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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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
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琼府办[2017]117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28
【实施日期】2017.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7〕11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8日
海南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推动我省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基本原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发展新环境,加快实体零售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到2020年,全省实体零售业区域、业态、商品结构显著优化提升,基本形成更加适应需求变化的供给结构,实体零售促进商品流通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巩固,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载体作用进一步增强。

实体零售基本实现从销售商品到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的转变,实现从粗放式发展到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实现从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到融合协同新生态的转变。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商业结构。

1.调整区域结构。

支持商业设施富余市县的企业利用资本、品牌和技术优势,由商业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市县转移,由地级城市(海口、三亚、儋州等)向县级城市(临高、琼中等中西部市县)延伸和下沉,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培育新的增长点。

鼓励商务、供销、邮政、新闻出版、寄递等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和下沉服务网络,发展集商品销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商贸中心。

支持商业连锁企业、寄递企业以城带乡发展乡村连锁直营店,构建超市进镇、连锁下乡、配送到村、城乡协同的商品流通体系。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
2.调整业态结构。

引导业态雷同、功能重叠、市场饱和度较高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家居市场等业态及时调整经营结构,改变千店一面现象。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鼓励有条件的实体零售企业利用现有商业设施,嵌入文化、动漫、自然、景观、服务等元素,将商业业态与物业形态和消费者参与、体验、感受融合,合理布局购物、书店、影院、休闲、娱乐、餐饮、美容、体育、健身等业态功能,发展与消费者“强链接”的多样化业态。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推动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设立社区便利店和社区超市,发挥终端网点优势,拓展便民增值服务,向精细化、集成化、平台化发展。

鼓励、引导社区小店互联网创新转型,对于吸纳社区居民就业的社区小店,按照就业人数统一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调整商品结构。

进一步丰富离岛免税店布局,向国家争取在省内适当区域增开离岛免税店。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推进工、农、商、旅渗透融合,运用商务和旅游各类信息平台,引导供给和需求,优化商品供给结构,促进供需衔接。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
增强海南“老字号”的传承创新发展,开展地方特色产品、老字号产品“全国
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供需对接和参展活动,完善品牌消费环境,培育海南品牌和市县品牌。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和商品质量标准体系,为实体零售企业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提供指引。

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加强商品质量查验把关,用高标准引导生产环节品质提升。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创新发展方式。

1.引导组织形式创新。

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采购联盟等组织形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引导发展自愿连锁,支持龙头企业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整合采购、配送和服务资源,带动中小企业降本增效。

引导商业特许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提升商业特许企业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强化经营体系、质量管理、财务运转、商品组合、营销策划、企业文化等无形资产的输出和服务。

支持连锁企业将自有物流设施、零售网点开放成为公共配送节点,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鼓励连锁企业改变以门店数量扩张为主的粗放发展方式,逐步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进行科学选址、智能选品、精准营销、协同管理,提高发展质量。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2.引导经营机制创新。

鼓励实体零售企业以满足消费需求为中心,突出商品和服务特色,开展全渠道经营,线上线下互动,提供从采购、销售到支付和增值服务的全方位、全平台、全天候服务。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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