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管理制度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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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管理制度会议纪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工会管理,规范工会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制定《工会管理制度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会委员会及其下属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工作例会、专题协调会、会员大会等。
第三条 会议性质
会议是工会工作决策、协调、沟通的重要形式,是会员民主参与、监督工会工作的重要渠道。
会议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召开会议,保证会议的合法性。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三)注重会议效率,会前充分准备,会中严格控制流程,会后及时落实。
(四)保密原则,对会议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应严格保密。
第五条 会议种类与召开频率
(一)工会委员会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二)专题协调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 参会人员
(一)工会委员会工作例会,由工会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
(二)专题协调会,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三)会员大会,应邀请全体会员参加。
第七条 会议组织与管理
(一)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工会秘书处负责。
(二)会议的召集、主持、记录等职责由工会委员会指定专人承担。
(三)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到会,认真发言,积极参与。
本章节仅作为《工会管理制度会议纪要》的第一章总则部分,以下章节将详细阐述会议流程、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会议室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二章 会议流程
第一条 会议筹备
- 议题征集:会议议题应提前征集,由各部门或个人提出,经工会委员会审核确定。
议题需明确、具体,有利于会议讨论和决策。
- 会议通知: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后,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通知中应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议程及参会人员等内容。
- 材料准备:会议组织者应根据会议议题,准备相关背景材料、报告、统计数据等,并于会议召开前至少1个工作日分发至参会人员。
第二条 会议召开
- 会议签到:会议开始前,由专人负责参会人员的签到工作,确保会议出席情况得到准确记录。
- 会议议程:会议应严格按照预定议程进行,由主持人控制会议进程,确保每个议题得到充分讨论。
- 发言规则:会议中,每位发言者应简明扼要、直击要点,确保讨论的高效性。
参会人员应尊重他人发言,避免无谓的争论。
第三条 会议决策
- 表决程序:对于需要决策的事项,应进行表决。
表决方式可视情况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 决策记录:会议决策结果应由专人记录,明确决策内容、表决结果及异议意见。
第四条 会议总结
- 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包括会议基本情况、主要讨论内容、决策结果等。
- 纪要审批:会议纪要应由主持人或工会委员会负责人审批,确保纪要内容准确无误。
第五条 会议反馈
- 纪要分发:审批通过的会议纪要应分发给所有参会人员,以便了解会议内容和执行决策。
- 意见征集:对于会议决策和纪要内容,应允许参会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至会议组织者。
本章节详细阐述了会议从筹备到反馈的整个流程,旨在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
以下章节将继续对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会议室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论述。
第三章 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
第一条 会议纪要的发布与传达
- 会议纪要经审批通过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内部通讯系统等方式发布给所有参会人员及相关部门。
- 对于重大决策或影响广泛的会议纪要,应通过公告、简报等形式在工会内部进行广泛传达。
第二条 任务分配与责任明确
- 会议纪要中明确的任务和决策,应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 责任人应根据会议纪要中的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并报备会议组织者。
第三条 执行监督与进度报告
- 会议组织者或指定专人应对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确保决策得到有效实施。
- 责任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向会议组织者提交执行进度报告。
第四条 问题反馈与协调解决
-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责任人应及时反馈给会议组织者。
- 会议组织者应根据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资源,帮助解决问题,确保会议决策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 结果评估与反馈
- 会议决策实施完毕后,应进行结果评估,包括决策目标的达成情况、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等。
- 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在下一次会议中进行通报,以便会员监督和持续改进。
第六条 档案管理
- 会议纪要、执行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应整理归档,以便查询和追溯。
- 档案管理应符合工会规定,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本章节对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进行了详细阐述,旨在确保会议决策的执行力和效果。
后续章节将继续介绍会议室管理规定等内容,以完善整个会议管理制度。
第四章 会议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会议室预订
- 会议室使用需提前预订,由会议组织者负责填写会议室预订申请表,明确会议时间、参会人数、所需设备等。
- 预订申请需经工会秘书处或指定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用作会议场所。
第二条 会议室配置
- 会议室应根据会议类型和规模进行合理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座椅、音响设备、投影仪、白板等。
- 会议室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三条 会议室使用规范
-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室使用规定,保持安静,不在室内吸烟、进食。
- 会议结束后,应恢复会议室原状,关闭所有设备电源,确保门窗关闭。
- 会议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 会议组织者应对参会人员进行安全须知告知,尤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办法。
第五条 会议室清洁与维护
- 会议室清洁工作应在会议前后进行,确保会议室卫生整洁。
- 对于设备设施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及时更新或修复损坏的设备。
第六条 会议室预约冲突处理
- 如遇会议室预约冲突,应由工会秘书处或指定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优先保障重要或紧急会议的进行。
- 鼓励采用共享会议室资源的方式,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率。
本章节对会议室管理规定进行了具体阐述,旨在为工会会议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和服务保障。
最后一章将概述附则,以完善整个会议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工会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必要时可由工会委员会提出修订意见,经讨论通过后予以修订。
第二条 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工会委员会所有。
第三条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会委员会制定专项规定,并报备上级工会组织。
本附则对会议管理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实施日期及特殊规定进行了简要说明,为整个会议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补充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