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建设工程中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危险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第四条危险物品的管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爆炸品、易燃易爆品、剧毒物品、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危险物品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进行执行。

第二章危险物品的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认真核对危险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并建立详细的危险物品清单。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危险物品的存放、运输、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八条危险物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点。

第九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应当使用专门车辆,并在运输过程中加强监管。

第十条危险物品的使用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并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防范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在使用过程中,危险物品应当标识清晰可见,并确保周围环境没有明火等安全隐患。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危险物品的管理进行检查与评估。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做好管理记录,确保管理流程清晰可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设单位将被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取得良好成绩的建设单位,将被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修改需经建设单位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建设单位领导小组所有。

以上是建设工程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的内容,建议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确保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