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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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以及校园内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组织制定校园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目标和措施;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审批安全生产经费;
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
1. 负责校园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 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 负责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上报;
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
6.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
1.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2. 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 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
4.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
5.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入职教职工、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校园内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
用电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
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4. 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
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用电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等用电设施,防
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6.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出行安全。
7. 校园施工安全管理:对校园内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8.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第十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 事故发生单位向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2.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认定;
4.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 对事故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生产经费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安全生产经费,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学校领导班子报告,接受监督。
第八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讲座、展览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第二十二条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生产制度。
第二十三条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第九章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 监督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实施;
2. 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4. 向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员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部门整改。
第十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措施;
2.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4.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6. 安全生产监督记录。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档案应当妥善保管,确保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一章应急预案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预警和报告;
2. 事故应急处置;
3. 事故救援;
4. 事故善后处理;
5. 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学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5. 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报告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十七条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第四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一、总则
为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成立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相
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设立校园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校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措施。
3. 各部门、各班级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
全生产责任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消防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严格执行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禁止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4)加强宿舍、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
全检查。
2. 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校园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完好。
(3)加强对校园内机动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通行规定。
(4)加强对校园内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行为的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3. 电气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电气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2)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3)加强电气线路、插座、开关等设施的检查,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设备。
(4)加强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管理,确保充电安全。
4. 食品安全管理
(1)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2)加强对食品原料、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
(3)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检查。
(4)加强师生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5. 校舍安全管理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校舍维修保养,确保校舍安全。
(3)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4)加强校园内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3. 鼓励师生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实践,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六、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2. 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3. 依法依规处理事故,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4. 总结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监督检查
1. 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各班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位。
2. 加强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校园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区、部门、教职工、学生及校外单位在我校开展活动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协调全校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校园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校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负责校园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校园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校园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责任追究意见;
(五)负责校园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八条各部门、各班级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落实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对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对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学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条校长对本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校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工作。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
生产工作的实施。
第十二条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级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班级安全
生产工作的实施。
第十三条教职工、学生及校外单位人员对本人在校园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学校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和职工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师生
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
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对新入职教职工、学生及校外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
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
整改。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督促整改。
第六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二十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
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二十二条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提出事故责任追究意见。
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送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
规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修订,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