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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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0862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Marine cargo insurance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五章海上保险保障的范围

第五章海上保险保障的范围

(3)协议全损
在保险标的不是全损的状态下,保险人和 被保险人达成协议按照全部损失来进行赔 偿。
不是全部损失的种类之一,而是处理损失 的一种方法。
(4)部分全损
货物可以分割的前提下,货物其
中的某一部分发生的全部损失。
A B 10万美元 20万美元
装载或转船时,整件货物 发 生部分损失。 C 30万美元 使用驳船时同一驳船上的货 衣服 10万美元 物全部损失。
问:该批布料的损失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
推定全损的损失赔偿:
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 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委付之后要求保险人按全 部损失赔偿。 委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的 状态时,可以向保险人声明愿意将保险标的 的一切权益和义务全部转让给保险人,而要 求保险人按照全损给予赔偿的一种行为。
第二类、单独海损
定义:共同海损以外的一切部分损失。 1、构成单独海损的条件: (1) 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是 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直接造成的损失。 (2) 仅仅指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不包 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损失。 (3)是一种特定利益方的部分损失,不涉 及其他货主或者船方。
5、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的时效:
(二)海运货物保险的分类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 ) 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灾害。 中国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 定:所谓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 震、洪水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英国1982年的协会货物条款:自然灾害:雷电、地 震、火山爆发、浪击落海,以及海水、湖水、河水 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 或储存处所等。
④起浮脱浅:船舶因海上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造成搁浅后,为了共同安全,采取紧 急措施起浮脱浅而造成船舶和货物的损失。 ⑤船舶在避难港卸货、重装或倒移货物、 燃料或物料,这些操作造成船舶和货物的 损失。 ⑥将船上货物或船舶物料当作燃料,以保 证船舶继续航行。 ⑦割断锚链:为避免发生碰撞等紧急事故, 停泊的船舶来不及进行正常起锚,有意识 地砍断锚链、丢弃锚具,以便船舶启动, 由此造成的断链弃锚损失。

金融保险-第五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精品

金融保险-第五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精品

• 火山爆发(Volcanic Eruption)
是指由于强烈的火山活动, 喷发固体、液体以及有毒气体 造成的船货损失,海底的火山 爆发也会引起海啸,从而导致 航行中的船舶以及所在货物受 损。
海上风险
• 洪水(Flood)
是指偶然的、意外的大量降 水在短时间内汇集河槽而形 成的特大径流造成的船货损 失。包括山洪爆发、江河泛 滥、潮水上岸及倒灌或暴雨 积水成灾使海上航行的船舶 及货物受浸泡、冲散、冲毁 等的损失。
• 常见的运输方式有哪些?
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邮包运输
对应的货物运输保险有哪些?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邮政包裹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内容
•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第七章 •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第七章 • 邮政包裹保险——第七章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自然灾害之恶劣气候(Heavy Weather):
恶劣气候也称暴风雨,一般是指 海上飓风、大浪引起船舶颠覆、 倾斜造成船舶的船体破裂、机器 设备的损坏以及船上货物碰损、 碰碎、混杂、包装破裂或是被水 浸湿、冲走等。 实务中,对于恶劣气候一词没有 统一明确的定义。
• 雷电(Lighting)

海上风险

Perils of the Sea
意外事故

风 险
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Extraneous Risks
特殊外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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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海上保险业务中,保险人所承保的 海上危险是有特定范围的,一方面不包括 一切在海上发生的风险,另一方面它又不 限于航海中所发生的风险。

第五章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第五章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第七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第一节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A风险B 损失C、费用一、风险(一)海上风险1、自然灾害2、意外事故(二)外来风险1、一般外来风险:由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一般外来风险,如,偷盗,破碎,雨淋,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玷污,短量,渗漏,钩损,锈损等.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法令,政策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特殊外来风险.例如战争,罢工,取不到货等.二、损失(一)全部损失(Total Loss )1、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ALT)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

标的的物质形态和经济价值全部灭失。

A、标的实体全部灭失。

B、标的所有权完全丧失。

C、标的受损后完全丧失其原有用途和使用价值D、载货的船失踪达到一定时期(我国海商法规定2个月)。

被保险人在货物实际全损后,可按保险金额获得全部损失赔偿。

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CTL)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承保风险后,虽未达到完全灭失状态,但可预见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 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委付(Abandonment):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声明愿意将标的的全部权利包括财产权及一切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保险人,并请求保险人按全损给予赔偿的行为。

条件:(1)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2)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3)委付不得附有条件(4)委付必须得到保险人同意才能生效。

3、全损范围(1)一张保单所保货物完全损失(2)一张保单所保分类货物完全损失(3)装卸过程中一个整件货物的完全损失(4)在使用驳船装运货物时,一条驳船所载货物的完全损失。

(5)一张保险单下包括多张提单的货物,其中一张或几张提单货物的完全灭失。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主要险别有哪些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主要险别有哪些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主要险别有哪些一、平安险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

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措施,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

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

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二、水渍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

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货物在海洋运输中的损失提供赔偿。

以下是该保险条款的一般内容:
1. 保险范围:保险适用于在航线上进行的国际或国内海洋运输货物。

2. 货物类别:该保险适用于各类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原材料、机械设备等。

3.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失事、沉没、火灾、海盗、撞击、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4. 保险金额:货物的保险金额应为实际价值,包括运费和附加费用。

5. 保险费率:根据货物的性质、价值和运输方式等因素,保险公司将确定相应的保险费率。

6. 免赔额:根据具体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在赔偿前可能设定一定的免赔额。

7.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一般从货物装运日起至货物抵达目的港或接收该货物的人签收之日止。

8. 赔偿和索赔:在货物损失后,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证明损失的必要文件和资料。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描述,具体的保险条款可能会因保险公司和具体合同而有所不同。

在购买保险之前,建议您详细阅读所提供的具体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和详尽的信息。

202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202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202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11999202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第五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五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五单元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基本原则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和除外责任 四、海上货物保险的保险赔偿流程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投保人对某一特定的运输货物, 按一定的险别和规定的费率,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依约承保并发给投保人保险单作 为凭证。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风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案例
我方向海湾某国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的是一 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 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 潮解软化,无法销售。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责 赔偿损失?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案例2
我国出口一批货物按CIF计价,装运前向保险公司 按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开航,6月13日在 海上遇到暴风雨,至使一部分货物遭到水渍,损失 21000美元,数日后,该船又突然触礁,至使该批货又 损失8000美元。对这两项损失,保险公司对哪项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串味险(risk of odour)(taint of odour) 受潮受热险(damage caused by sweating and heating) 钩损险(hook damage) 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caused by breaking packing) 锈损险(risk of rust) [11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旨在为投保人提供海洋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失的风险保障。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本条款、投保单、批单、声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装卸或转运过程中由于货物落海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为减少货物损失而采取的合理抢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第三章除外责任第四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以下情况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第四章保险金额第五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明确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第六条保险费根据保险金额及约定的费率计算,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一次缴清。

第六章赔偿处理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根据货物的实际损失、施救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计算赔偿,但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七章被保险人义务第八条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保险人。

第八章争议处理第九条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或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第十条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根据运输合同约定的运输期限确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投保人签名:__________保险人签名:__________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示例。

在实际应用中,保险条款应详细列明所有可能的风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限额、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并且需要符合国际海洋运输法规和当地法律法规。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承保范围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承保范围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承保范围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承保范围货运险,是为了使运输中的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于商品的生产和商品的流通。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承保范围,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PICC条款“一切险”承保范围的争议1.保险人及被保人理解的承保范围根据上述《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PICC条款),被保险人一般理解为,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为非列明风险,即一切险承保平安险、水渍险以及除列明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外来原因所致的风险责任;而保险人则认为,一切险只是承保平安险、水渍险及11种普通附加险责任,对6种特别附加险及2种特殊附加险和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2.中国人民银行的复函及其效力问题根据我国保险业的行政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复函中的解释,外来原因仅为11种普通的附加险,除此之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害都不包括在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内,其性质则为列明风险与除外责任,比PICC 的一切险承保范围小很多。

但是,关于复函的效力,相关人士存在质疑,并认为:首先,央行的复函既不是行政法规,也不是部门规章,只是行政部门的一个意见,并非属人民法院办案时必须要依据或参照之列;其次,作为保险业的行政主管机关,央行只能对其所属的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起指导作用,却并不能干预保险合同的约束力,更不能强制地自动生成为保险单中的一项保险条款;再次,作为保险行业的行政主管机关,央行本身并不具备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争议具体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力。

综上,认为央行的复函并不能成为保险人肆意解释“一切险”承保范围的依据。

二、一切险的由来1、ICC(A)条款20世纪早期以前,伦敦保险市场基本都是以传统的船货一体保单(S.G.保险单) 为基础,直到近代以来,才出现了“一切险”。

一战以后,货物保险“一切险”条款在贸易商和银行间变得越来越受欢迎。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30195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新整理版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新整理版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新整理版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严酷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导致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判定全系列损。

当被保险人建议理赔判定全系列损时,须将损坏货物及其权利委交纳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以视为一个整批。

判定全损就是所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系列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正常、复原损坏货物以及载运货物至原定目的地的费用少于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出现触礁、触礁、倾覆、烧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遇严酷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部份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遇投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实行救治、避免或增加货损的措施而缴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少于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减半。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生命、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三)一切保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行为或过错所导致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已经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有的品质不当或数量短差所导致的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精选合同协议范本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1。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如:
返回 船只由于海啸颠覆,部分货物由于密封完好漂在海上,而打捞后继续运输至目
的地的费用比丢弃货物还要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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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是指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
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
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
基本概
恶劣气候(Heavy Weather),雷电

(Lightning),海啸(Tsunami),地 震(Earth Quake),火山爆发
(Vol1c.a搁ni浅c (ErSutprtainodni)ng,)洪,水2.(触F礁lo(odS)triking a
➢自然灾害-----一般是指由其R它于ee人f自)力,然不3可界.沉抗变没拒(异的S灾现un害k象)的,4力.碰撞
行政命令、军事等原因所战造争成风的险(风W险ar和Ri损sks失),。罢
工风险(Strikes Risks),拒 收风险(Rejection Risk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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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特殊外来风险
• 战争风险(War Risks) • 罢工风险(Strikes Risks) • 拒收风险(Rejection Risks)等8种
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具备条件:
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
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
②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
和合理的。
③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
④牺牲或费用的支出必须是额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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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的直接结果。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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