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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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理
由
四方面措施培育示范户
根据实施方案,农村培育示范户有四项措施。
●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培训。
●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
●建设一批农村法治教育基地。
●加强典型引领带动。
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农业农村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启动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示范活动。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实现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全国每个行政村。
覆盖每个行政村
据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法治是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领和保障。
与城市相比,农村法治基础和环境还比较薄弱,农民学法热情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处理矛盾的能力不强。
法治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就是要着眼于解决这些问题,通过构建机制、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将法治理念、法律知识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在农村培育一批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学法用法示
范户,再通过示范户带动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学习法律,提升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为乡村振兴集聚力量、提供保障。
”有关负责人表示。
实施方案明确,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自今年起组织实施,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国每个行政村,到2022年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35年力争每个行政村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和效果都符合当地法治工作要求。
据了解,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要重点把握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
重点针对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打通普法通道,加强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能力,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
二是坚持立足实际。
引导各地充分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人才培养项目等,开展示范户培训教育工作,凝聚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平台资源,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提供服务。
三是坚持循序推进。
要求各地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法治建设需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可以全面推开、整体推进,也可以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地方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
四是坚持探索创新。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示范户培育工作机制和方法,大力推进培育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交流互鉴。
五是坚持注重效果。
要求各地把示范户培育工作与农业农村法治新实践结合起来、与构建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结合起来,避免形式主义,真正落地见效。
有关负责人称,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需要多部门协同、上下联合。
为此,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农业农村部牵头、司法部配合、省市县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并明确了各自分工和协同要求。
要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培育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构建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机制。
构建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三位一体”协同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构建跟踪调研和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掌握示范户学法用法和示范带动的情况与效果,定期开展总结评估工作。
实行动态化管理
实施方案指出,农村示范户要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宪法权威,自觉尊法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家庭成员知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宪法、民法典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等重大农业农村法律法规。
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能够带动本村及周边地区农民提高法治意识,帮助指导和解决法律问题;积极协助、主动参与矛盾纠纷的疏导和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级,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等基本条件。
“示范户实行动态化管理,不符合标准的将予以清退。
”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22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司法部每年组织一次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照示范户认定标准,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本省示范户的遴选、认定工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示范户的名单报农业农村部和司法部备案。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自今年起组织实施,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国每个行政村,到2022年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35年力争每
个行政村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和效果都符合当地法治工作要求。
CNSPHOTO提供)
华商报法治周刊记者注意到,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农村示范户家庭成员一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村规民约;煽动、教唆他人犯罪的;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撤销示范户称号。
根据实施方案,农村培育示范户有四项措施。
首先,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培训。
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培养高素质农民课程,运用讲堂、实地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培训。
利用全国智慧普及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大讲堂和省级法律网络培训平台,开设在线法律学习和用法课程,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其次,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
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
第三,建设一批农村法制教育基地。
要求各地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制文化长廊、农家书屋、职业院校等具有普及法治功能的机构等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制教育基地,搭建农民学法用法平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
最后,强化典型引领驱动。
组织开展农村学用故事,宣传示范户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农村学用氛围。
总结农村培育示范户经验,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培育模式,巩固扩大培育示范户成果,推进农村普法长效机制建设。
强化乡村司法保障
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重大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法治乡村建设要着力完善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至于法治乡村建设如何提质增效,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局长王晓光表示,在法治乡村建设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实现从有形全覆盖到有效全覆盖,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具体而言,就要在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上下功夫。
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今年4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
建设意见指出,到2025年,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更加完善、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农业农村行政管理体系日益健全,农业农村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在相关法律支持方面,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的法律体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保障意见)。
保障意见要求,要以助力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目标,完善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
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深入宣传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
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农民群众“学法、信法、用法”。
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的有机融合,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助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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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
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为引领,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通过强化法治宣传,以“送法进乡村”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打造“五治同创阳光村居”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着重点,全力打造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等主要措施,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3月31日,江苏省南通市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暨“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进会。
会议要求,要深化法治文化“一融四聚”建设模式,高规格重建市级法治
宣传教育中心,深化沿江、沿海、沿运河“三沿”法治文化带建设。
深化“一核四基”法治乡村建设实践,探索推广村(居)民小组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
探索构建法治社会建设“崇+”体系,深入开展法治社会建设实践,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道德规范成效更加显著,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
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法治毕节”建设的重要载体,把全面依法治市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组织,不断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具体包括坚持普治并举,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坚持普惠均等,提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精准配置;坚持法德融合,深入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创新引领,完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及坚持提升基层普法队伍能力水平。
(韩湘子记者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