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都是在客观规律的运作之下不断发展变化的,这种运作满足了它们内在的冲突性,也要满足它们对外的冲突性,形成辩证的矛盾冲突的规律。
当所有的实践行为、社会程序及其所属的观念等都被看作活动时,它们存在内在的矛盾,只不过要用不同的矛盾方式来表达,而它们又都会不断发展变化,这就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
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中,可以把客观现实与真理抽象化进行分离两个不同的矛盾方式,即静态矛盾和动态矛盾。
静态矛盾,指的是客观现实中各种理论、实践行为等存在的互相冲突的状态,如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发展,既存在存在变化的客观事物,又存在人们通过观察、认知和研究而抽象出的真理概念,客观现实只能以其内在矛盾的活动来向真理抽象接近。
映印在客观现实中的真理抽象只是客观现实的一部分,只是模糊的,但又不可能完全把真理抽象化,所以静态矛盾表现为客观现实和真理抽象之间的差异和联系。
动态矛盾,指的是实践行为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存在的互相矛盾的状态,在实践行为变化的过程中,不同的思想、实践行为、社会关系等在客观规律的控制之下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其矛盾性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从而形成一种混合性质的矛盾。
动态矛盾主要表现为事物变化的联系本质和大环境变化及其个体意志变化之间的矛盾,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动态矛盾,变化之间能够构成一种新的矛盾,从而在action那表现出一种新的发展变化趋势。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自然的,而矛盾的解决在于把客观现实和真理抽象理解为不同的矛盾方式,即静态矛盾和动态矛盾,通过发现和解决它们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把实践行为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征纳入矛盾的解释之中,才能穷尽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使社会准确地反映和理解实践行为中的复杂性,以实现社会学和其他科学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