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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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2.23
•【字号】河政办发〔2016〕150号
•【施行日期】2016.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
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6〕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落实,着力解决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参照《自治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建设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工作目标
搜集、整理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问题的项目清单,建立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单位,通过定期通报、协商会商、日常跟踪服务、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帮助加快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完善前期工作,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使每个项目都有人负责,每个问题都有着落或回应,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促进我市投资环境进一步改进和优化。

三、工作措施
(一)定期召开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

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

河池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河池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涉及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级工业园区分管领导、涉及项目各县(市、区)投资(招商)促进局局长和涉及项目业主及相关责任人参加。

协调推进会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协调推进会的联系协调工作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投资(招商)促进局局长和各市直参会单位的相
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建立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

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以投资额、产业、带动力、技术水平等指标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依据,从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中筛选出一批项目列入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清单。

与我市签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地市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清单。

清单实行相对稳定、动态管理。

每年根据全市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增补一定数量新的项目列入清单。

对问题已解决的项目、已撤销实施的项目及与国家、自治区、河池市要求不相符合的项目,从清单中退出。

已经进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不再列入本清单。

(三)抓好对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会前、会后组织有关参会人员,深入项目实地,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面对面的政策解读、一对一的法规咨询,共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实行领导负责项目制度。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跟踪服务措施,明确服务内容。

(四)加强对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项目进展、问题解决和会议议定事项办理等情况的梳理汇总工作,于每月5日前书面报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衔接,对协调推进动态及时汇总、整理研究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的信息随时报告),对项目推进的典型经验及时宣传、通报。

(五)加强对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督查督办。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全市已签约、在建、投产重点招商
项目台账,掌握项目进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会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每季度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同时,要会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各项目责任单位跟踪服务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全面掌握真实情况,重点督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关键环节、措施和解决问题的效率。

对跟踪服务不到位,工作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被企业投诉并查实的,将严肃追究跟踪服务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责任,并形成督查报告通报全市。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上报。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初选项目分期分批上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项目筛选。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期分批筛选项目,列入清单。

(三)问题对接。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出项目存在需协调解决问题清单,并就问题清单分别与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接沟通、交换意见。

(四)定期会商。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河池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会商项目落实中需要的突出问题,对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五)跟踪服务。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议定事项,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

(六)情况反馈。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相关情况,反馈各县(市、区)和市
直有关部门,汇总报市人民政府。

(七)督查督办。

对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督查督办。

四、工作要求
抓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是全市对外开放合作取得实效的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

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协调配合、狠抓落实,全面掌握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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