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开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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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海门市南海路民生路,一期工程共47幢联排别墅已经竣工,二期工程由3幢16—18层、4幢多层和1幢地下人防组成。

该人防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5998M2,平面为矩形,东西长度为306M,南北宽度为17.1M(坡道处24.4M)。

南侧邻近在建工程为多层,北侧邻近在建工程为高层。

在建工程的基础形式均为桩基础,其中60#(16层)和56#(6层)主体结构已经封顶,61#楼(18层)已施工到10层楼面,62#楼已施工到3层楼面,57#和58#楼正在基础结构施工,59#楼尚未开工。

根据南通天利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地质报告,本工程场地处于长江下游河口三角洲,属于河床-漫滩地貌,场地共分有5个工程地质层。

本场地各土层为第四纪松散沉积物,主要由素填土、淤泥土、粉土及粉质粘土、粉土及粉砂、粉砂等组成。

该工程地下水位高0.92m~1.13m,地下水对混凝土无侵蚀性。

基坑开挖深度:筏板挖土深度为 5.2M,反梁处挖土深度 5..6M,集水坑挖土深度为6.4M左右。

土方开挖工程量约56000 m3 , 土方全部外运。

基坑四周采用轻型井点降水,基坑中间采用深水井降水,集水坑处降水待基坑土方挖好后增加二级井点降水、砖胎墙护坡,基坑采用大开挖,基坑四周加明沟排水,基坑南坡1:1土方放坡、喷浆护坡,基坑东、西、北坡,采用1:0.6土方放坡,北坡喷浆护坡,东
西坡采用土钉墙护坡。

基坑南北设370—500宽挡土墙,挡土墙完成后立即进行100厚素砼网片护坡,防止两侧房屋下桩基裸露,土体流失。

其中深水井降水在开挖前10天开始降水,但降水期需延续至回填土前。

井点降水在土方开挖后进行,集水井处待挖土后确定位置后进行,本工程共需设轻型井点14套,井点的深度为10-15M,本工程共需设深水井16口,深水井深度为20M。

1、基坑土方开挖方案
1.1 开挖顺序:
按工程总体进度安排,2区、3区先行施工,1区待56#和60#房脚手架拆除后开挖。

各区要求分段开挖,3区从东向西先施工,2区待3区施工一月由东向西开挖,1 区视56#和60#施工进度由西向东开挖。

1.2 施工方法及机械选用:
本工程挖土采用WY-200反铲挖土机挖土,配合人工进行清底。

3区、南侧59#楼在人防开挖同时卸土1.5M,其于土方待降水满足要求后进行开挖,严禁超挖,坑底留200MM厚以上人工铲土,因本工程开挖深度较深,南北两侧有桩基,开挖时有专人指挥,防止挖土机碰撞南北两侧工程桩。

1.3 土方的处置:
根据本工程的开挖顺序安排,开挖的土方现场无堆土条件,所有土方全部用汽车运至场外堆土地点集中堆放。

1.4 土方回填:
在地下人防地下结构防水层施工完,经有关部门单位验收后,对
基坑周边进行土方回填,回填土取自基坑挖土。

回填土的质量要求,土质干松,无大块颗粒,无杂质;回填前将坑内水排尽,回填时应分层回填,分层夯实,每层填土不应超过30厘米,压实厚度为20厘米,并做好回填土密实度试验。

2.雨水处理:
为了防止地面雨水流入基坑内,在基坑周围浇筑0.3M宽0.2M 高的砼挡水坝,基坑内四周设排水沟每间隔20m设一个集水井,基坑内每隔5m设一道盲沟及基坑中间的雨水通过盲沟排到四周的集水井中保证基础的正常施工。

3. 挖土质量要求:
挖土时应严格控制标高,应留设0.2M的预留层,机械作业后由人工随时进行清理,严防地基土的扰动,土方工程完成后,应立即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测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地基验槽,集水井坑槽侧面砖胎模砌体后面的空隙,应用1∶1砂碎石夯实填平,确保底板承载力均匀。

4. 基坑土方开挖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保洁措施
4.1 基坑周围的地面排水沟必须畅通,坑内排出的水和地面雨水不得倒流、回渗入坑内。

基坑排水建立岗位责任制,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值班交接和施工记录。

4.2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对土质情况、地下水位标高、土体位移、支护体系变形等进行观测测量,做好原始记录。

4.3 如发现地质条件与工程勘察资料明显不符;突然发生流砂、冒水;或支护结构偏移、倾斜超过设计规定,应及时会同设计单位采取
措施。

4.4 基坑开挖与土方回填过程中,应按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保护要求选定施工监测:支护结构变位监测;开挖过程中坑底隆起监测;坑周土体的水平、垂直位移监测;地下管线的沉降、水平位移观测。

4.5 开挖过程中,对支护体系出现的水土流失现象,应及时封堵。

4.6 基坑内不得留有松散土、淤泥、石块等杂物,基底土壤应保持干燥未被扰动。

如有超挖,用砂石料夯填,严禁虚土回填。

4.7基坑开挖时应在基坑边周围及时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高度1.2M,设在离坑边1M处,栏杆应与周围预先埋置的预埋钢板焊接牢固。

防护栏杆边设醒目的警示标牌。

4.8 距基坑边3M内不得堆放建筑材料,载重车辆不得靠边行驶。

基坑边设置的塔机等大型机械的基础应计算其稳定性,确保安全、可靠。

4.9 土方开挖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敷设的线缆、管道的位置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

严禁在离电缆1M以内作业。

4.10 土方开挖过程中,挖土机械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

在修理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4.11 配合挖土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

当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4.12 保洁措施: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泥浆沟槽,土方车经冲洗轮胎后方可驶入城市道路;泥浆水经二级沉淀后排入下水道。

大门口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并明确岗位责任制。

土方开挖时,门口应铺设麻袋,车辆进出有专人指挥,保证道路畅通和进出安全。

场内主通道也应有专人负责清扫,确保场容场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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