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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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含
答案解析)
(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6,分数:89.50)
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二1题)(分数:5.60)
A.公平正义足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2.关于刑法解释,卜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3题)
(分数:5.60)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3.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
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6题)
(分数:5.60)
A.甲断定玉坠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B.甲将所盗玉坠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不应追究甲盗窃玉坠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
D.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5万元,其中3万元既遂,2万元未遂
4.下列哪些选项中的甲属于犯罪未遂?(2014年卷二51题)(分数:
5.60)
A.甲让行贿人乙以乙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50万元,乙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甲.甲用该卡时,忘记密码,不好意思再问乙。
后乙得知甲被免职,将该卡挂失取回50万元
B.甲、乙共谋傍晚杀丙,甲向乙讲解「杀害丙的具体方法。
傍晚乙如约到达现场,但甲却未去。
乙按照甲的方法杀死丙
C.乙欲盗窃汽车,让甲将用于盗窃汽车的钥匙放在乙的信箱。
甲同意,但错将钥匙放入丙的信箱,后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
D.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己死,甲随即离开现场。
一个小时后,乙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丙未死,持刀杀死丙
5.甲、乙合谋窃取丙的银行卡并平分取出的现金,乙将偷窥到的银行卡密码告诉甲,两人再乘丙醉酒之机将其银行卡窃走。
甲持卡到ATM 机取钱,乙为其望凤,甲发现卡内有7万元,便取出2万元,对乙称卡内只有1万元,分给乙5000元,乙信以为真。
一周后,甲独自通过ATM 机将卡内剩余5万元取走。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5.60)
A.甲对乙构成诈骗罪,
B.乙对丙构成盗窃罪,
C.甲对丙构成盗窃罪,
D.乙对构成盗窃罪,诈骗数额为3万元盗窃数额为2万元盗窃数额为7万元盗窃数额为1万元
6.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
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人室.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打开,本欲依乙告诫离去,但又不甘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6题)(分数:5.60)
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B.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C.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
D.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7.关于职业禁止,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9题)
(分数:5.60)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
B.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C.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
D.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
8.下列哪一选项成立自首?(2015年卷二11题)
(分数:5.60)
A.甲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
B.乙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供述将该笔公款分给了国有单位职工,辩称其行为不是贪污
C.丙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后查明,系因分赃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
D.丁因纠纷致程某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了。
报警后见程某举拳冲过来,丁以暴力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
9.在符合“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前提下,关于减刑、假释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11题)
(分数:5.60)
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己服刑10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
对甲可以假释
B.乙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已服刑5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
对乙可优先适用假释
C.而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拒不交代贪污款去向,--直未退赃.丙己服刑20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丙可假释
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己服刑3年,一直未退赃。
丁虽在服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对其也不得减刑
10.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
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
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
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17题)
(分数:5.60)
A.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
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
C.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
D.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
11.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重新验证。
张某信以为真,按短信提示输人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又将收到的编号为135423的“验证码”输入手机页面。
后张某发现,其实是将135423元汇入了郑某账户.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17题)
(分数:5.60)
A.郑某将张某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转移张某财产的目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如果数量较大,可以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是为他人的毒品犯罪提供窝藏,如果是自有毒品,只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故C项错误,D项正确。
四、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1,分数:16.50)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
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
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
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
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垂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
请回答问题.(2014年卷二86—88题)(分数:16.5)
25.关于事实一(假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卜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5.5)
A.抢劫致人死亡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杀害他人后立即劫取财物的情形J
B.如认为抢劫致人死亡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则对事实一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如否认死者占有,则成立侵占罪),实行并罚J
C.事实一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V
D.事实一虽是为抢劫运钞车服务的,但依然成立独立的犯罪,应适用“抢劫致人死亡”的规定J
解析:本题考查抢劫致人死亡。
A项,抢劫致人死亡的行为,指行为人为获取财物,使用致死暴力破坏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意图建立新的占有的行为.可以是在抢劫过程中致对方死亡,也包括先杀死对方,再立即获取财物.故人项正确.
B项,如果认为抢劫致人死亡只能包括过失致人死亡,就会导致事实一中郑某等人先故意杀人后获取财物的行为不能评价为抢劫致人死亡,而要分割评价为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或侵占罪(根据死者对财物的占有肯定说和否定说理论得出的不同结论)。
故B项正确.
C项,抢劫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与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相同,将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情况评价为抢劫致人死亡不会导致罪刑失衡.因此,虽然被告人行为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但最终以抢劫罪论处,认定为抢劫致人死亡,既能够做到罪刑相适应,也同时评价了故意杀人行为.故C项正确.
D项,为了获得面包车而杀死车主,本身成立抢劫致人死亡,至于最终目的如何,不影响对该行为的评价。
故D项正确。
26.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5.5)
A.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7
寸抢劫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与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作相同理解J
C.郑某等人在利用面包车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不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J
D.郑某等人事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V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占有目的。
A项,对于取得型财产犯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
故A 项正确,当选。
B项,抢劫罪和盗窃罪同样作为取得型财产犯罪,两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故B项正确,当选。
C项,郑某等人利用面包车时取得意思和利用意思全都具备,非法占有目的足以认定。
故C项正确,当选。
D项,在抢劫财物既遂后,对财物进行毁损的,没有侵犯新的法益,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故D项正确,当选。
27.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5.5)
A.虽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等人的行为仍触犯爆炸罪J
氏触犯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只有一个,属于想象竞合J
C.爆炸行为亦可成为抢劫罪的手段行为V
D.对事实:应适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J
解析:本题考查爆炸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A项,将爆炸物置于储蓄所门口(公共场所),本身就是对公共安全的具体侵犯.即使引
爆之时恰好没有多人在场,也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的爆炸罪.即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能用偶然的
结果否定行为时公共安全的危害性。
故A项正确,当选.
B项,郑某等人只实施了一个爆炸行为,同时触犯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成立想象竞合犯。
故B项正确,当选。
C项,郑某等人的爆炸行为是抢劫罪的手段行为。
故C项正确,当选。
D项,郑某等人用爆炸的方法杀死、垂伤押运员,破坏他人对现金的占有,建立新的占有的行为,满足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最终基于《刑法》第263条结果加重犯的特别规定,应该按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来处理.故D项正确,当选.。