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调度系统工作汇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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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调度系统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智能调度工作的顺利开展,逐步实施公交信息化管理,确保智能调度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线路车辆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智能调度系统”是一个综合管理体系,对总公司所有的运营车辆和调度场站进行营运指挥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智能调度系统的计算机管理、机房管理、设备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岗位职责、工作及考核程序、应急预案、考核奖惩办法。
第四条总公司智能调度中心为智能调度系统和线路运行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总公司的智能化调度和线路运行管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均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智能化调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总公司智能调度中心对线路车辆实行全权调度,其他人员未经智能调度指挥中心同意,无权调度线路运营车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的智能调度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算机与机房管理
第七条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要有专人负责,各所属部门、营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计算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不得对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覆盖,不得自行安装和更改操作系统及其初始设置。
(三)要加强计算机病毒的防范措施,每台计算机都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对病毒库进行升级。
尽量避免计算机之间进行文件拷贝,因工作需要确需拷贝的应当进行病毒扫描,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磁盘等存储设备。
(四)系统在运行中出现故障,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如确认需要维修的,应在维护员的指导下做好数据备份。
(五)做好经常性的数据备份工作,保证在系统发生故障时,数据能快速安全的恢复,所有数据不得更改,并做到本地、异地双备份保存。
(六)计算机工作台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工作必需的纸张资料等不准放置在计算机、外设、和通风孔处,以免影响机器散热。
(七)要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与设备的运行、应用和维护情况建立档案,并记入系统日志,对发生的故障(隐患)以及故障排除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八)每半年对网络设备进行一次除尘,保证机器的最佳运行状态。
第八条机房管理制度
(一)机房管理要有专人负责,信息中心维护员为机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机房建立定时巡查制度,每日上午8:30时和下午5:00为固定巡查时间并加强随时巡查。
(三)机房温度应经常保持在常温状态,温度过高时要及时调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五)禁止在机房内吸烟、会客、聊天,严禁将易燃、易爆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六)机房内设备,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开或关,不准随意移动。
(七)机房应做好防火、防潮和防盗工作。
铺设设备电源线、网线要用塑胶套管保护。
机器设备要避免震动与冲击。
第九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数据载体(移动存储设备,打印纸张)的管理。
严禁外来人员触动服务器等任何设备。
(二)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对计算机存储的数据资料进行浏览、拷贝。
第三章智能调度中心管理
第十条智能调度指挥大厅工作纪律
(一)调度员在当班期间应严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上班时间统一穿着工装,举止文明,使用规范用语。
(三)自觉遵守工作制度,提前20分钟上班,工作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高声喧哗。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调度中心或操作调度用计算机。
不得利用计算机、手机上网聊天、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向外来人员和无关人员泄露数据信息。
(六)值班人员应负责调度大厅的清洁工作,调度台除工作必需品外严禁摆放其它物品。
(七)下班时关闭调度大厅内的所有电源及门窗。
第十一条交接班制度
(一)未经允许调度员不得擅自替、换班。
(二)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
接班时,先询问和听取交班调度员口述当班发生过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并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员应全面了解线路运行情况,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应及时跟踪落实,作好记录。
如交班者少交或漏交,所造成的后果,由交班者负责。
若接班者未认真接班造成后果由接班者负责。
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内容的,双方都应负责。
(三)交班人员要把当班发生过的问题记录清楚,把已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写到交接日志上,并把记录的内容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四)交接双方分别在日志上签名,以示交接手续完成,至此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四章职能部门岗位职责、流程规范
第十二条调度中心主任
(一)负责智能调度中心全面工作,是智能调度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健全智能调度中心规章制度,完善考核机制,负责智能调度中心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
(三)根据智能调度情况分析和线路调查,及时对运营计划提出科学调整方案。
(四)贯彻总公司的各项指示精神,审定智能调度中心上报、公示、发布的各类数据信息。
(五)组织智能调度中心人员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特殊情况下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十三条智能调度中心调度员
(一)熟练操作智能调度系统;经常深入一线熟悉管辖线路人员、车辆、路况以及客流等情况并及时做好工作记录。
(二)正确行使调度权利,严格执行核定的运营作业计划,合理调度运营车辆;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合理调整运力,同时做好记录,确保线路运营秩序正常。
(三)认真监控车辆上线及调度指令执行情况,保证各线路首末班车正点率100%,如遇路堵等突发情况,调度员应及时对运营计划作出调整。
(四)督促营运公司及时制作上传行车作业计划并予以审核;与营运公司保持沟通顺畅,根据车辆实际运行情况向主管领导提供合理化建议。
(五)每天16:00后及时查看营运公司挂牌情况,禁止私自挂牌或修改挂牌内容。
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六)因路况、车况、天气等特殊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的,应立即上报并协助主任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七)当智能调度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调度员应立即向主任汇报,启动应急预案由智能调度转为现场调度。
(八)调度员应如实记录线路运行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做到一班一小结,周周汇总。
负责车辆运营日报表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与核定工作并按时逐级上报。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核查当天调度的线路运营数据,避免出现错漏情况。
(十)对不按调度指令运行,不听从调度员指挥等违规行为,应如实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
(十一)积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信息中心
智能网络、调度系统维护
(一)在新增线路或线路进行站点调整时,应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及时向调度员提供站名及站点坐标文件,同时将场站坐标、限速文件、站点语音等更新至系统及车载设备中,确保线路运行正常。
(二)严格遵守巡查制度,按规定时间检查数据库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和隐患。
负责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与维修;保证智能调度系统以及营运公司操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系统故障、网络中断等特殊情况时,应立即到现场协助排除故障。
待系统恢复后,要及时做好运营数据的恢复与整理工作。
(四)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护工作,定期升级杀毒软件病毒库,并对计算机病毒进行预警。
(五)结合计算机技术和智能公交系统软件、硬件扩展情况,及时更新完善。
车载设备维修
(一)接到车载设备故障报修信息后,应及时抵达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和维修。
保证车载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
(二)完善车载设备报修、维修程序,建立报修、维修档案,作好维修记录。
(三)车载设备维修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车载终端性能良好。
(四)车辆进行大、中修或遇事故时维修员要及时拆除车载终端,妥善保管,做好记录,待车辆恢复运营时及时安装、调试。
(五)针对系统设备运转问题和故障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并协调供应商确保设
备维护及时到位。
第十五条营运公司
营运公司经理为本公司智能调度管理第一责任人。
应按智能调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加强全体车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以及督导奖惩办法的落实;同时加强对本公司所辖线路的一线值守与调查,为智能调度中心及时提供详实信息。
(一)负责基础数据的录入。
人员信息、车辆信息、人员与车辆分组、休息机制、初拟运营计划并及时更新预案。
(二)及时更新线路相关信息,保证线路、车辆、人员信息的准确性。
(三)每日18:00点之前生成次日排班计划,建立定人定车机制,避免频繁调整当班人、车信息。
(四)与智能调度中心及时协调沟通,确保次日上班人员与挂牌人员一致,如挂牌当天有临时变动应立即修改;每日出车前出现的临时情况,应立即通知调度员做出相应处理。
(五)负责车辆未运营状态的设备维护,避免故障车载设备的车辆参与运营。
如车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更换备用设备,将故障设备送交信息中心修复,修复后应及时换回备用设备,不得无故长期使用备用设备。
(六)专管人员应熟练掌握车载终端设备的操作,及时处理并协助车长排除车载设备故障。
督导落实车载设备正确操作流程避免人为损坏设备和误操作现象。
(七)对车长进行考核和培训,保证车长完全掌握和熟知相关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
(八)如遇突发性大客流、特殊天气、总公司服务器故障、网络中断等异常情况时,应按工作预案立即派相关人员赶往现场协助调度员指挥车辆直至线路恢复正常。
第十六条车长
(一)车长是车载设备使用与维护的第一责任人。
应熟练掌握车载设备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车载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服从调度员、现场管理员的管理,遵守行车服务纪律。
(二)车辆在进入枢纽站后应按照指定位置停放,避免因车辆停靠不当造成调度
系统无法辨认其进、出场信息,影响行车计划的接收和趟次的正常生成。
如不能正常接收调度令的,应及时与调度员联系。
(三)车辆在停车场发车前,应打开车载设备并确保车载设备GPS和GPRS信号处于正常状态,收车回到停车场后应确保车载设备无异常再关闭电源。
在发车前、收车后车载设备出现故障的,应第一时间报所属公司主管领导。
(四)车长有正常使用及保管车载设备的义务,运营中出现的车载设备故障应第一时间通知调度员;不得擅自移动,不准任意改变联接、拆卸或损坏机器。
(五)车长当班期间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运行,不得擅自关闭电源、停发或不按计划发车、私自改变线路、换点等违规行为。
(六)车辆每完成一个班次后,应立即查收并确认下一班次的发车时间,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准点发车;如出现异常时立即通知智能调度中心调度员。
(七)车辆运行中出现的突发性大客流、堵车、交通管制、坏车等异常情况时,应积极主动通知调度员,并按调度员指令执行。
(八)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车长应及时查看、确认调度员发送的短信息,并严格按照短信息内容执行。
(九)当有车载设备提示电话呼入时,车长必须接听。
将车辆靠边停稳,确认安全后,再进行通话。
(十)当车辆(班车)需要跨线路运营时,车长必须将报站器语音切换至该线路;否则影响班次的生成。
(十一)车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在枢纽站内发送“申请维修”信息,接到调度员“同意”回复后再出枢纽站时系统不再计算发车时间,避免因提前发车影响本趟次行车正点率考核。
维修结束后必须发送“申请营运”信息,以便于调度员及时调整行车计划。
(十二)车辆运营途中或在枢纽站内故障需离开运营线路维修时,必须发送“申请维修”信息,得到调度员“同意”确认后方可离开。
(十三)离车属公司较近的枢纽站车辆出现坏车情况时,预计能在短时间内修理完毕的,应主动通知调度员合理安排发车计划。
(十四)运营中车载设备出现故障应首先自我排查,如不能处理应及时通知调度员,由智能调度员通知信息中心派维修人员及时到现场维修。
(十五)加油车辆必须发送“申请加油”信息并在调度员同意后执行;车辆加油结束后应发送“加油结束”信息,得到调度员确认后即可恢复正常运营状态。
(十六)严格按照计划发车与计划到达时间运行,因堵车或故障等导致车辆无法按原计划发车的,应及时与调度员联系,禁止私自发车,避免造成串车、大间隔等情况发生。
(十七)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载设备干净、整洁、性能完好;注意关好门窗。
(十八)人为损坏车载设备或由于车长原因造成车载设备丢失的,按双倍价格赔偿。
第十七条站务管理主任
(一)站务管理主任是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健全枢纽站规章制度,完善考核机制,负责站务管理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
(三)与智能调度中心积极配合,负责组织做好特殊情况下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四)做好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站务管理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站务管理员
(一)自觉遵守工作制度,提前15分钟到岗,认真填写当班日志,准确记录人员出勤情况,与调度中心校对钟表,保证时间的一致性。
(二)查看线路车辆、人员情况,并督促车长做好发车准备,当出现缺车、缺人、大客流以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时,应主动向调度中心提供相关信息,协助调度员合理调配车辆。
(三)督导车长严格执行智能调度指令,车辆应按照规定位置停放并督促车长准点发车。
及时疏导乘客乘车,保持枢纽站良好的乘车秩序。
(四)对车载设备出现的故障,应及时上车确认并协助车长报修。
(五)在接到上级由智能调度转为人工调度后,现场管理员应立即行使调度权利,对运营车辆进行调度,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六)协助车长处理运行中的服务纠纷及突发事件;耐心解答乘客询问,做好乘客遗失物品的登记保管并按规定处理。
(七)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提醒车长注意行车安全。
(八)关心车长生活,负责当班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
认真填写管理日志,下班时关闭电源并关好门窗。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五章智能调度系统运行应急预案
智能调度系统运营应急预案是针对出现硬件、软件、网络、供电故障和事故灾害、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大型游行、集会、)道路维护等(不能按正常营运计划执行)异常情况而制定,以保障运营生产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第十八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因网络、供电等因素造成智能调度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时,应迅速启动此应急预案:
1.调度中心应第一时间向信息中心维护员报告故障现象,维护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在最短时间内确定故障原因、预计修复时间,立即通知主管部门领导。
2.系统维护员接到故障报告后,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并按以下流程处理:
(1)服务器系统或硬件问题,迅速转换到备用服务器等设备上运行,待故障修复后再切换到原服务器。
(2)软件问题,作简易处置并立即通知系统承管单位处理。
(3)出现供电问题,立即通知主管领导或值班电工处理。
(4)APN专线、GPRS无线网络问题导致网络中断,无法与运营车辆通讯,立即联系通讯公司值班技术人员处理,并报告部门领导要求通讯公司领导尽快组织人员排除故障。
3.预计修复时长超过10分钟的,调度员立即通知各营运公司故障原因及修复时间等情况,各营运公司及后勤管理人员快速赶到现场进行疏导,同时通知现场管理员启动临时人工应急调度。
4.现场管理员根据各线路发车间隔计划及规律确定车辆每一班次的发车时间,在车辆回枢纽站后告之车长发车时间点,并做好车辆发车、回枢纽站的记录。
5.故障排除系统恢复正常使用后,信息中心维护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结束人工应急调度状态,恢复到智能调度状态。
同时现场管理员将人工调度的记录反馈给调度员,在当班时间内补录入智能调度系统中。
6.GPRS系统故障应急处理过程必须在《智能调度系统应急运行日志》中详细记录,包括发生时间、现象、处理过程、恢复时间等内容,并由值班人员签名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大规模客流应急预案
如遇突发性大规模客流,为保证市民出行的便捷,智能调度中心应立即启动此应急预案。
1.智能调度中心应立即查明大规模客流突发的聚集点、原因及流向量等情况,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通知营运公司,由营运公司指派相关人员赶往现场疏导指挥。
2.智能调度中心应积极调整现有车辆的行车作业计划。
3.根据现场人员的反馈情况立即做出调整,可采取调动就近车辆支援或通过发直通车、区间车等方式加大运力;必要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跨线路、跨公司进行车辆调配。
4.突发性大规模客流应急调度过程,必须在《智能调度系统应急运行日志》中详细记录,其中包括发生原因、时间、地点、处理过程、恢复时间及值班人员签名等内容。
第二十条道路严重堵塞应急预案
遇道路严重堵塞影响正常运营生产时,智能调度中心应迅速启动此应急预案。
1.智能调度中心应迅速查明堵塞原因、路况及可能持续的时间,调整行车作业计划,制定绕行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和营运公司,及时通知需绕行车辆执行绕行方案。
2.营运公司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配合调度员进行督导指挥。
3.车长接到绕行指令后,应按指定线路运行并及时告知车内乘客。
4.道路严重堵塞应急预案应急处理过程,必须在《智能调度系统应急运行日志》中详细记录,其中包括绕行原因、时间、绕行路线、处理过程、恢复时间及值班人员签名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遇冰、雪、雨、雾、大风、雷电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恶劣天气时,智能调度中心应迅速启用此应急预案。
1.智能调度中心应根据天气情况立即通知所有车长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距离。
2.遇恶劣天气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对经过特殊路段的车辆发送绕行指令,必要时通知车长就近停靠,保证安全。
3.根据天气情况各营运公司应及时通过现场勘察方式迅速查明道路情况并通知智能调度中心。
4.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处理过程,必须在《智能调度系统应急运行日志》中详细记录,其中包括发生时间、现象、处理过程、恢复时间及值班人员签名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车载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当车载设备出现不报站、死机、无GPRS信号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则启用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1.当车载设备发生故障时导致不能正常工作时,首先由车长进行重启等简单的故障排除操作,如仍未解决问题,在车辆回枢纽站后,经现场管理员确认后,立即向调度员报告车载设备故障。
2.信息中心接到的故障报修后,记录故障现象,安排维护员和预计到达处理时间,并将预计处理时间告知现场管理员及车长。
3.信息中心维护员到达现场分析故障,如是车辆线路原因,交由营运公司进行处理,如是设备原因现场进行维修,修复故障后,将故障原因、处理方法作好记录。
4.信息中心接到报修后,一般故障修复不超过四个工时,确保一线营运车辆的正常运营。
5.车载设备常见故障解决方法:
(1)不报站,无GPS信号:首先检查GPS天线安装是否正确,安装正确则检查GPS天线是否损坏,天线损坏则更换GPS天线。
如仍未解决问题,则采用更换机器方法解决。
(2)死机:发现死机时车载机的任何按键已经无效,此时需要断电重启车载机,在重启的过程中,还未重新启动完成时不要操作显示盒的按键,否则会导致无法正常启动。
如无法重启动或者重启后车载机仍旧死机,则需要更换车载主机。
(3)无GPRS信号:首先检查GPRS天线安装是否正确,安装正确则检查GPRS天线是否损坏,天线损坏则更换GPRS天线。
如天线未损坏则检查SIM卡是否损坏或欠费,SIM故障则更换SIM卡或与联通负责人联系协调处理。
如SIM卡正常则需要更换车载主机。
(4)其它如显示盒或话筒损坏等故障,直接进行相应设备更换。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考核兑现流程
第二十四条奖励条款
为使调度员及时客观掌握一线营运状况,以便做出迅速科学的运营指挥,鼓励广大车长向调度中心反馈真实营运情况,特制定本条款。
(一)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的采信度和数量多少,每周评选六名信息员,每人奖励50元。
(二)年终评出三名优秀信息员,每人奖励300元。
第二十五条处罚条款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智能调度管理制度,对违反者予以相应处罚。
说明:以下考核1分为处罚100元
调度员: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0.3分
(一)未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
(二)工作中擅离职守,高声喧哗、工作区卫生差、物品摆放凌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0.5分
(一)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二)未认真填写调度日志,造成营运动态数据失真(累计3次调离工作岗位);
(三)利用计算机、手机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车辆出现滞留、停发、串车或大间隔等情况未及时发现并处理的。
(五)班组长监管不利,调度员工作懈怠不予提醒、制止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1分
(一)对突发事件未及时作出正确判断。
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线路运营秩序混乱(后果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二)行车计划与实际运营有差异时,未及时向营运公司提交建议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工作岗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