定
12.1所属计量标准名称:水平仪检定装置。

12.2 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38-84。

12.3 开展的检定项目:框式水平仪、条式水平仪。

12.4 水平仪的检定项目和检定工具列于表1 表1
12.5检定条件
12.5.1检定室内温度应为20±2︒C。

12.5.2检定前将水平仪和检定工具清洗干净,放在平板上,平衡温度的时间不少于3h。

12.5.3检定工作应在固定的工作台上,无振动及热影响的条件下进行。

12.6 分度值误差
12.6.1 要求标称分度值与实际平均分度值之差不应超过标称分度值的10%。

12.6.2要求标称分度值与任一个实际分度值之差不应超过标称分度值的20%。

(即实际分度值在1±0.2格内)
12.7检定方法
12.7.1 水平仪的平均分度值可根据水平仪检定器的示值变化量与水平仪气泡的实际位移量按下式计算:
i﹦(︳b n-b0 ︳左+︳b n-b0 ︳右)ε/(a n-a0 )左+(a n-a0)右×(mm/m)
式中:︳b
n -b
︳:检定器的示值变化量(格)
︳a
n -a
︳:水平仪气泡的实际位移量(格)
ε:检定器的分度值(mm/m)
例如:用分度值为0.005mm/m的水平仪检定器检定一台分度值为0.02mm/m的水平,检定结果如表2 表2
均在标称分度值的20%范围内,所以该水平仪分度值误差符合要求。

12.7.2使用中的水平仪如果标称分度值与实际平均分度值之差超过标称分度值的10%,而气泡的位移量是均匀增加(或减少)时,可以重新确定它的分度值,并按新的分度值再
次进行检定。

12.8检定结果的处理
12.8.1经检定符合本作业指导书要求的水平仪发给检定证书,不符合要求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按新的分度值检定合格的水平仪,新的分度值应填写在检定证书上。

12.8.2检定周期,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12.9 测量对象:千分尺检定
12.9.1 所属计量标准名称:检定测微量具标准器组。

12.9.2 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21-95 。

12.9.3 千分尺的检定项目和主要检定工具列于表1 表1
12.10检定条件
12.10.1检定室的室内温度及受检千分尺在室内平衡温度的时间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12.11.1零级千分尺用4等量块或相应等的专用量块检定,千分尺的受检点应均匀分布于测量范围的五点上,如表3所列尺寸,各点上的示值误差均不应超过表4的规定。

表3
12.12.1经检定符合本作业指导书的千分尺应填发检定证书,经检定不合格要求的千分尺,填发检定结果通知书。

12.12.2 千分尺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确定。

12.12.3 附千分尺检定记录表。

13. 测量对象:工业用压力表检定
13.1所属计量标准名称:二等活塞式压力计标准装置。

13.2所依据的检定规程及其代号:JJG49-87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及真空表。

13.3开展的检定项目:0.4级以下精密压力表;一般压力表。

13.4检定条件
13.4.1 0.4、0.6级为20±3︒C。

13.4.2精密压力表应在规定的检定温度下放置2小时以上方可检定。

13.4.3检定时,标准器的综合误差应不大于被检精密表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3。

13.4.4精密压力表的检定项目如表1所列。

表1
13.5.1精密表必须按使用工作位置安装在压力校验器上。

13.5.2 选用二等标准活塞式压力计,检定上限值不大于0.6MPa的精密表时,应使活塞式压力计的活塞下端面与精密表指针轴在同一水平面上,否则,对液柱高度差所引起的压力值必须进行修正,压力修正值,按下式计算:∆P=hPg
式中:∆P:压力修正值(Pa)
h:活塞下端面与被检表中心轴的高度差(m)
P:工作介质的密度(变压器油在20︒C时的密度P=0.86*10Kg/m)
g:重力加速度(g=9.80665m/s)
13.6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
13.6.1经检定符合本作业指导书的精密表,即认为合格,予以封印和发给检定证书,经检定不合格的精密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13.6.2 经检定不符合原有准确度等级的精密表,允许降级使用,但必须更改准确度等级的标志。

13.6.3精密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最长为一年。

13.6.4附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或真空表)检定记录表。

14. 测量设备(仪器)项目清单
15.1钢卷尺检定规程JJG4-1999
15.2游标卡尺检定规程JJG30-92
15.3 高度游标卡尺检定规程JJG31-1999 15.4 深度游标卡尺规程检定规程JJG32-87 15.5 千分尺检定规程JJG21-86
15.6指示表检定规程JJG34-1996
15.7钢直尺检定规程JJG1-1999
15.8 精密压力表检定规程JJG49-87
15.9 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JJG52-87
15.10框式水平仪和条式水平仪检定规程JJG38-84
15.12 直角尺检定规程JJG7-86
15.13角度规检定规程JJG33-79
15.14 ISO/CD10012-2《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第二部分测量过程控制)15.11 GB/T19022.1-1994-ISO10012-1:1992《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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