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制度模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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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制度模版
为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
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
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____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和审议有关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
(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
(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

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周例会制度
1、参会人员为管理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当月值班领导主持召开。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上午9。

____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事项需要调整例会时间时,由值班领导确定,秘书科负责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点评机关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重点;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报管理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
(4)听取管理办阶段性(或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情况汇报。

4、会议内容由各科室负责提供,秘书科负责汇总,报值班领导审定。

5、各科室提交会议传达、学习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文件、资料要及时提供,周工作报表必须于周五下午____点以前报秘书科汇总。

6、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科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四、科务会制度
1、科务会由各科____,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长主持;管理办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议,并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科务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于周一上午周例会之后和周五上午召开,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时召开,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调整。

3、科务会主要内容
(1)对管理办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2)汇总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点;
(3)对本科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____学习与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

4、科务会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会务档案,重点工作要有案可查。

五、系统工作会议制度
1、系统工作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会议确定,管理办主任主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参会;管理办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2、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半年____一次,一般在每年____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年底结合总结表彰大会召开,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增加。

3、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
(2)听取县(市、区)对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4)总结上半年系统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4、会议议程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科室负责提供会议素材,秘书科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定后,由秘书科下发会议通知。

5、管理办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六、总结表彰大会
1、总结表彰大会,由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召开。

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级窗口单位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负责人和管理办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

2、会议每年____一次,一般在春节前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4)市政府领导讲话。

4、会议材料由管理办统一安排,各科室负责准备,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5、会务工作由秘书科牵头____,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制度模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内部管理,提高会议组织和决策水平,统一会议规范,规范会议议程和决策程序,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本会议制度适用于行政服务中心内的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中心主任会议、部门间协调会议、项目汇报会议等。

第二章会议召开
第三条会议召开应提前明确召开时间和地点,并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内部通讯工具通知与会人员。

第四条会议的召集单位有权决定邀请与会人员名单,并确保与会人员的参与和权益。

第五条会议召集单位应制定会议议程,确保议程明确、合理,并依据事项的紧急程度和重要程度确定议程的安排。

第三章会议组织
第六条会议组织应指定一名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议程的控制,保持会议的纪律和秩序。

第七条会议主持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对与会人员进行简单的会议说明,包括会议目的、议程安排和会议纪律等。

第八条会议主持人应确保与会人员的发言秩序,保证每个人发言的时间均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议程有序推进会议进程,并根据讨论情况及时调整议程安排。

第四章会议决策
第十条会议决策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尊重多数人的意见。

第十一条重大事项的决策应采取集体决策的原则,通过表决或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会议决策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由会议记录人进行书面记录,确保决策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章会议纪律
第十三条会议纪律是保证会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第十四条会议纪律包括但不限于:不扰乱会议秩序、不擅自离席、不干扰他人发言等。

第十五条如有与会人员违反会议纪律,会议主持人有权停止其发言权或要求其退出会议。

第六章会议文件
第十六条会议文件是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的会议文件形式和内容。

第十七条重要会议文件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和归档,保证会议文件的完整性和存档安全。

第十八条会议文件应妥善保管,确保机密性和保密性,不得私自泄露或外传。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对本会议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和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会议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制定的会议制度不再适用。

以上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制度模版的内容规定。

另: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制度模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会议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是指由行政服务中心召集,涉及行政服务中心业务事项的会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服务中心内部会议。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公开透明、高效务实、协调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应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会议议程、纪要及其他相关文件,确保会议程序规范、记录准确。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应当充分尊重与会人员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做到平等参与、民主决策。

第二章会议组织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的组织者是行政服务中心主管或委托的负责人。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常设委员会,由主管或委托的负责人主持召集。

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应当合理确定参会人员,确保与会人员的代表性和专业性。

第十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履行参会义务,按时参加会议,如不能参加应及时请假并提出替补人员。

第十一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应当提前公布会议通知,并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

第三章会议程序
第十二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

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应有主持人和记录人,记录人记录会议过程和结果。

第十四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应当依法表决,如遇重要决策事项应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第十五条会议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呈报主管或委托的负责人,经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四章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的主持人应当亲自主持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主持人代行。

第十七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的纪要应当真实、准确地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讨论情况。

第十八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纪要应当及时起草,审核通过后应当及时发送给与会人员、有关部门和负责人。

第十九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纪要应当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行政服务中心会议的其他事项,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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