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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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10.14
•【字号】三政办[2004]62号
•【施行日期】2004.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正文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政办〔2004〕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发〔2004〕18号),三门峡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继续承担原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

(二)加强对全市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增加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

组织对全市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同有关部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制定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抽样和专项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综合管理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工作。

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生优育、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艾滋病等宣传和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编制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及避孕药具需求计划。

(六)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八)指导市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文电处理、档案资料、保密、依法治理以及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制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调查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编制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工作规范;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评估;负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统计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

(四)宣传教育科
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指导青少年人口、国情与青春期教育;协调新闻、宣传、文化、出版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指导、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工
作。

(五)科学技术科
负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使用和节育技术推广的规章、规范和标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基层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艾滋病预防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

(六)财务科
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及避孕药具的中长期和年度需求计划;编制市级计划生育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及科研经费预决算;编制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和标准;对各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性经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以及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体制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指导和监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七)流动人口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有关流动人口发展趋势的前瞻性研究,草拟对策预案和办法;协调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各县(市)区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生育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委相关部门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重大侵权违纪案件。

(八)城市管理科
协调有关单位完善城市计生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对特殊人群(下岗职工、无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
务”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促进城市社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九)网络信息科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电子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市县乡三级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处理和发布;负责委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组(监察室)。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7名。

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按照有关规定,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供给。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保留三门峡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人员编制4名(其中站长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其主要职责不变。

(二)保留三门峡市计划生育协会,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人员编制3名(其中秘书长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其主要职责不变。

(三)原三门峡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中心站更名为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中心站,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人员编制20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人口理论、避孕节育及优生优育;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技术鉴定工作,开展计划生育应用科学研究,推广计划生育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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