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公务用车使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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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公务用
车使用和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08
【实施日期】2013.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最近,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公车治理办组成联合暗访组对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对暗访发现的公车私用、违规停放、违规占用企业车辆和使用公车等典型事件进行了通报处理。
省联合暗访组还将不定期地对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公开曝光。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是保证公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只能用来执行公务,绝不能挪作私用。
公车私用和违规停放,看似“小事”、“小节”,实则是党性不纯、作风不正、特权思想严重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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